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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社會福利部分)、社會及家庭署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六、新增司法精神醫療保安處分處所興建計畫,期程長達4年,允宜妥訂物價調整及罰款等契約條文,並會商法務部提供協助,俾利如期如質竣工運作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社會福利部分)、社會及家庭署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衛生福利部(社會福利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張峻萍

衛福部配合「強化社會安全網第2期計畫」,提出「司法精神醫療保安處分處所興建計畫」,總經費53.7億元,預計分4年辦理,並於112年度預算案「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強化社會安全網」項下新增「司法精神醫療保安處分處所興建計畫」經費13億300萬元。經查:

(一)計畫內容

為建構司法精神醫療體系,衛福部配合籌設司法精神病院,計畫概況摘述如下:

1.為健全我國精神病人監護處分執行制度,保障受處分人權益與維護社會安全,法務部研修保安處分執行法,明定檢察官得依病情及處置需要,予以受處分人多元處遇,設立流動及迴轉機制,並增訂社區銜接機制,使其出機構後復歸社區;監護個案應按暴力風險程度採分級、分流處遇,未具高暴力風險者,收治於一般精神醫療機構內之司法精神病房,高暴力風險者收治於司法強制力介入及高度戒護之監護處分處所。

2.預計辦理收治高暴力風險之精神病受監護處分人病床300床,該計畫評估109年9月9日尚在醫療機構執行監護處分計有220人,其中住院占比為92%,另108年11月至109年10月間檢察署全年新增至醫療機構執行監護處分人數為100人,估計未來每年於新增至醫療機構監護處分100人,以處分執行期概估,10年後累計收治人數約增加146人,整體收治人數將逾300人,預估數尚非無據。

(二)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持續走高,111年6月方小幅回落,為免物價波動延宕工期,允宜妥擬物價指數調整及罰款之契約條文

105年至111年5月間我國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持續走高至132.74,迄111年6月起方小幅回落,經核該計畫業編列物價調整費,惟期程長達4年,為免因物價波動因素延宕工期或高估工程經費,後續契約條文應依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12月23日解釋函,亦即招標及契約應依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訂定依序按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及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契約價金,合理分配機關及廠商承受物價波動價差,並妥訂罰款規定,以提高廠商施工品質及效率。

(三)後續安全戒護及出院後社區轉銜容有需求,宜會商法務部提供協助

基於該處所興建計畫完成後,收治對象為高暴力風險之精神病受監護處分人,為避免處分人脫逃或傷及醫事人員,容須審慎戒護;完成監護處分出院後,後續轉銜復歸社區亦有觀察、追蹤後續病情並進行保護之需要,基於法務部主管犯罪矯正機關,當具前揭事宜專業經驗,爰宜會商請其提供相關協助,俾使機制有效運作。

綜上,衛福部新增辦理「司法精神醫療保安處分處所興建計畫」,總經費53.7億元,預計分4年辦理,112年度預算案數13.03億元;鑒於105年至111年5月間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持續走高,雖於111年6月起小幅回落,惟鑒於期程長達4年,允宜預為因應後勢變化,依公共工程委員會解釋函,妥擬物價指數調整及罰款之契約條文,並會商法務部提供協助,俾利如期如質竣工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