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科目編列8,836萬3千元,較111年度9,226萬6千元減少390萬3千元(減幅4.23%)。經查:
(一)特別收入基金之預算收支,應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核實編列預算,以提升資源使用效率
參112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5點規定,有關特種基金之預算收支,依下列原則辦理:
1.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提升資源使用效率:特別收入基金應在法律或政府指定之財源範圍內,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並設法提升資源使用效率,以達成基金設立目的。
2.核實編列預算:特種基金應落實計畫預算制度,依核定之計畫核實編列預算,凡績效不彰之計畫及不經濟或無必要之支出,均不得編列預算。
爰此,特別收入基金之預算收支,應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核實編列預算,以提升資源使用效率。
(二)科研基金「修理保養及保固費」近年執行率均未達7成,允宜要求各計畫核實編列預算
106至110年度科研基金「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科目決算數介於3,983萬7千元至5,736萬9千元間,預算執行率則介於50.44%至64.02%間,均未達7成(詳表1)。112年度該科目編列8,836萬3千元,雖較111年度預算數減少,惟遠高於以前年度決算數,鑒於該科目近年預算執行率均未達7成,其預算編列允宜衡酌實際執行量能,避免過於寬列。爰此,中研院允宜要求各計畫參酌以前年度實際執行情形核實編列預算。
綜上,特別收入基金之預算收支,應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核實編列預算,以提升資源使用效率,惟該基金112年度「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案數遠高於近年決算數,鑒於近年之預算執行率均未達7成,允宜要求各計畫核實編列預算,以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表1 106至112年度科研基金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決算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 度
預算(案)數
(A)
決算數
(B)
預算執行率 (C=B/A×100%)
106
77,474
39,837
51.42
107
95,720
48,283
50.44
108
81,400
52,110
64.02
109
106,000
57,369
54.12
110
87,480
44,328
50.67
111
92,266
20,866
22.62
112
88,363
-
-
說 明:111年度為截至8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科研基金決算書及會計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