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發基金112年度權利金收入預算數10億17萬9千元,較111年度增加13萬5千元。經查:
(一)資助機關編列科技預算之研發成果及其收入歸屬政府部分依法應撥入科發基金,並得申請研發成果收入運用計畫
1.依科學技術基本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中央政府各部會(下簡稱資助機關)依法編列科學技術研究發展預算所進行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其研究發展成果及其收入歸屬政府部分,應撥入科發基金保管運用。
2.復依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研發成果收入運用計畫申請及審查作業要點第2點第2項規定,各資助機關依規定將研發成果收入繳交科發基金者,得依該要點申請運用計畫。
(二)107至110年度中央政府整體科技經費每年均逾1千億元,科發基金撥付各資助機關申請研發成果運用計畫金額亦達9億元,惟研發成果應用於產業所產生之財務收益未盡理想
1.107至110年度中央政府整體科技發展計畫(含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科技類)決算數介於1,088.31億元至1,297.35億元間,而科發基金撥付各資助機關申請研發成果運用計畫金額則介於9.51億元至11.71億元(詳表1)。
2.科發基金107至110年度編列各資助機關撥入該基金之權利金收入決算數介於9.75億元至11.02億元間,占整體科技計畫金額比重介於0.85%至0.95%間;又同期間該基金撥付各資助機關申請研發成果運用計畫,而由各資助機關繳交研發成果收入介於961萬9千元至1,555萬3千元間,占前述計畫金額比重介於0.82%至1.42%間,以上顯示研發成果應用於產業所產生之財務收益有限。
綜上,107至110年度中央政府整體科技經費決算數每年均逾1千億元,科發基金撥付各資助機關申請研發成果運用計畫金額亦達9億元;惟科發基金之權利金收入占整體科技發展計畫經費之比重,及研發成果運用計畫收益占該計畫撥付金額之比重皆未達1.5%,顯示研發成果應用於產業所產生之財務收益容有加強空間,允宜持續強化研發成果之產業應用,俾提升財務效益。
表1 科技計畫107至110年度相關預決算數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整體科技發展計畫(含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科技類)
決算數(A)
110,753,191
109,985,793
129,734,670
108,831,053
科發基金權利金收入
預算數
985,000
990,070
1,000,189
1,020,189
決算數(B)
974,630
1,021,895
1,102,424
1,036,799
權利金收入決算數/整體科技發展計畫決算數(B/A)
0.88
0.93
0.85
0.95
辦理研發成果運用計畫
科發基金撥付金額(C)
1,094,976
1,171,355
951,121
984,640
繳交研發成果收入(D)
15,553
9,619
12,141
10,585
繳交收入/撥付金額(D/C)
1.42
0.82
1.28
1.08
資料來源:彙總自國科會提供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