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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五、近年公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存顯著性別差異,雖有加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補助及相關宣導,惟整體成效仍待提升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吳昀雲

人事總處112年度預算案於「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項下「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分支計畫編列2億1,216萬元,較111年度預算(2億5,774萬5千元)減少4,558萬5千元(減幅17.69%),估約補助5,700人次。近年公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有顯著性別差異,雖有加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補助及相關宣導,惟整體成效仍待提升改善,說明如下:

(一)公教人員得依規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除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外,110年7月起人事總處再加發補助

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1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因育嬰事由,經機關核准,得留職停薪,並於原因消失後回職復薪。暨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條、第12條第1項第2款及第35條等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為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給付項目;請領條件為被保險人加保年資滿1年以上,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依法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者;津貼係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保險俸(薪)給60%計算,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1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父母同為被保險人時,得分別請領,期間不得重疊。

人事總處為落實「0-6 歲國家一起養」政策,提升公教人員保險法之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生活保障,加強經濟安全,以加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補助予以協助,訂定「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要點」以為依循,並自110年7月1日生效。110年7月起加發補助係按育嬰留停津貼所依據之平均月保險俸(薪)額20%計算後,與育嬰留停津貼合併發給,111年度新增編列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預算2.57億餘元,112年度預算續編列2.12億餘元。

(二)近年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案件有顯著性別差異,雖有加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補助及相關宣導,惟整體成效仍有待提升

參據人事總處提供近年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復職情形(詳表1),各年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人次由107年度3,072人減至109年度2,716人,110年度則升為3,019人,111年8月底止已有2,205人次申請。如觀察各年度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性別,107年度至110年度之女性申請比率均逾8成,111年截至8月底止之男性申請比率始突破2成,凸顯兩性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有顯著差異。育嬰留職停薪後,多數公務人員選擇復職,留職停薪後離職者由107年度19件減至110年度9件,仍以女性居多。又110年下半年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總件數為4,603件,津貼加發補助總金額8,100萬元;111年截至8月底止津貼加發補助總件數為4,045件,津貼加發總金額1億1,882萬7千元,政策效益仍待觀察。另人事總處為營造性別平等友善職場,消除職場性別歧視,運用多元管道,持續宣導男性申請育嬰留職停薪,111年度及112年度預計宣導目標分別為600人次及650人次。詢據該總處說明,業於「111年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通報作業講習」、「臺北市政府111年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解析說明會」、「111年度新進人事人員研習班(第1-4期)」及「111年度人事法規案例研討專班─「差假服務」第1期(臺北院區)」均加強宣導家庭照顧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及工作彈性措施等相關規定,合計7場次,參加人數554人。鑒於近年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已存在顯著之性別差異,總處人事宣導男性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允宜再提高宣傳目標數,儘早讓更多公務人員有相關認知,俾營造性別友善職場環境。

表1 107年度至111年8月底止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情形表

單位:人次,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8月底止

當年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人次

3,072

2,957

2,716

3,019

2,205

男性(占比%)

418(13.6)

406(13.7)

331(12.2)

470(15.6)

468(21.2)

女性(占比%)

2,654(86.4)

2,551(86.3)

2,385(87.8)

2,549(84.4)

1,737(78.8)

該年度申請者已復職人次

3,000

2,878

2,462

2,255

566

男性

403

387

316

385

161

女性

2,597

2,491

2,146

1,870

405

該年度申請者已離職人次

19

15

7

9

0

男性

3

5

1

4

0

女性

16

10

6

5

0

津貼加發總件數

-

-

-

4,603

4,045

津貼加發總金額

-

-

-

81,000

118,827

說 明:1.資料整理自為人事總處公務人力資料庫及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統計對象為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適用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人員。

2.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措施自110年7月1日實施,爰110年度統計期間係自110年7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資料來源:人事總處提供。

綜上,人事行政總處112年度預算案編列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2億1,216萬元,期減輕育嬰者經濟負擔。然近年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案件有顯著性別差異,凸顯女性傳統育嬰負擔;又110年7月起加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補助及111年起加強宣導男性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惟整體宣導成效仍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