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產學合作計畫研究成果原則公開精簡報告,為利研究成果之分享交流,允宜建立適當公開完整報告之機制
科發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編列369億987萬2千元,扣除補助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14億1,600萬元外,多為補助國內大專校院及經國科會認可之學術研究機構進行學術研究等,研究執行期滿應繳交成果報告。經查:
(一)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研究成果報告原則上公開精簡報告,完整報告不予公開
1.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8點第1項及第3項規定:「產學合作計畫結束後3個月內,計畫執行機構應向本會及合作企業繳交產學合作計畫研究成果精簡報告及完整結案報告(電子檔)…。」、「計畫主持人對上述產學合作計畫之精簡報告、完整報告及研發成果實際運用績效登錄等內容,應負完全責任。如因涉及專利、技術移轉案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而不宜對外公開者,請勿將其列入精簡報告;原則上本會將公開精簡報告,完整報告不予公開。」
2.準此,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之研究成果報告,因涉及專利、技術移轉案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原則上國科會公開精簡報告,完整報告不予公開。
(二)101至111年完整報告公開件數僅占公開報告件數10.34%,且多數僅公開精簡報告
101至111年度應繳交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共計8,214件,公開報告件數為8,538件,其中自願公開完整報告者僅883件,占公開報告件數之10.34%,雖自107年度起公開完整報告件數有所增加,惟占比介於10.38%至39.5%間(詳表1),仍屬偏低。
表1 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研究報告公開情形 單位:件;%
年度
應繳交件數
公開報告件數
尚未公開報告件數
精簡報告
完整報告A
小計
B
完整報告占小計比重(A/B)(%)
101
788
788
—
788
0.00
0
102
816
815
—
815
0.00
1
103
836
830
23
853
2.70
6
104
854
853
24
877
2.74
1
105
885
885
28
913
3.07
0
106
699
697
13
710
1.83
2
107
714
713
184
897
20.51
1
108
639
639
74
713
10.38
0
109
576
576
376
952
39.50
0
110
698
698
128
(說明1)
826
15.50
0
111
709
161
33
(說明2)
194
17.01
548
(說明3)
合計
8,214
7,655
883
8,538
10.34
559
說 明:1.110年度128件(含110年度68件及111年度截至8月10日止之60件)。
2.111年度統計至8月10日止。
3.111年度精簡報告預計於計畫結束後3個月內公開。
4.107年度前應繳報告計畫中,部分多年期計畫精簡進度報告繳交時,因系統異常致主持人上傳報告時得選擇永不公開或延後公開,截至111年7月底止,尚有11件多年期計畫進度報告屬尚未公開狀態,惟此計畫後續年度繳交之結案報告則一律立即公開。
資料來源:彙總自國科會提供資料。
(三)為利相關研究之分享交流,允宜考量補助規模及廠商出資比例等因素,檢討完整報告之公開期限
產學合作計畫原則僅公開精簡報告,雖係因涉及專利、技術移轉案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且容涉及廠商部分出資之權益,然政府出資補助係為嘉惠多數人,精簡報告內容不若完整報告,復未建立完整報告限制公開之期限及公開條件等機制,恐不利從事相關研究成果之分享交流,允宜考量補助規模、廠商出資比例、專利效期、技術移轉期間等因素,檢討完整報告之公開期限。
綜上,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之報告為政府挹注經費所得之成果,然囿於產學合作計畫原則公開精簡報告之規定,自願公開完整報告項數比例仍屬偏低。衡酌精簡報告內容不若完整報告,允宜審酌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成果報告公開方式之時效性及擴散性,並建立適當公開機制,俾利研究成果之分享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