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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近年收入不敷支出,且自籌收入主要來自政府部門,允宜研謀提升來自民間之自籌收入,以改善短絀情形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近年收入不敷支出,且自籌收入主要來自政府部門,允宜研謀提升來自民間之自籌收入,以改善短絀情形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何殷如

災防中心112年度預算案編列收入4億3,393萬2千元,支出4億4,300萬9千元,收支相抵後短絀907萬7千元。經查:

(一)自籌收入主要來自國科會及國科會以外政府單位,而來自民間之收入甚低

災防中心108至110年度自籌收入預算數分別為6,031萬元、6,552萬8千元及7,061萬元,決算數為1億7,421萬2千元、1億2,466萬3千元及1億2,774萬4千元(詳表1),雖均超逾預算數,惟其主要來自國科會及國科會以外政府單位,而來自民間之收入決算數分別僅1萬1千元、5千元及3千元,呈逐年遞減趨勢,111及112年度預算數僅分別編列1萬元及5千元。

(二)近年收入不敷支出,允宜研謀提升來自民間之自籌收入

該中心108至110年度決算收支相抵後為短絀612萬8千元、389萬5千元及532萬8千元,111及112年度分別預計短絀811萬5千元及907萬7千元(同表1),顯示該中心短絀情形未有好轉。參據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第23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監督機關應邀集有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辦理本中心之績效評鑑;其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之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績效評鑑之內容如下:一、…。三、本中心年度自籌款比率達成率。四、本中心經費核撥之建議。五、其他有關事項。」爰此,自籌比率之達成率為災防中心績效評鑑項目之一,該中心允宜研謀適度提升來自民間之自籌收入,以減輕國庫負擔。

綜上,該中心自籌收入主要來自政府部門,來自民間部分之金額甚低,112年度預算案數僅編列5千元。衡酌該中心設置條例已明定自籌比率達成率為績效評鑑項目之一,且近年收入已不敷支出,允宜研謀提升來自民間之自籌收入,以改善短絀情形。

表1 災防中心108至112年度自籌收入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預算

決算

預算

決算

預算

決算

預算

預算案

自籌收入

60,310

174,212

65,528

124,663

70,610

127,744

75,510

90,005

—國科會

52,100

132,226

40,000

75,622

36,000

49,957

25,000

31,000

—國科會以外政府單位

8,200

41,975

25,518

49,036

34,600

77,784

50,500

59,000

—民間

10

11

10

5

10

3

10

5

總收入

354,827

472,831

375,098

433,638

387,047

438,037

383,972

433,932

自籌收入占總收入

(%)

17.00

36.84

17.47

28.75

18.24

29.16

19.67

20.74

本期短絀

-5,978

-6,128

-19,862

-3,895

-20,403

-5,328

-8,115

-9,077

資料來源:彙總災防中心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