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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暨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四、近年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率均低於1成,允宜逐步檢討各項工作計畫之可行性,積極拓展財源以提高自籌收入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暨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高振源

客傳會112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2億2,170萬元,其中自籌收入編列1,100萬元,較111年度預算1,580萬元減少480萬元(減幅30.38%)。經查:

(一)近年客傳會收入逾9成來自於政府補助經費

該基金會接受政府補助基本營運收入109至111年度由1億8,000萬元增至2億130萬元,占該年度收入比率分別為99.62%、98.59%及92.13%。而112年度預算案編列2億2,130萬元,占收入比率為94.84%,又較111年度預算增加2,000萬元(增幅9.94%),顯示該基金會主要收入來源仍來自政府補助經費且呈增加之勢(詳表1)。

表1客傳會109至112年度各項收入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9年度決算

110年度決算

111年度預算案

112年度預算案

業務收入

180,259

202,167

202,600

221,700

受贈收入

109

642

300

300

政府補助基本營運收入/a

180,000

201,300

201,300

221,300

勞務收入

-

-

1,000

-

利息收入

47

-

-

-

其他收入

103

225

-

100

業務外收入

419

2,007

15,900

11,650

財務收入

-

68

50

650

自籌收入

419

-

15,800

11,000

其他業務收入

-

1,939

50

-

收入合計/b

180,678

204,174

218,500

233,350

占比/(a/b)

99.62%

98.59%

92.13%

94.84%

說 明:109及110年度為審定決算;111及 112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客傳會,本中心整理。

(二)近年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率均低於1成,宜逐步檢討各項工作計畫之可行性,積極拓展財源以提高自籌收入

依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6條規定略以:「本基金會之經費來源如下:…二、政府編列預算之捐贈。三、提供服務或從事客家文化傳播事業活動之收入。…五、受託代製節目之收入。六、其他有關收入。」是以,為減輕政府財政負擔,該基金會允宜尋求國內各機關及民間企業合作,積極拓展財源以提高自籌收入。112年度預算案自籌收入編列1,100萬元,占總收入比率僅4.71%,較111年預算1,580萬元減少480萬元(減幅30.38%),且109及110年決算數合計僅41萬9千元(詳表1),顯示該基金會自籌收入金額仍偏低。

另查該基金會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辦法,自籌款業務重要分為三大類,包括國內合作業務、國際合作業務及政府單位委辦業務。惟其111年迄至8月底之勞務收入0元、受贈收入4萬1千元、其他業務外收入837萬4千元及利息收入7萬2千元,合計848萬7千元(詳表2),而該基金會主要業務為提供服務或從事客家文化傳播事業活動及受託代製節目,112年度預算案勞務收入未編列預算,較111年度預算100萬元大幅減少,容檢討空間。

表2 客傳會111年迄至8月底自籌收入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自籌收入來源

金額

內容說明

勞務收入

-

-

捐贈收入

41

小額捐贈。

其他業務外收入-政府委辦業務

7,200

承攬客家委委員會「第2屆臺三線藝術策展規劃及專案管理」專業服務勞務採購案第3、4期款。

其他業務外收入-銷售貨物或勞務

856

講客進鄉團深入客庄執行活動轉播宣傳工作;執行客語配音工作;銷售靛花、繪本、刊登廣告收入。

其他業務外收入

318

勞務採購案懲罰性違約金收入。

利息收入

72

存款利息。

合計

8,487

-

資料來源:客傳會,本中心整理。

綜上,客傳會逾9成來自於政府補助經費,惟112年度預算案自籌收入占收入比率僅4.71%,且未編列相關勞務收入預算。鑒於該基金會主要業務收入來源為提供服務或從事客家文化傳播事業活動及受託代製節目,為減輕對政府之依賴,允宜逐步檢討各項工作計畫之可行性,尋求國內各機關及民間企業合作,積極拓展財源以提高自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