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園區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業務收入205億8,359萬5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153億2,874萬3千元,業務外收入1億8,549萬4千元,業務外費用8億8,648萬元,以上收支相抵後賸餘45億5,386萬6千元。經查:
(一)科學園區發展過程及作業基金之設置
為滿足產業發展需求及區域均衡發展,國科會於69年於新竹設置新竹科學工業園區,陸續規劃開發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及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並擴建衛星園區,完成北、中、南3個核心科學園區,期能吸引產業進駐,引進高科技新型技術,發展高級精密工業,帶動國內傳統產業轉型,創造高科技產業發展契機。復於71年依預算法規定設置「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係屬依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所定「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之作業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嗣為擴大引進各類創新研發事業,並以科技及創新為園區核心,於107年6月6日配合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為「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科學園區基金初期因衛星園區及業務量尚在發展階段,故由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統籌辦理新竹科學園區、南部科學園區及中部科學園區等三園區作業基金相關業務,惟配合政府相關政策及產業發展需要,於92及96年分別設立南科及中科管理局,並陸續增設衛星園區,因幅員遼闊管理不易而多發生相關營運及管理成效待提升情形。
(二)為利營運績效考核與管理溝通協調,各園區預算允宜按分基金型態編列
1.科學園區基金將新竹科學園區、南部科學園區及中部科學園區暨所屬衛星園區彙整編列於其附屬單位預算,並以附件方式揭露園區之收支餘絀預計表。依112年度預算書所揭露園區營運收支分析,新竹科學園區預計賸餘26億4,696萬5千元、中部科學園區賸餘6,842萬8千元,南部科學園區則賸餘18億3,847萬3千元(詳表1)。
2.依國科會提供各衛星園區112年度預計餘絀資料,16個衛星園區中(不含實驗中學),僅有新竹科學園區之新竹園區、竹南園區、新竹生醫園區、中部科學園區之臺中園區及南部科學園區之臺南園區等5個衛星園區營運有賸餘,其餘衛星園區均為短絀。
3.揆諸前揭情況,各園區經營情況不一,其成本控管作業與財務改善措施亦不相同,有獨立計算餘絀之必要,允宜依預算法第20條:「單位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內,依機關別或基金別所編之各預算,為單位預算之分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規定編列各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之分預算,俾利單位協調、管理及營運績效考核與財務責任歸屬。
綜上,科學園區近年已陸續成立16個衛星園區及5個實驗中學,幅員廣闊且預算金額龐大,惟科學園區基金將新竹科學園區、南部科學園區及中部科學園區之預算彙整編列於同一附屬單位預算,未能完整呈現各園區經營績效與成果;為利營運績效管理與財務責任歸屬,允宜依預算法規定編列各科學園區之分預算。
表2 科學園區基金112年度預計餘絀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園區
衛星園區
餘绌
新竹科學園區
1.新竹園區
3,128,355
2.竹南園區
104,321
3.龍潭園區
-43,257
4.銅鑼園區
-252,570
5.宜蘭園區
-85,897
6.新竹生醫園區
36,359
①竹科實驗中學
-240,346
小計
2,646,965
中部科學園區
7.臺中園區
1,032,319
8.虎尾園區
-52,242
9.后里園區
-262,825
10.二林園區
-558,617
11.中興園區
-64,624
②中科實驗中學
-25,583
小計
68,428
南部科學園區
12.臺南園區
2,014,976
13.高雄園區
-99,093
14.橋頭園區
-9,608
15.嘉義園區
-16,982
16.屏東園區
-26,126
③南科實驗中學
-26,974
④嘉科實驗中學
1,140
⑤屏科實驗中學
1,140
小計
1,838,473
三園區合計
4,553,866
資料來源:國科會提供。
(分機:1931 何殷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