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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社會福利部分)、社會及家庭署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七、111年5月底失智照護資源服務存有區域落差,離島地區偏低,允宜審視需求,賡續推動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社會福利部分)、社會及家庭署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衛生福利部(社會福利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張峻萍

為推動我國失智症防治照護工作,衛福部編擬「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 2.0」,該部長照司及所屬(含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失智相關計畫經費計50億5,225萬3千元,主要包含健保基金編列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39億4,800萬元,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編列發展失智社區照護服務計畫10億4,960萬8千元等7項計畫,111及112年度衛福部所屬(含基金)辦理失智相關計畫經費情形詳表1。經查:

表1衛福部所屬(含基金)辦理失智相關計畫經費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次

計畫名稱

預算來源/預算科目

111年度

預算案數

112年度

預算案數

1

建構數位化資訊平臺以輔助社區預防衰弱與延緩失能服務模式計畫(國健署)

公務預算/科技業務/全人健康促進科技政策研究/委辦費、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1,751

12,045

2

發展失智社區照護服務(長照司)

長照服務發展基金/捐助、獎助與獎助

1,049,608

1,049,608

3

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健保署)

健保基金/保險給付

3,948,000

3,948,000

4

失智友善社區試辦計畫(國健署)

長照服務發展基金/捐助、補助與獎助

37,600

37,600

5

失智友善社區增能暨資源整合中心計畫(國健署)

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專業服務費、購置無形資產、電腦軟體服務費

3,000

0

6

預防及延緩失能推廣計畫(國健署)

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2,000

2,000

7

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整合服務相關計畫(國健署)

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專業服務費、電腦軟體服務費、購置無形資產

0

3,000

合 計

5,051,959

5,052,253

資料來源:衛福部。

(一)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 2.0」(2018年至2025年),將布建社區失智照護資源列為工作項目

為因應我國快速增加之老年與失智人口,提供失智之延緩、醫療及照護需求,衛福部整合政府機關及民間資源,於102年8月公布「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2014年-2016年),嗣於103年9月公告「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又復編擬「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 2.0」(2018年至2025年),提出「列失智症為公共衛生之優先任務」等7項工作項目策略,其中「健全失智症診斷、治療、照護網絡」項下「發展及強化社區型照護體系與流程」之工作項目,包括布建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失智型與混合型日間照顧服務/團體家屋/小規模多機能服務等。

(二)社區失智照護資源依不同照顧需求提供服務

據衛福部110年說明,依失智症不同照顧需求,結合現行長照資源之社區照護資源服務模式如下,架構詳圖1:

1.失智且失能:照護資源包括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日間照顧及團體家屋等。由長照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可協助連結長照2.0服務項目(如: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專業服務、輔具租借購買、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交通接送及喘息服務)。

2.失智未失能:失智共同照護中心進行協助確診、個案管理、轉介諮詢;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參與認知促進、緩和失智等服務。

3.疑似或極輕度失智:照護資源包括失智社區服務據點、社區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及文建站等,提供認知功能促進、共餐及社會參與。

圖1 失智照護社區服務架構圖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111 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三)111年5月底失智等照護服務存有區域差異,離島地區偏低

據衛福部統計,111年5月底推估全國失智人數為30萬6,867人,接受政府失智資源照護者20萬8,483人,全國失智服務涵蓋率67.94%。觀諸各市縣統計數據,涵蓋率最低之3縣市依序為金門縣51.13%、連江縣51.45%及新竹市53.21%,低於全國平均數14.73個百分點以上(詳表2,資源布建情形詳表3),顯示失智照護資源區域差距甚大,尤以離島地區偏低,尚待改善。

綜上,為推動我國失智症防治照護,衛福部編擬「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 2.0」(107年至114年),其中社區照護資源方面,依失智症不同照顧需求,結合長照、身障資源提供失智症患者輔助照顧需求,逐步布建並提供服務;111年5月底全國失智服務涵蓋率達67.94%,惟各市縣服務涵蓋率差距甚大,離島地區偏低,允宜賡續推動,並積極縮減區域落差。

表2 各市縣失智人口推估及服務涵蓋率 單位:人;%

市縣別

失智推估人數A

失智服務涵蓋人數B

失智服務涵蓋率B/A

新北市

46,022

28,219

61.32%

臺北市

40,674

23,712

58.30%

桃園市

23,083

12,941

56.06%

臺中市

29,979

19,838

66.17%

臺南市

25,763

17,848

69.28%

高雄市

35,028

26,033

74.32%

新竹縣

6,584

3,585

54.45%

苗栗縣

8,349

5,329

63.83%

彰化縣

18,368

15,162

82.55%

南投縣

7,999

6,513

81.42%

雲林縣

11,665

10,110

86.67%

嘉義縣

9,373

7,853

83.78%

屏東縣

11,960

8,471

70.83%

宜蘭縣

6,914

5,947

86.01%

花蓮縣

4,755

4,141

87.09%

臺東縣

3,167

2,036

64.29%

基隆市

5,121

3,180

62.10%

新竹市

4,909

2,612

53.21%

嘉義市

3,623

3,090

85.29%

澎湖縣

1,664

908

54.57%

金門縣

1,729

884

51.13%

連江縣

138

71

51.45%

合計

306,867

208,483

67.94%

說  明:1.基準點為111年5月底。

2.失智症推估人數以內政部所公布各市縣110年底之戶籍人口數計算;以各年齡層人口乘算對應失智盛行率(50-64歲*0.1%)+(65~69歲*3.40% + 70~74歲*3.46% + 75~79歲*7.19% + 80~84歲*13.03% + 85~89歲*21.92% + 90歲以上*36.88%)。

3.失智服務涵蓋人數:以衛福部建置之失智系統、長照系統及身障系統,所掌握之失智個案數加總、歸人計算,排除死亡者,按失智個案之戶籍地,歸戶至各市縣。

資料來源:衛福部。

表3 各市縣社區失智照護資源布建情形表 單位:家;處

市縣別

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日間照顧(混合型)

團體家屋

新北市

13

63

63

3

臺北市

11

45

52

2

桃園市

7

27

58

1

臺中市

10

37

114

2

臺南市

6

40

92

1

高雄市

9

50

89

2

新竹縣

3

12

33

1

苗栗縣

2

6

17

1

彰化縣

10

29

16

0

南投縣

3

24

45

1

雲林縣

5

21

20

1

嘉義縣

3

29

30

0

屏東縣

9

35

22

2

宜蘭縣

5

15

50

2

花蓮縣

5

29

13

1

臺東縣

2

19

14

2

基隆市

3

8

7

1

新竹市

3

8

8

0

嘉義市

2

7

4

1

澎湖縣

1

7

13

0

金門縣

1

2

4

0

連江縣

1

1

1

0

合計

114

514

765

24

說  明:基準點為111年5月底;另日間照顧(混合型)含小規模多機能家數。

資料來源:衛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