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出入銀行112年度預算案編列國庫現金增資20億元,係依據行政院「中國輸出入銀行強化功能增資新臺幣100億元計畫書」,自112年度起分5年辦理增資100億元。經查:
(一)為強化政策功能,分年辦理增資
為強化輸出入銀行政策功能,行政院核定「經濟體質強化措施」及「新南向政策工作計畫」,自105年度起分年辦理增資新臺幣200億元;迄110年底止,已分別以現金、法定公積、特別公積(含未分配盈餘轉列部分)辦理增資,完竣後資本額已達320億元。嗣為強化融資功能,支援我國拓展海外經貿活動量能,行政院111年6月核定「中國輸出入銀行強化功能增資新臺幣100億元計畫書」,由國庫現金增資85億元(112至115年度各20億元,116年度5億元),其餘增資款則以112至116年度盈餘免予繳庫方式籌應,預計完竣後資本額增為420億元。
(二)增資後資本額提升,具備拓展業務能量
輸出入銀行為政策性專業銀行,以供給中、長期信用,協助拓展外銷及輸入國內工業所必需之設備與原料為主要任務,未辦理存款業務,承作業務之資金來源以自有資金、拆借、央行融資及發行債券等方式支應,復為配合經貿政策,以具競爭性之利率、費率、提供廠商各項輸出入融資、保證、輸出保險,協助廠商拓銷海外市場,為提高業務能量,取得長期穩定低利資金並降低風險而辦理增資,增資後具備拓展業務能量如表1。
表1 輸出入銀行分年增資進程及效益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資本額
(說明2)
放款&保證營運量
試算授信
營運量
(說明2)
成長率(%)
輸出保險營運量
預估輸
出保險
營運量
成長率 (%;說明3)
110
320
1,697
-
1,751
-
-
111
320
1,720
-
1,610
-
-
112
350
1,778
1,855
7.85
1,760
-
9.32
113
380
-
2,014
8.57
-
1,936
10
114
395
-
2,094
3.97
-
2,091
8
115
410
-
2,173
3.77
-
2,258
8
116
420
-
2,226
2.44
-
2,439
8
說 明:1.110年度為決算數,111及112年度為預算案數,餘為預估數。
2.授信營運量以資本額5.3倍試算。
3.配合原始資料,部分數據為無小數點後數據。
資料來源:節錄自「中國輸出入銀行強化功能增資新臺幣100億元計畫書」。
綜上,輸出入銀行為政策性銀行,以優惠條件提供廠商拓展對外貿易及增加國內就業,持續我國經濟發展,為提供該行奧援,降低資金成本,持續以現金、法定公積、特別公積等方式增資,復預計自112年度起分年以現金增資及盈餘轉增資方式提高資本額,允宜審慎拓展業務,並視績效調整增資額度規劃,俾使政府資源有效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