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2年度預算案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編列辦理「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以下簡稱華山2.0計畫)所需經費3億8,680萬元,辦理華山2.0軟體計畫及新建工程。另並編列辦理「產業集聚效應推展計畫」所需經費8,088萬5千元,其中包括辦理華山文化創意園區促參案履約管理、稅金繳付、原舊酒類試驗所基地與北側綠地清潔及設備維護等所需經費2,850萬元。經查:
(一)華山2.0計畫及華山ROT新建工程案概述
1.華山2.0計畫
(1)華山2.0計畫係以現有華山文創園區ROT範圍旁之舊酒類試驗所、原B/ROT案共構停車場及周邊延伸空間作為計畫範圍用地,辦理文化內容產業聚落規劃設計、新建工程與軟體營運計畫。其新建工程主要規劃具文化內容中介組織進駐之行政管理、產業支持、公眾展演與生活機能等功能之空間,而軟體計畫係補助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協力扶植內容產業發展,並以軟體先行,預計待硬體興建完成後,即已具足夠量能進場銜接產業化,產生產業效益。
(2)華山2.0計畫經行政院108年5月10日核定,總經費32億3,315萬9千元,執行期間為109年至113年。
2.華山ROT新建工程案
(1)文化部整體盤點檢討華山文創園區,規劃將現有ROT案及規劃興建中之文化內容產業聚落(華山2.0)未來整合轉型成為華山創意文化園區3.0,定位為國家級文創園區,整體園區功能除現有公眾體驗(包含藝文專業空間及商業服務空間)外,亦可透過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加值,連結在地文化內容產業及國內外跨國合作通路。該部考量華山文創園區部分範圍已委由民間機構經營管理,爰與ROT案公私協力規劃辦理華山ROT新建工程案。
(2)華山ROT新建工程位於現有ROT案古蹟聚落及華山2.0兩者之間,預期作為串聯整個大華山園區,成為我國文化未來內容之國際展示櫥窗,讓國際看見臺灣文化結合科技應用成果。
(二)華山2.0計畫因園區文化資產重新指定公告影響整體規劃進程及近期營建物價調整,刻正進行計畫修正作業
1.本計畫截至111年度累計編列預算4億7,326萬9千元(扣除109年移緩濟急500萬元),截至111年7月底止,累計實現數3億2,911萬1千元,占預算比率為69.54%;另有預付數2,928萬9千元,已執行應付未付數5,167萬8千元,累計執行數4億1,007萬8千元,累計執行數占預算比例86.65%。
2.華山2.0計畫因110年6月9日經臺北市府文資審議公告新增古蹟、古蹟附屬設施及重新指定古蹟範圍,影響整體規劃進程,文化部爰擬修正計畫,除將辦理期程由109年至113年改為109年至116年10月31日,並依近期營建物價指數導致工程造價略增修正計畫經費。為利後續計畫執行,允宜儘速完成計畫修正及審議作業。
(三)華山ROT新建工程案因文資重新指定及受保護樹木公告,致工程進度未如預期,並調減新建總面積
1.華山ROT案新建工程依契約限制新建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4,298平方公尺,增建及新建樓地板面積之總和至少應為4,500平方公尺,預計新建工程於契約許可期限屆滿(112年6月25日)前完工,惟迄111年7月底實際增建及新建樓地板面積僅746.92平方公尺;另契約約定廠商應履行投資金額應高於3億元,文化部認列ROT廠商整建工程金額為2億832萬2千元。
2.詢據文化部表示略以,ROT新建工程案因受110年6月9日公告重新指定臺北酒廠(華山園區)文資建物之影響無法進行,後變更設計案經文化部110年11月24日函審查通過,惟嗣因臺北市政府111年5月18日函告園區新增受保護樹木部分位置與新建工程重疊,重行修正ROT新建工程案,並將古蹟及受保護樹木納入考量,新建總面積減量為1,766平方公尺,後續將依法定程序辦理都審及建照申請作業,預計113年6月前完工取得使用執照。此外,該部已於111年9月27日與ROT廠商協商補救約定及獲得初步共識,即受文資重新指定影響,將依實際可新建之面積持續執行,並修正契約應增建及新建樓地板面積,而依契約應投資金額則不變動。文化部允宜持續督促ROT新建工程依契約如期如質完成。
綜上,文化部辦理「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及華山ROT新建工程案,期未來整合為成為華山創意文化園區3.0,定位為國家級文創園區,成為國家級文化內容創新樞紐。惟因受台北市政府110年6月9日公告新增古蹟及重新指定古蹟範圍而影響整體規劃進程及工程進度,允宜儘速完成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修正及審議作業,並持續督導華山ROT新建工程案依契約如期如質完工,俾利發揮文創園區之藝文產業集聚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