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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三、部分社會發展類之中長程個案計畫未完成報核即編列年度預算、或編列總經費遠低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均待研謀改善,俾扣合預算編列與計畫執行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賴欣憶

參據國家發展委員會資料,衛福部及所屬於112年度賡續編列之社會發展類中長程個案計畫,其中6項計畫預算(案)金額合計數較計畫核定總經費減少10%以上(詳表1),該6項計畫衛福部主管於112年度預算案合計編列4億9,241萬6千元,包括衛福部1億1,757萬7千元、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5,629萬元、食藥署3億1,854萬9千元。經查:

表1 衛福部主管之社會發展類中長程個案計畫(期程迄或逾112年底)法定預算金額低於計畫核定總經費20%以上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計畫期程

112年度預算案

計畫編列總經費

計畫核定總經費

減少金額及占計畫核定經費百分比

減少金額

占比

建構新世代國家傳染病檢驗網絡強化防疫檢驗量能(疾管署)

109/01/01- 114/12/31

41,386

871,084

1,432,446

561,362

39.19

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108-112 年度)(醫事司)(不含退輔會)

108/08/01- 112/12/31

69,188

456,752

631,690

174,938

27.69

食安新秩序-食安網絡第2 期計畫(食藥署)

110/01/01- 113/12/31

183,560

1,230,305

1,651,936

421,631

25.52

藥健康—精進藥物全生命週期管理第2期計畫(食藥署)

110/01/01- 113/12/31

134,989

768,931

1,102,844

333,913

30.28

邁向全球衛生安全-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策略計畫(疾管署)

109/01/01- 113/12/31

14,904

281,052

553,500

272,448

49.22

中醫優質發展計畫(中醫藥司)

109/01/01- 113/12/31

48,389

415,260

648,000

232,740

35.92

說 明:1.「計畫核定經費」係指該個案計畫於權責機關核定時,核定之中長程個案計畫書內所載分年需求經費之總和。

2.「計畫編列總經費」為分年法定預算,加計立法院尚未審議之年度採計核定計畫分年規劃(需求)經費之總和。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及審計部審核通知110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

(一)衛福部110年度3項重要社會發展計畫未完成中長程個案計畫之報核程序,即編列年度預算

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下稱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及行政院重要社會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之規定,重要社會發展計畫(計畫經費總額達 3 億元以上,且屬總統、院長指示或交辦事項,或行政院核定之各項重要方案、計畫或措施等)原則需依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相關規定完成報核程序,並須提報先期作業,始得編列年度預算。

惟參據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及衛福部聲復審計部審核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通知事項,經比對主計總處 110 年度已編列預算之重要社會發展計畫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先期作業審議之重要社會發展計畫,其中衛福部強化社會安全網第2期計畫(110-114 年)、建構敏捷韌性醫療照護體系計畫(第9期醫療網)及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第2期)等3項計畫,因未依限提報中長程個案計畫,而未經先期作業審議,即編列預算。

(二)部分社會發展計畫法定預算金額低於原核定經費10%以上,若有重大變更者,宜依規定辦理計畫修正事宜

依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第 2 點、第9點及第10點規定,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指期程 2 年以上,並依行政院施政方針、國家發展長期展望等重要施政事項所擬訂者;中長程個案計畫因計畫預算經刪減,致無法達成原計畫目標等,各機關應即修正原計畫。另各機關修正中長程個案計畫應納入計畫及預算執行檢討,修正目標(含績效指標、衡量標準及目標值)、修正內容、分年實施計畫及資源需求等。

按「行政院政府計畫管理資訊網」(GPMnet)系統列管之110年度計畫,其中衛福部主管且計畫期程迄112年度或逾112年度者計有建構新世代國家傳染病檢驗網絡強化防疫檢驗量能等6項計畫之計畫編列總經費遠低於計畫核定經費(詳表1),經費減少比率介於25.52%至49.22%間。由於計畫減少金額頗鉅,實際工作項目或有所變更,詢據衛福部說明,迄111年9月22日止未辦理相關計畫修正,恐影響績效目標之考核,爰針對重大變更者,應依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第 9 點規定辦理計畫修正事宜,以利評估計畫目標達成狀況。

綜上,衛福部112年度賡續辦理之重要社會發展計畫,惟110年度部分未完成中長程個案計畫之報核程序即編列年度預算;或因編列總經費遠低於原核定總經費,恐無法達成原計畫目標,宜依規定檢討及辦理計畫修正事宜,俾確保預算之編列扣合計畫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