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主管於112年度預算案合計編列7,132萬5千元,辦理提升中醫藥全民照護品質、中藥材管理及藥典編修等(詳表1),包括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於「科技業務」編列4,089萬5千元、衛福部(中醫藥司)編列中藥材管理2,443萬元及臺灣中藥典編修600萬元。經查:
表1 112年度衛福部主管編列中醫藥品質提升、中藥材管理及藥典編修等相關經費簡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編列單位
計畫名稱
科目
預算案數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科技業務
40,895
衛福部(中醫藥司)
30,430
中藥材管理
中藥材含異常物質調查分析計畫
科技發展工作-推動中醫藥科技發展計畫
3,000
中藥材飲片品質提升計畫
2,500
中藥材使用安全性管理措施之研究計畫
2,000
中藥材追溯或追蹤管理先驅計畫
2,000
上市中藥品質監測計畫
中醫藥業務-中藥規劃及管理
7,930
強化中藥材邊境查驗量能
中醫藥業務-中醫藥振興計畫
7,000
小計
24,430
藥典編修
臺灣中藥典編修
科技發展工作-推動中醫藥科技發展計畫
2,500
中醫藥業務-中醫藥振興計畫
3,500
小計
6,000
資料來源:衛福部(中醫藥司)提供及中醫藥研究所112年度預算書。
(一)衛福部訂定中藥材含異常物質限量標準,惟納管農藥種類及訂有農藥殘留標準品項仍有限
參據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為管制有害殘留物,衛福部自93 年起陸續公告中藥材含異常物質限量基準,截至110年底止已公告181項中藥材含異常物質(農藥、重金屬、黃麴毒素及二氧化硫)限量基準,暨鎘、鉛、砷、汞分項重金屬及二氧化硫等通則基準,其中農藥殘留部分,僅公告 16項中藥材之3 種殘留農藥標準。
(二)供食品用途之中藥材,由中醫藥司與食藥署共同審視殘留農藥規範,預計 112年起實施,惟迄111年7月尚在研議
衛福部持續委外調查市售中藥材之殘留農藥種類、含量及擬定相關安全容許標準等,據該部 108 年 11 月及 12 月研商會議決議,中藥材如供食品用途者,由該部中醫藥司與食藥署共同審視現有規範並研訂相同限量基準,該殘留農藥限量基準公告後緩衝期 2年,預計112 年 1月 1日實施。惟該部於110 年 11 月始與食藥署研議完竣,迄 110 年底尚未公告殘留農藥限量基準。詢據衛福部說明已於111年3月及6月召開2次研商中農藥材農藥限量管理相關會議,取得初步共識,嗣將就有疑慮品項研析處理。
(三)依105年至109年市售中藥材監測結果,未訂農藥殘留標準之藥材,過半數品項檢出農藥殘留
依審計部對衛福部110年度1至8月財務收支審核通知事項,衛福部105至109年度稽查計畫之市售中藥材監測結果(詳表2),每年監測品項為28至30項,檢出農藥種類卻達41至77種,且在未訂有農藥殘留標準之藥材中,過半數品項檢出農藥殘留,恐有影響民眾健康之虞。衛福部允宜積極辦理相關中藥材農藥殘留標準法制作業,以保障民眾健康。
表2 105至109年度食藥署委託監測中藥材殘留農藥情形表
單位:項;%
年度
抽驗藥材
訂有限量基準
未定限量基準
檢出農藥種類數
藥材
檢出農藥
比率
105
28
10(1)
18
無資料
-
66
106
30
3(0)
27
21
77.78
77
107
29
1(1)
28
19
67.86
77
108
30
0
30
21
70.00
57
109
30
3(0)
27
14
51.85
41
說 明:1.()內數值為檢出不合格之藥材項數。
2.110年度及111年度因中醫藥司未規劃農藥殘留檢驗項目,爰食藥署未受託檢驗。
資料來源:食藥署提供及參考審計部辦理衛福部110年度1至8月財務收支審核通知。
綜上,衛福部允宜積極與食藥署研商增訂中藥材之農藥種類標準及殘留標準,逐步完備相關管理規範,並加強依規定稽查監測,以健全中藥材安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