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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建設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二、「防止外傘頂洲沙灘流失整體防護計畫-沙洲置沙(加高)」允宜妥為溝通協調及審慎評估對環境之影響,並配合期程之延後覈實編列預算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航港建設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防止外傘頂洲沙灘流失整體防護計畫-沙洲置沙(加高)」允宜妥為溝通協調及審慎評估對環境之影響,並配合期程之延後覈實編列預算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怡娟

航港建設基金112年度「港灣建設計畫」編列30億6,791萬7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案23億9,321萬9千元增加6億7,469萬8千元(增幅28.19%),依航港局說明,主要係增加「國際與國內商港開放垂釣區委託管理作業」5,692萬6千元、「防止外傘頂洲沙灘流失整體防護計畫-沙洲置沙(加高)」3億元,及配合原物料、人力價格調漲商港公共基礎設施如道路、橋梁、防波堤等維護、檢測項目經費需求增加,以提升港區安全。經查:

(一)預算執行情形

港灣建設計畫108至111年各年度預算介於15.95億元至23.93億元間,加計以前年度保留數後,108至110年度之預算執行率分別為82.2%、93.53%及90.53%,111年截至8月底之分配預算執行率為81.97%(詳表1),均達8成以上。

表1 108至111年度港灣建設計畫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可支用預算數 

以前年度保留

341,925

96,718

30,995

30,335

年度預算

1,605,465

1,595,072

1,700,094

2,393,219

合計

1,947,390

1,691,790

1,731,089

2,423,554

預算分配數(1)

1,947,390

1,691,790

1,731,089

1,238,867

預算執行情形

以前年度保留

202,427

91,674

21,715

85

年度預算

1,398,348

1,490,695

1,545,513

1,015,383

支用數合計(2)

1,600,775

1,582,369

1,567,228

1,015,468

停支數

141,643

46,656

59,453

 

保留數

96,718

30,995

30,335

賸餘款

108,254

31,770

74,073

預算執行率=(2)/(1)

82.20%

93.53%

90.53%

81.97%

說 明:1.111年度預算分配數及執行情形為截至8月底之資料。

2.預算執行率=支用數/預算分配數,年度支用數即決算數,年度預算分配數即可支用預算數。

資料來源:航港局。

(二)新增國際及國內商港開放垂釣區委託管理作業經費

商港法第36條第2項:「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於不妨害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污染之商港區域,得與登記有案之相關社團協商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依交通部110年8月9日「檢討商港垂釣區委外管理機制會議」結論,基於商港垂釣區位於管制區範圍內,防波堤垂釣行為係屬附帶公共服務,對垂釣區須做安全管理及環境清潔,以兼顧防波堤原使用目的及提供完善垂釣服務,由航港建設基金負擔相關經費,爰111年度先行動支經費辦理,並於112年度預算案編列5,692萬6千元進用勞務承攬人員68人辦理(詳表2)。截至111年8月底,港務公司轄管之國際及國內商港共開放14處垂釣區供民眾垂釣且未收取任何費用。

表2 112年度開放垂釣區委託管理作業經費編列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人數

經費

基隆港、臺北港釣場管理業務委託案

18

12,770

臺中港北防波堤開放垂釣區委託管理釣客及場域清潔服務案

8

10,203

安平港商港112年南堤、北堤垂釣區委外管理費

11

10,255

高雄港商港112年灰塘防波堤、二港口北防波堤一港口南護岸垂釣委外管理費

20

14,228

花蓮港東防波堤開放垂釣區維管案

7

5,510

布袋商港北堤釣魚示範區委外管理

4

3,960

合計

68

56,926

說 明:經費包括委外人力、保險及水電行政費等。

資料來源:航港局。

(三)新增防止外傘頂洲沙灘流失整體防護計畫-沙洲置沙(加高)措施

「防止外傘頂洲流失整體防護計畫」由內政部提出,經行政院於111年8月核定,係為保護外傘頂洲灘線不再後退及防治侵蝕,其中短期因應方案之「養灘措施-布袋港沙源供外傘頂洲沙洲置沙(加高)措施」(以下簡稱沙洲置沙(加高)措施)由航港局及港務公司辦理,總經費為15億7,000萬元,期程自110至115年度,由航港建設基金編列預算支應。111年先行辦理設計及監造工作委託技術服務計2,600萬元,據航港局說明,截至111年8月底,廠商業提送總計畫書,惟因尚未完成請款程序,故實際執行數僅9萬3千元;112年度編列3億元進行施工。

(四)布袋港因沙洲置沙(加高)措施等變更,須再提送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送審

港務公司因提供布袋商港73.5萬方沙源供外傘頂洲沙洲置沙(加高)等變更,由交通部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7條第5款「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對環境影響輕微」,檢附布袋商港整體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第5次變更內容對照表函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審查,案經環保署111年10月11日會議決議不適用變更內容對照表方式審查,請依前揭施行細則第37條規定提送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送審。與會審查委員及機關認為該計畫可能影響海域生態、牡蠣養殖業及濕地生態,亦鄰近「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等,爰交通部、航港局及港務公司尚須與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等相關單位及漁民、漁業團體溝通協調,重新評估對環境之影響,環評通過前該計畫無法動工,爰計畫期程預期將延後。

綜上,港灣建設計畫108至110年度預算執行率均達8成以上,112年度預算案較111年度增加28.19%,主要係新增國際、國內商港開放垂釣區委託管理作業以提供完善垂釣服務,及保護外傘頂洲灘線不再後退及防治侵蝕,由布袋港提供沙源供外傘頂洲沙洲置沙(加高)等。惟沙洲置沙(加高)措施因可能對海域生態及濕地生態等造成環境衝擊,須再提送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送審,允宜與相關機關團體妥為溝通協調及審慎評估對環境之影響,並配合期程之延後覈實編列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