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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社會福利部分)、社會及家庭署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0、提供育兒與托育之津貼、補助及服務,107至110年出生人數及總生育卻逐年下降,允宜釐清生(托)育現況及需求,優化計畫內容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社會福利部分)、社會及家庭署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社會及家庭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張峻萍

社家署112年度預算案「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編列「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經費260億7,996萬1千元,辦理0至未滿2歲育兒津貼經費159億1,303萬7千元、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暨托育管理經費100億9,065萬3千元及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及療育費補助7,627萬1千元,整體經費較111年度預算數增加82億474萬1千元(增幅45.90%)。前2項經費為主要經費支出,茲就該2項經費分析如下:

(一)育兒與托育之津貼、補助及服務概況

為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使不同家庭有能力及意願生養子女,提高國人生育意願,達到提升勞動力及國力目標,社家署依「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113年),辦理擴大0至2歲(未滿)育兒津貼、建置準公共托育機制及擴大公共化托育量,規劃如下:

1.依家庭經濟狀況及胎次發放不同育兒津貼、提供(準)公共化托育費用補助,自107年起取消未就業不得領取限制,納入親屬照顧家庭,復自110年8月起取消領取育嬰留職停薪與弱勢幼兒及少年生活類補助不得同時領取育兒津貼之規定,分110年8月至111年7月及111年8月起等2階段擴大補助對象、調增補貼金額(金額對照表詳表1及表2)。

表1 0至未滿2歲嬰幼兒(準)公共化托育補助費用金額對照表

單位:元/月

補助條件\補助金額

公共化(公設民營、

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準公共(簽約之私立

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

第 1 胎

第 2 胎

第 3 胎以上

第 1 胎

第 2 胎

第 3 胎以上

舊制(110年8月以前)

稅率未達20%

3,000

4,000

6,000

7,000

中低收入戶

5,000

6,000

8,000

9,000

低收入戶

7,000

8,000

10,000

11,000

第1階段調增(110年8月~111年7月)

稅率未達20%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9,000

中低收入戶

6,000

7,000

8,000

9,000

10,000

11,000

低收入戶

8,000

9,000

10,000

11,000

12,000

13,000

第2階段調增(111年8月起)

稅率未達20%

5,500

6,500

7,500

8,500

9,500

10,500

中低收入戶

7,500

8,500

9,500

10,500

11,500

12,500

低收入戶

9,500

10,500

11,500

12,500

13,500

14,500

說  明:詢據社家署略以,請領資格須符合父母一方未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或育兒津貼等2項限制,惟自110年8月起取消第1項限制。

資料來源:「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113年)。

表2 0至未滿2歲嬰幼兒育兒津貼金額對照表 單位:元/月

發放條件\發放金額

第 1 胎

第 2 胎

第 3 胎以上

舊制

(110年8月以前)

稅率未達 20%

2,500

3,500

中低收入戶

4,000

5,000

低收入戶

5,000

6,000

第1階段調增

(110年8月~111年7月)

稅率未達 20%

3,500

4,000

4,500

中低收入戶

5,000

6,000

7,000

低收入戶

第2階段調增

(111年8月起)

稅率未達 20%

5,000

6,000

7,000

中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

說  明:領取對象為未接受(準)公共化托育服務且符合申領資格者。

資料來源:「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113年)。

2.擴大(準)公共化托育服務量能,布建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因地制宜設置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協助推動政府機關(構)提供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含協助前置準備期及補助一次性開辦費)、鼓勵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加入準公共服務等。

(二)107至110年出生人數及總生育率逐年下降,允宜釐清既有政策效益,俾符合育齡家長需求

1.據衛福部統計,107至110年度育兒津貼受益人數分別為39萬3,641人、44萬7,765人、43萬1,589人及42萬2,159人,同期間托育費用補助受益人數為9萬5,950人、6萬8,040人、7萬6,622人及8萬3,084人,因兩項補助設有經濟條件門檻且不得同時請領,復因計畫期間內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經濟,受益人數互有消長。

2.同期間出生人數為18.2萬人、17.8萬人、16.5萬人及15.4萬人,總生育率則為1.06人、1.05人、0.99人及0.98人,呈現逐年下降態勢,未因前項津貼(補助)而增加,宜進一步分析不同經濟條件育齡者之生育狀況,分析是否增加生育誘因,釐清津貼及補助效益。

3.0至未滿2歲嬰幼兒(準)公共化托育設施送托率未及6成,加計2至未滿3歲後方增至79.02% (詳表3),據社家署針對110年度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暨托育管理經費經費賸餘數表示,家長考量親子照顧及送托選擇性,6個月以上方送托之嬰幼兒高達6成,爰社家署宜究明各市縣就業及設施座落地點等托育需求與現況,裨益設施與經費規劃。

表3 全國(準)公共化托育服務使用一覽表 單位:人;家

類 型

加入(準)公共化家(人)數

可收托人數A

實際收托未滿2歲人數B

占比(%)B/A

實際收托2至未滿3歲人數C

0-3歲占比(%)(B+C)/A

居家托育

22,933

45,866

23,334

50.87%

13,368

80.02%

托嬰中心

1,225

45,639

23,115

50.65%

12,494

78.02%

1.公設民營托嬰中心

209

9,485

5,184

54.65%

3,617

92.79%

2.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138

1,656

948

57.25%

537

89.67%

3.私立托嬰中心

878

34,498

16,983

49.23%

8,340

73.40%

合 計

24,158

91,505

46,449

50.76%

25,862

79.02%

說  明:1.基準點為111年7月底。

2.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113年),自109年為利幼兒得以有充分時間順利銜接幼兒園,對於滿2歲後仍續留公共托育、準公共化托育者,延長托育費用補助至3歲(未滿),以無縫銜接2至3歲未滿幼兒家長之托育需求。

資料來源:社家署。

綜上,社家署配合「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113年),提供育兒津貼、公共化與準公共托育費用補助及服務,107至110年出生人數及總生育率卻逐年下降。該計畫將於113年屆期,為優化計畫內容,允宜運用大數據及查調等方式分析不同經濟、就業及(準)公共化托育設施座落地點等生(托)育狀況、需求及效益,俾利制度設計貼合社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