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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暨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九、迄110年底19個縣市公教人員通過客語認證符合度比率未及2成,且位於客語為通行語地區之中央機關公教人員客語能力通過比例多低於1成,允宜研謀改進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暨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高振源

客委會112年度預算案「客家語言發展-客家語言深植計畫」項下編列推動客語為通行語及獎勵9,700萬元(含業務費2,300萬元,獎補助費7,400萬元),較111年度預算數8,700萬元增加1,000萬元(11.49%)。經查:

(一)111及112年度預算(案)編列推動客語為通行語及獎勵業務經費,較近2年度決算平均數約高0.81至1.02倍

由該會提供之109至112年度辦理「推動客語為通行語及獎勵」業務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觀之(詳表1)。工作項目包括「推行客語無障礙環境計畫」、「客語口譯人才培訓」、「辦理客語友善環境服務相關計畫」及「獎勵績優單位」等4項,109及110年度預算均超支。詢據該會說明,預算數超支係因直轄市、縣(市)申辦客語學習課程相關補助計畫情形踴躍,爰勻支其他計畫項下經費支應,俾利增進民眾對客語之認識。又111及112年度預算(案)數分別為8,700萬元及9,700萬元,較近2年度決算平均數4,797萬1千元,增加約0.81至1.02倍。惟「推動客語為通行語及獎勵」業務111年度截至8月底執行數計5,200萬9千元,占全年預算數之比率為59.78%,鑑於111年度執行期間僅剩4個月,容待積極辦理。

表1 109至112年度辦理「推動客語為通行語及獎勵」業務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工作項目

推行客語無障礙環境計畫

客語口譯人才培訓

辦理客語友善環境服務相關計畫

獎勵績優單位

合 計

109

預算

金額

3,000

2,500

22,379

-

27,879

件(人)數

24

60

12

-

96

決算

金額

2,634

2,380

26,031

-

31,045

件(人)數

23

60

12

-

95

110

預算

金額

3,000

3,000

31,000

30,000

67,000

件(人)數

24

40

14

32

110

決算

金額

2,769

2,744

29,383

30,000

64,896

件(人)數

20

49

14

30

113

111

預算

金額

4,000

3,000

34,000

46,000

87,000

件(人)數

30

40

15

35

120

決算

金額

65

34

21,410

30,500

52,009

件(人)數

36

36

14

40

126

112

預算

金額

4,500

4,000

37,000

51,500

97,000

件(人)數

35

45

15

45

140

說 明:1.該會說明109年度「推動客語為通行語及獎勵」項下決算數3,104萬5千元較預算數超支係因直轄市、縣(市)申辦客語學習課程相關補助計畫情形踴躍,爰勻支其他計畫項下經費,俾利增進民眾對客語之認識。

2.109及110年度為審定決算;111年度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實際數;112年度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客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二)位於客語為通行語地區之中央機關公教人員客語能力通過比例多數低於1成,仍待加強

按客家基本法第4條:「客家人口達三分之一以上鄉(鎮、市、區),應以客語為通行語之一…。」、第9條:「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應由各級政府予以獎勵。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教人員,應有符合服務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通過客語認證…。」,又依客語為通行語實施辦法第3 條:「客語為通行語地區,由本會定期公告新增名單。」、第13 條:「服務於客語為通行語地區之公教人員,於本辦法施行後8年內,應有符合服務機關(構)、學校所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通過客語能力認證,通過客語能力認證者,應給予獎勵…。」等規定,服務於客語為通行語地區之公教人員,於實施辦法施行後8 年內(即115 年11 月25 日前),客語能力認證應符合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

參據客委會網站公開之110 年行政院各部會位於客語為通行語地區公務人員通過客語能力認證情形(詳表2),位於客語為通行語地區17個部會中公務人員通過比例以客委會(81.48%)及文化部(33.33%)分居最高前2名,其餘內政部等15個部會通過比例皆低於1成,且部分機關通過比率更是低於2%,顯示位於客語為通行語地區之中央機關公務人員客語能力仍待加強。

表2 110 年行政院各部會位於客語為通行語地區公務人員通過客語能力認證情形表

項次

部會名稱

通過人數合計

機關總人數

通過比例

1

內政部

36

2,381

1.51%

2

教育部

160

2,249

7.11%

3

交通部

72

3,733

1.93%

4

法務部

98

1,571

6.24%

5

財政部

51

1,827

2.79%

6

經濟部

52

2,677

1.94%

7

衛生福利部

40

682

5.87%

8

文化部

6

18

33.33%

9

勞動部

3

88

3.41%

10

科技部

10

175

5.71%

11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22

775

2.84%

12

海洋委員會

1

20

5.00%

1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55

1,285

4.28%

1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5

124

4.03%

15

客家委員會

44

54

81.48%

16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52

980

5.31%

17

中央選舉委員會

3

31

9.68%

總計

-

710

18,670

3.80%

資料來源:客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三)迄110年底公教人員通過客語認證符合度比率高達19個縣市未及2成,有待提升

另觀110 年各縣市政府(含轄下鄉鎮)公教人員通過客語認證情形(詳表3),截至110年底止,公務人員通過客語能力認證符合度比率僅苗栗縣(59.13%),新竹縣(35.07%)及屏東縣(26.52%)等3個縣市高於2成,其餘台北市等19個縣市皆低於2成,離島地區之澎湖縣(2.22%)、金門縣(2.98%)及連江縣(4.19%)為最低前三名。顯示位於客家重點發展區鄉(鎮、市、區)公務人員通過客語能力認證情形亟待提升。

表3 110 年各縣市政府(含轄下鄉鎮)公教人員通過客語認證情形表

縣市

公教人員通過人數合計

公教人員總人數

通過比例

110 年客家人口比例

符合度

臺北市

625

51,181

1.22%

17.44%

7.00%

新北市

659

46,039

1.43%

16.68%

8.58%

桃園市

2,228

31,142

7.15%

39.91%

17.93%

臺中市

969

38,629

2.51%

17.48%

14.35%

臺南市

211

23,808

0.89%

7.06%

12.55%

高雄市

820

39,414

2.08%

14.72%

14.13%

基隆市

46

5,335

0.86%

12.50%

6.90%

新竹縣

1,983

8,336

23.79%

67.83%

35.07%

新竹市

357

6,141

5.81%

30.28%

19.20%

苗栗縣

3,084

8,341

36.97%

62.53%

59.13%

彰化縣

105

15,320

0.69%

7.84%

8.74%

南投縣

108

8,337

1.30%

12.28%

10.55%

雲林縣

60

9,689

0.62%

8.50%

7.29%

嘉義縣

42

7,913

0.53%

8.30%

6.39%

嘉義市

24

3,976

0.60%

9.11%

6.63%

屏東縣

746

12,170

6.13%

23.11%

26.52%

宜蘭縣

60

7,553

0.79%

7.65%

10.38%

花蓮縣

341

6,154

5.54%

34.23%

16.19%

臺東縣

103

5,628

1.83%

20.55%

8.91%

澎湖縣

6

2,845

0.21%

9.48%

2.22%

金門縣

11

2,237

0.49%

16.51%

2.98%

連江縣

5

747

0.67%

15.97%

4.19%

總計

12,593

340,935

4.64%

20.91%

13.90%

說 明: 1.客家人口占 1/2 以上縣市,為客語為通行語地區。

2.符合度係以「機關所在地公教人員通過率」/「機關所在地 110 年客家人口比例」*100%計算。

資料來源:客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迄110年底公教人員通過客語認證符合度比率高達19個縣市未及2成,且位於客語為通行語地區之中央機關公教人員客語能力通過比例多數低於1成,允宜研謀改進,以利客語為通行語政策之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