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水署112年度預算案分別於「農田水利發展-補助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編列29億9,961萬元,以及「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國庫撥充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編列27億7,915萬9千元,係對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以下簡稱農水基金)之補助及投資。說明如下:
(一)農水署單位預算補助及撥充農水基金內容概述
補助農水基金29億9,961萬元及撥充農水基金27億7,915萬9千元主要係辦理:
1.補助農水基金:「農田水利發展-補助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計畫29億9,961萬元悉數為「獎補助費」,係為促進農田水利事業發展,穩定提供農業發展所需灌溉用水及擴大灌溉服務範圍,並利維持各灌溉管理組織正常營運,補助農水基金辦理維護灌溉管理組織營運精進所需經費22億2,860萬元,以及依「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六期)」賡續編列第3年經費7億7,101萬元,辦理補助農水基金財務困難經費5億元、加強營運改善1億4,091萬元及推廣現代化灌溉設施、灌溉水質維護等1億3,010萬元。
2.國庫撥充農水基金:「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國庫撥充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計畫27億7,915萬9千元悉數為「設備及投資」,係撥充農水基金辦理「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六期)」23億5,845萬9千元、「平地農路改善(含農地重劃區)計畫(第四期)」1億6,100萬元、「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2億4,970萬元及「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111-114年)」1,000萬元所需資本性支出,辦理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加強老舊農田水利設施更新及現代化,增辦調蓄設施;農業水庫安全評估、維護管理及更新改善;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之農田水利設施配合改建,例如取水設施、跨河構造物改善等。
(二)各分基金服務面積及待改善之農田水利設施數量各異,允宜通盤考量分析各管理處之優劣勢後制定適合之管理監督輔導計畫
1.補助及撥充農水基金情形:農水署112年度預算案補助及撥充農水基金金額龐鉅,而農水基金112年度預算案合計短絀36億3,186萬1千元,其中分基金短絀最大者為臺中8億1,985萬5千元,其次係嘉南短絀6億9,396萬7千元。補助農水基金總額29億9,961萬元,以對雲林及嘉南補助之數額最多,分別補助6億4,482萬7千元及6億199萬9千元。撥充農水基金總額27億7,915萬9千元,撥充嘉南10億898萬2千元最多,其次係雲林5億4,987萬5千元(詳表1)。
2.各灌溉管理組織服務範圍及數量差異大:據農水署統計,110年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灌溉排水總面積共約37萬7,905公頃,各管理處之灌溉面積從嘉南8萬1,176公頃至瑠公536公頃,大小範圍差異極大;尚待改善之輸水及灌溉排水渠道長度總計1萬5,975公里、構造物3萬1,725座,其中嘉南和雲林尚存較多待改善之灌排渠道,待改善之構造物則以嘉南和彰化較多。
3.撥款農水基金允宜綜合考量灌溉區域、維護成本或年度收支短絀等因素:「政府撥款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計算標準」明訂主管機關年度預算撥款至農水基金之運作,並得參考灌溉區域變化、操作維護成本及管理需求,或基金年度收支短絀數等因素酌予調整。鑒於各管理處所轄管農田水利事業區域面積大小不一,現有農田水利設施待改善數量,以及財務收支結構與營運模式之差異極大,允宜通盤考量分析各管理處之優劣勢後制定適合之管理監督輔導計畫,妥予規劃補助及撥充資金之分配標準,並訂定合宜之績效指標落實管考,以健全其財務收支結構,活化現有資產,俾以維持各農田水利基金之永續健全營運。
表1 農水署112年度補助及撥充農水基金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公頃;公里;座
基金別
112年度預算案
110年底
餘絀
補助農水基金
國庫撥充農水基金
小計
灌溉面積
待改善之輸水及灌溉排水渠道長度
待改善之構造物數量
合計
-3,631,861
2,999,610
2,779,159
5,778,769
377,905
15,975
31,725
母基金
6,305
10,000
-
10,000
-
-
-
宜蘭
-287,148
111,458
94,656
206,114
17,774
240
150
北基
-43,943
54,755
33,744
88,499
5,299
80
348
桃園
15,103
963
20,550
21,513
22,677
58
73
石門
-22,926
61,271
12,933
74,204
12,085
30
10
新竹
-118,624
44,495
33,447
77,942
6,192
61
31
苗栗
-99,684
69,942
123,470
193,412
9,504
14
23
臺中
-819,855
145,713
71,260
216,973
25,676
600
300
南投
-165,128
146,409
188,369
334,778
13,242
418
67
彰化
-441,984
390,393
245,751
636,144
43,775
950
3,380
雲林
-390,086
644,827
549,875
1,194,702
63,516
2,051
15
嘉南
-693,967
601,999
1,008,982
1,610,981
81,176
10,020
23,620
高雄
-317,341
113,924
19,000
132,924
19,966
574
1,250
屏東
-212,015
265,293
190,277
455,570
25,202
755
1,800
臺東
-117,951
176,520
96,703
273,223
15,092
26
35
花蓮
-110,965
161,648
85,842
247,490
15,563
98
623
七星
8,272
-
4,300
4,300
630
0
0
瑠公
180,076
-
-
-
536
0
0
說 明:補助及國庫撥充基金均係農水署公務預算,不含前瞻特別預算撥充。
資料來源:農水署。
綜上,農水署112年度預算案「農田水利發展-補助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編列29億9,961萬元,以及「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國庫撥充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編列27億7,915萬9千元,允宜通盤考量分析各管理處之優劣勢後制定適合之管理監督輔導計畫,並訂定合宜之績效指標落實管考,以維持農水基金之永續健全營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