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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七、推動兩廳院平台營運發展計畫,允宜汲取推動藝FUN券及OPENTIX藝文消費回饋機制經驗,妥訂執行方案,俾利促進文化消費及產業發展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七、推動兩廳院平台營運發展計畫,允宜汲取推動藝FUN券及OPENTIX藝文消費回饋機制經驗,妥訂執行方案,俾利促進文化消費及產業發展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江穗美

文化部112年度預算案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國表藝兩廳院平台營運發展」編列2億元,補助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運用現有系統OPENTIX兩廳院文化生活(以下簡稱OPENTIX),進行藝文服務升級發展,推動藝文消費點數流通及循環消費機制,培養藝文消費人口,打造藝文消費回饋生態圈,擴大文化生活消費,持續協助藝文產業發展。經查:

(一)初步規劃運用「OPENTIX兩廳院文化生活」平台,推動以青年為優先之鼓勵文化體驗方案

文化部推動「兩廳院平台營運發展計畫」係衡酌近年因應疫情,於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編列辦理藝文振興而推出「藝 FUN 券」,透過發給600元讓民眾自選參與藝文活動之方式,具鼓勵文化消費成效,爰於其年度預算編列補助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運用OPENTIX,推行鼓勵藝文消費之常態化方案,並參考法國及義大利政府鼓勵青年文化消費措施,規劃以青年為優先之鼓勵文化體驗方案,同時將廣邀民間企業共同支持,擴大藝文消費人口,促進藝文產業發展。有關具體執行方案迄111年9月16日止尚於初步規劃階段並滾動修正中。

(二)依審計部審核報告,藝FUN券之使用存有消費類別及店家集中現象,有待調整以協助各類型藝文產業成長

依審計部110年度審核報告,迄111年4月底止實際消費者使用藝FUN券之店家數及金額分別占適用藝FUN券之店家數及發放藝FUN券金額比率為27.17%、85.85%,亦即未及3成店家接受8成5消費者藝FUN券之消費,且產業別以書店及出版業、唱片行及樂器行、電影院等合共約占8成4,顯示消費類別及店家均有集中現象,有待檢討提供至各類別及店家之消費誘因,以提高藝FUN券之振興力度。據此,文化部允宜汲取前揭推動藝FUN券經驗,妥為研訂「兩廳院平台營運發展計畫」之具體執行方案,俾鼓勵民眾至不同藝文類型店家消費之策略,以全面支持藝文產業。

(三)「OPENTIX紅利點數」藝文消費回饋機制於111年7月甫上線,允宜滾動檢視其執行情形,以回饋作為推動兩廳院平台營運發展計畫之參據

文化部111年與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推出藝FUN NEXT平台與OPENTIX合作開拓藝文消費之服務整合暨消費點數回饋機制,且「OPENTIX紅利點數」藝文消費回饋機制已於同年7月1日正式上線,活動及使用期限至112年6月30日截止。據此,該部允宜滾動檢討「OPENTIX紅利點數」藝文消費回饋機制執行情形,俾參酌妥訂兩廳院平台營運發展計畫之執行方案。

綜上,文化部為延續「藝 FUN 券」鼓勵文化消費成效,於112年度預算案編列補助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運用現有OPENTIX 平台推動兩廳院平台營運發展計畫,允宜衡酌推動藝FUN券之振興效益有待調整以廣及各類型藝文產業經驗,並參據甫上線「OPENTIX紅利點數」藝文消費回饋機制執行情形,妥善研訂具體執行方案,俾達擴大藝文消費人口,協助藝文產業發展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