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及所屬112年度預算案「營建業務-住宅計畫、住宅政策之推動及建築開發經理業輔導管理」編列撥補住宅基金357億7千元。經查:
(一)近年撥補住宅基金之概況
住宅基金係依住宅法第7條規定:「主管機關為健全住宅市場、辦理住宅補貼、興辦社會住宅及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得設置住宅基金」所設置,肩負辦理前開法定住宅政策之任務。為此,營建署每年編列預算撥補住宅基金,辦理住宅補貼及社會住宅等業務,106至111年度撥補額度介於10億元至50億元之間,112年度預算編列357億7千元。
表1 營建署106至111年度撥補住宅基金情形表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撥補金額
106
1,028,439
107
2,028,439
108
2,028,439
109
-
110
5,000,000
111
5,000,000
資料來源:營建署。
(二)111年度起住宅基金推動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成效未如預期
112年度營建署編列撥補住宅基金大幅增加至357億7千元,說明如下:
1.「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預估造成住宅基金111年度資金缺口約19億元:行政院111年5月間核定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111-114年),預估1年300億元,補貼戶數由12萬戶增至50萬戶,因上開計畫自111年7月開辦10月撥款,111年10至12月之租金補貼需經費75億元,預估造成住宅基金111年度資金缺口約19億元。
2.其他住宅政策所需經費348.1億元:補助興辦社會住宅27.6億、運用既有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8.6億元及各項住宅補貼311.9億元等住宅政策所需經費。
3.編列國庫撥補住宅基金357.7億元:前2項預估資金需求367.1億元,其中編列國庫撥補住宅基金357.7億元,不足部分由基金自籌支應。
經觀察112年度撥補住宅基金額度大幅增加之主要原因係該基金111年起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所需經費,然111年度辦理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原預計每年提供50萬戶租金補助,因申請人數未如預期,已將申請期限由111年8月底延長至10月底,惟至同年10月11日止僅申請30 萬205戶,與預定50萬戶之目標仍有差距。另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原規劃2年內(111-112年)2萬戶,惟截至111年9月底僅300戶正式投入社會出宅出租,容待研謀改善提升。
綜上,營建署依法設立住宅基金,每年視情況於公務預算編列撥補住宅基金,106至111年度撥補額度介於10億元至50億元之間,112年度撥補金額提高至357億7千元,惟111年度起推動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成效未如預期,允宜持續檢討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