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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所屬(營建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及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九、部分上期未完成移至本期續辦之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案件多次流標,致上修工程經費,允宜督促地方政府積極辦理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內政部所屬(營建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及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營建署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營建署及所屬112年度「道路建設及養護-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編列70億元,用於辦理18個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經查:

(一)9件上期未完成之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案件移至本期續辦

為協助地方建構完善路網,營建署擬透過「系統管理、斷鏈補缺」及「打通瓶頸路段」等方式,提升系統性交通改善功能及友善環境,爰於110年5月間經行政院核定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計畫期程為111至116年度,總經費420億元,優先辦理:1.配合相關部會之重大建設計畫;2.危險瓶頸路口/路段改善計畫;3.配合營建署盤查優先建議計畫;3.屬都市計畫已公告防災計畫中所指認之防災動線之道路建設計畫;4.供通勤通學之自行車專用道路(非供汽車使用者)」;5.配合鐵路立體化後所增設之景觀道路及共同管道工程等道路建設。

營建署持續辦理各期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因上期(104-110年)有9項工程未能如期於該期完成,爰延至本期繼續辦理。

(二)部分上期未完成移至本期續辦案件,發生多次流標,致上修工程經費情事,仍待強化進度控管

詢據營建署前開9個案件截至111年8月底辦理情形可悉(詳表1),其中「彰化市大埔截水溝堤岸道路拓寬工程規劃設計案」、「嘉義縣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特II道路銜接13號道路工程」、「臺南市安平漁港跨港大橋新建工程」等3個案件皆因多次流標,導致工程經費上修。以「彰化市大埔截水溝堤岸道路拓寬工程規劃設計案」為例,原核定數15億930萬元,彰化縣府檢討調整為34億87萬9,458元,雖其後內政部營建署將其修正為21億7,871萬元,然上修6億6,941萬元,占原核定金額達44.35%,調幅甚大,且因多次流標後進度延宕,亟待落實追蹤控管機制,以掌握案件進度。

表1 截至111年8月底止上期未完成移至本期續辦多次流標及上修工程經費案件辦理情形表

工程名稱

(原核定數)

完工日期

案件辦理情形

彰化市大埔截水溝堤岸道路拓寬工程規劃設計案

(15億930萬元)

114年底

1.本案於110年9月23日、10月21日、111年2月17日及111年4月7日開標4次,均因無廠商投標致流標。

2.工程會111.04.19召開巨額工程流標專案檢討會。內政部(營建署)於111年6月13日前往督導進度,經縣府檢討經費結構及施工廠商施作量能後,調整發包施工費為34億87萬9,458元,並調整契約條款及工期增加200日曆天。

3.內政部(營建署)於110年11月15日修正工程費為21億7,871萬元,為避免排擠其他地方政府額度,後續不再增列經費,如超出此上限將由彰化市政府自籌經費辦理。

4.刻正辦理重新上網招標作業。

嘉義縣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特II道路銜接13號道路工程

(2億3,900萬元)

112年6月底

本案於111年6月9日上網公告招標,7月19日、8月2日開資格標,均無廠商投標致流標,目前配合工程會出流管制計畫檢討會議結論重新檢討修正預算,預計111年10月底重新辦理上網招標。

臺南市安平漁港跨港大橋新建工程

(15億7,200萬元)

114年底

1.本案於110年12月23日及111年1月7日開標2次,均因無廠商投標致流標。

2.因本工程涉及與周邊造船廠界面、漁港水域通行配合及各管線協調等問題,臺南市政府已於111年7月13日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代辦,並修正預算為16億9,090萬元,預計111年9月底重新招標,後續將持續追蹤本案工程進度。

資料來源:營建署。

綜上,營建署為提供速與便捷之運輸服務,紓解都會區之交通擁擠,爰推動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惟部分上期(106-110年)未能如期完工移至本期續辦案件,包括「彰化市大埔截水溝堤岸道路拓寬工程規劃設計案」等3案又因多次流標,致上修工程經費,為免案件進度持續延宕,允宜強化案件控管機制,俾如期如質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