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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三、原文會暨原語會永久會址計畫用地之取得需先行完備法定程序,110年度工程進度未如預期,允宜加強控管施工進度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綜合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陳如慧

原民會112年度預算案「原住民教育推展─原住民族文化維護與發展經費」項下編列「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之永久會址興建經費」(以下簡稱原文會暨原語會永久會址計畫)3億6,581萬2千元;用途別為「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資本門);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以下簡稱原文會)相對增加「基金」及「購建中固定資產」金額均為3億2,923萬1千元;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原語會)則相對增加「基金」及「房屋及建築」金額均為3,658萬1千元(詳表1)。經查:

表1 原文會暨原語會永久會址計畫112年度預算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編列主體

計畫別(科目)

金額

原民會

原住民教育推展-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之永久會址興建經費

365,812

原文會

購建中固定資產、基金

329,231

原語會

房屋及建築、基金

36,581

資料來源:摘自原民會、原文會及原語會112年度預算書。

(一)計畫內容及預算執行概況

1.原民會捐助成立之原文會於103年接手自主營運原住民族電視臺及106年經營原住民族廣播電臺,惟原文會未有專屬之營運大樓。經原文會選址於桃園機場捷運A17領航站附近,與桃園流行音樂中心及國際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共同規劃建置,打造一處公益、文創跟影視基地;嗣 108年甫成立之原語會提出與原文會共同於桃園建置永久會址之構想。本興建計畫業奉行政院核復,由桃園市政府完成土地使用程序,請原民會編列經費補助該2家基金會興建「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總經費約17億元,預計自110年至113年逐年編列經費補助該2家基金會辦理建築與景觀工程、專業設備及室內裝修工程、搬遷等工作。

2.檢視原文會暨原語會永久會址計畫110年起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詳附表2),110年度執行率僅12.28%,其中保留款達2億8,945萬元(占比87.71%),原民會說明110年底雖完成工程決標,依代辦契約規定,需完成簽訂工程合約始得撥款,故予保留;截至111年7月底累計執行率為54.85%,因尚待室內裝修及設備採購等細部需求確認。

表2 原文會暨原語會永久會址計畫預算編列與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當年度實際

編列預算數

(A)

累計分配

預算數(B)

預算實現、應付、保留及繳回情形

計畫總累計

執行進度(%)

當年度實現數(C)

累計實現數(D)

累計執行率

(D/B)

迄該年度止累計預算保留數

預定工程進度

實際工程進度

110

330,000

330,000

40,550

40,550

12.28

289,450

5

0

111

242,900

495,172

231,070

271,620

54.85

112

365,812

說 明:上表111年度實現數統計至7月底。

資料來源:原民會提供。

(二)計畫用地之取得需完備法定程序,110年度工程進度未如預期

1.本計畫用地原所有權人為交通部鐵道局及臺灣桃園農田水利會,經桃園市政府於110年2月3日完成土地移撥作業,取得所有權;嗣依土地法第 25 條規定,110年9月15日經桃園市議會同意2家基金會用地案;又110年9月30日桃園市政府將用地同意案送至行政院核備,完成用地法定程序。

2.據原民會說明,依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代辦工程之進度,第1期桃園流行音樂劇場已於110年完工啟用,第2期國際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發包施工中,預定111年11月完工,及第3期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2家基金會會址)施工中,預定113年6月完工;準此,本計畫用地之取得因需先行完備法定程序,致110年工程進度未如預期。

綜上,由於原文會暨原語會永久會址計畫用地之取得需先行完備法定程序,致110年度工程進度未如預期,允宜加強控管施工進度,俾如期完工,以利原文會與原語會進駐,結合桃園流行音樂劇場、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發展,行銷原住民族語言與文化,以達國際輸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