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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六、南部院區核心溫室設施開放院內及院外人員申請付費使用,惟其使用及出租情形尚有精進空間,允宜積極推展利用,以提升溫室設備使用率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中央研究院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六、南部院區核心溫室設施開放院內及院外人員申請付費使用,惟其使用及出租情形尚有精進空間,允宜積極推展利用,以提升溫室設備使用率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鈞毅

中研院112年度預算案於「南部院區-核心溫室」計畫編列1,300萬元,辦理新設立南部院區核心溫室設施之維運管理,以提供院內研究人員及院外業界人員租借使用。經查:

(一)南部院區核心溫室計畫係辦理南部科學園區基因轉殖溫室及南部院區溫室兩處之設施維運管理

南部院區核心溫室位處臺南,陽光充足,氣候少雨,適合大多數植物生長,為重要農作物生產地。其營運包含南部科學園區之基因轉殖溫室與中研院南部院區之精密溫室及玻璃溫室。基因轉殖溫室為全國唯一可實際進行基因轉殖性狀調查之設施,而南部院區溫室可研究植物在高二氧化碳濃度環境,其營養運用及固碳效率等之應用等,有利進行新興研究。另為提供臺北院區研究人員使用需要,接受委託種植代管服務,且溫室附設簡易實驗區域,以便非該院區研究人員進行採樣、觀測等需求,並提供南部地區之農業生技學研及業界付費使用,以促進多方研究交流,達成發展農業生技之目標。

(二)南部院區溫室設施提供院內及院外人員申請付費使用,院內人員租借使用將採經費分攤辦理,院外人員租借收入則編列歲入預算

依中研院提供之資料顯示,南部院區溫室係依中研院南部院區農業生技設施管理規範收費,南部科學園區之基因轉殖溫室亦比照南部院區溫室收費規範調整,並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對於院內研究人員使用設施時,將由其所執行計畫經費項下分攤水電費、物品費、設備及房屋養護費等費用,經中研院估計,112年度預算案除於本計畫編列1,300萬元外,另預計由其他執行計畫分攤水電費及養護費等經費319萬5千元,爰該院實際需求經費合共1,619萬5千元(詳表1);對於院外租借人員,將依前述收費標準計收,惟該院尚無院外使用該核心溫室之申請資料,致無法精確估計院外之收入,爰歲入預算編列於其他雜項收入下全院性核心設施及新創儀器使用收入2,700萬元內。

表1 112年度中研院南部院區核心溫室計畫需求數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112年度預算案數

其他計畫分攤數

合計

業務費

12,398

3,195

15,593

水電費

5,000

2,000

7,000

通訊費

60

0

60

土地租金

2,360

0

2,360

保險費

13

0

13

臨時人員酬金

2,800

0

2,800

物品

480

85

565

一般事務費

175

113

288

養護費

1,500

987

2,487

旅運費

10

10

20

設備費

602

0

602

總計

13,000

3,195

16,195

資料來源:中研院。

(三)溫室設備出租及使用率尚有精進空間,允宜積極推展利用,以提升計畫成效。

據中研院資料顯示,迄110年11月南部科學園區基因轉殖溫室之玻璃空調溫室出租率約75%、田區網室出租率約60%、生長箱出租率約52%;南部院區精密溫室生長箱出租率約80%,玻璃空調溫室出租率約35%,病理空調區出租率約83%,出租率尚有提升空間。復南部院區精密溫室及玻璃溫室雖於110年中啟用,進駐初期尚待進行區域電力、空調及門禁管理之調整,嗣111年3月底完成精密溫室電力施作,並完成建置4 間可排程調光及溫度之步入型生長室,於同年6月以後逐步開放,爰亦大幅增加可供出租空間,宜加強推廣,儘速提升溫室使用量能。

觀南部院區核心溫室計畫112年度預算案編列該設施維運費中,前3大費用為水電費500萬元、臨時人員酬金280萬元及土地租金236萬元,均屬維持溫室之基本營運所需,爰為增加經費使用效益,允宜加強溫室設備使用率。鑒於南部院區溫室啟用時程未長,部分溫室及生長箱尚無人使用,及南部科學園區之基因轉殖溫室使用狀況及出租率尚有提升空間,允宜積極推展利用,加強溫室設備使用率,以增加設施使用費收入,並提升計畫成效。

綜上,中研院辦理新設立南部院區核心溫室之設施維運管理,惟南部院區溫室及南部科學園區之基因轉殖溫室出租利用情形尚有精進空間,允宜積極推展利用,加強溫室設備使用率,以增裕國庫收入,並提升計畫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