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發基金112年度權利金收入預算案數10億17萬9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案數增加13萬5千元;另預計各部會管理運用研發成果繳入科發基金之非流動性股票為0元。經查:
(一)各機關編列科技預算所進行科技研發之成果及其收入歸屬政府而繳入科發基金包括權利金收入及股票
依科學技術基本法第13條第1項及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17條規定,各機關依法編列科技預算所進行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其成果及收入歸屬政府部分而繳入科發基金者除權利金收入,尚包括股票。
(二)科發基金持股數量大幅成長,投資事業家數增多,惟多數未處分且逾8成為未公開發行公司,允宜掌握公司營運狀況,適時獲取投資利益
1.依科發基金決算書,科發基金所持股票為各部會署將研發成果以股權方式繳入者,103年底股數餘額為677萬4,800股,至110年底大幅增至4,430萬1,530股(詳表1),其間減少數係移交股票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簡稱國產署)。科發基金持股數量大幅成長,投資事業家數增多,其投資管理益增重要。
2.截至110年底,科發基金移交予國產署之股權計60件、3,968萬8千股,票面價值2.37億元,惟國產署僅處分8件,375萬股,已變現金額1.12億元;又截至110年底,科發基金持有且存放於中央銀行國庫局之股權計54件、股數4,430萬1千股,票面價值2.275億元。依各公司發行狀態,包含上櫃公司1家、興櫃公司2家、未公開發行公司44家、外國公司3家及解散4家(詳表2),顯示逾8成為未公開發行公司,其營運及財務狀況較不透明,倘股權長期擱置未處置,恐面臨價值減損之困境。承上,科發基金允宜掌握所持股權之公司營運狀況,強化股權管理,在不影響新創公司營運下,適時處分所持股權,獲取投資利益,以維科發基金權益。
綜上,各部會編列科技預算所進行之科技研發成果及其收入歸屬政府而繳入科發基金之股票數量及投資事業家數日益增多,惟多數未處分且逾8成為未公開發行公司,允宜強化投資管理,掌握投資事業營運狀況,在兼顧新創公司營運及科發基金權益下,適時處分股權以獲取投資利益。
表1 科發基金103至110年度股票餘額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股
年度
減少金額
期末餘額
股數
103
47,855
31,789
6,774,800
104
43,361
40,742
4,894,085
105
40,173
14,161
7,350,774
106
13,195
38,025
9,532,893
107
35,362
7,724
2,012,831
108
0
157,904
23,911,531
109
76
196,144
36,516,710
110
1,700
227,095
44,301,530
資料來源:彙總自科發基金決算書「資金轉投資及其餘絀明細表-備註1」。
表2 截至110年底科發基金持有股權公司發行狀態表
單位:家;千股;新臺幣億元
1.上櫃
2.興櫃
3.未公開發行
公司數
總股數
票面價值
公司數
總股數
票面價值
公司數
總股數
票面價值
1
49
0.005
2
12,056
1.21
44
24,168
0.73
4.外國公司
5.解散
合計(1+2+3+4+5)
公司數
總股數
票面價值
公司數
總股數
票面價值
公司數
總股數
票面價值
3
6,926
0.26
4
1,102
0.07
54
44,301
2.275
說 明:本表合計數因4捨5入,爰與科發基金110年度股票期末決算數略有差異。
資料來源:彙整國科會提供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