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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七、捐助國衛院辦理「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興建工程計畫」,允宜督導加強控管進度,並參據統整相關研究計畫成果,以發揮綜效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衛生福利部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賴欣憶

衛福部112年度預算案於「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編列43億1,472萬1千元,其中9億4,100萬元係捐助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以下簡稱國衛院)辦理「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興建工程計畫」。經查:

(一)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興建工程計畫經費預計22億餘元,期程自110年至114年

為因應高齡社會之衝擊與影響,行政院109年指示由國衛院擔任「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下稱研究中心)」主責單位,規劃在雲林縣籌建研究中心大樓,該興建工程所需經費新台幣22億6,151萬8千元,期程自110至114年度,其中衛福部110年度至111年度已編列4億5,730萬7千元,112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9億4,100萬元。該興建工程計畫概述如下:

1.依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興建工程計畫書(核定本),總經費為22億6,151萬8千元,包括工程成本、工程準備金、物價調整款及公共藝術設置費(詳表1),不含營運支出,110至114年度各年度經費需求分別為2,000萬元、5億元、9億4,100萬元、6億100萬元及2億元(合計22.62億元),將循政府重大公共建設預算程序辦理,預計由中央政府公務預算支應。該研究中心建築物規模為地下2層、地上6層、土地及建物樓地板面積各為1萬9,045平方公尺及3萬4,770平方公尺,其中土地由臺灣大學依國有財產法等規定出租,國衛院擔任起造人,完工後建物營運管理由該院負責,30年後建物產權則移轉予臺灣大學。

表1 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興建工程計畫工程成本概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工程費

1.直接工程成本

1,844,277

2.間接工程成本

設計費

55,637

專案管理含監造費用

74,000

工程管理費

7,505

外管線補助費

18,443

工程空氣汙染防制費

2,304

3.工程準備金

147,542

4.物價調整款

93,367

5.公共藝術設置費

18,443

6總計

2,261,518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興建工程計畫書(核定本),110年12月。

2.前開研究中心大樓興建作業完成前,國衛院租借臺灣大學雲林分部場地,以進行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之相關研究及大樓興建工程規劃,110年度已正式運作。至於研究中心之營運成本暨費用,預估110年度至114年度合計約16億472萬1千元(詳表2),已核准動支110年度第二預備金及向科技部申請科技預算支應。

表2 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110至114年營運成本費用簡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第二預備金

科技預算

科技預算

合計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

114年

1.人事費

10,613

42,509

82,201

85,540

122,668

343,531

2.業務費

31,303

64,670

95,241

108,328

109,829

409,371

3.維護費

1,900

0

0

13,325

39,175

54,400

4.研究經費

19,600

92,743

119,639

96,821

108,490

437,293

5.設備費

20,101

2,578

4,950

4,570

5,200

37,399

6.管理費(15%-25%)

9,612

67,500

74,370

76,104

95,141

322,727

合計

93,129

270,000

376,401

384,688

480,503

1,604,721

說 明:業務費包含研究管理與政策規劃組、高齡健康大數據研究與資料組、籌備辦公室租金、營建土地租金。

資料來源:同表1。

3.研究中心之核心目標包括推廣因地制宜之長照服務模式;強化全台高齡健康與長照研究量能;建構完善之高齡社會福利體系;推動高齡智慧醫療、長照健康產業發展;作為國家高齡長照制度制定與推行之智庫。

(二)本項工程預計114年完工,允宜督導國衛院如期如質完成;另行政院核復應結合現行研究資源及推動經驗辦理等意見,允宜落實於規劃及經營

依該計畫書,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大樓預計於113年底完工,114年第2季營運單位搬遷進駐。由於該案工址位於雲林地層下陷區,面臨技術風險如地質改良所需程度與經費較高,復有補充測量後配合工程產生之土方量處理等事項,而該研究中心大樓尚需在114年超高齡社會初臨時興建完成,爰衛福部宜積極督促國衛院如期如質完成興建工程,以利後續工作。

行政院核定前開計畫時,曾指示衛福部辦理之健康福祉科技整合照護示範場域推動計畫、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等已有相關辦理成果,中正大學亦成立高齡研究基地從事相關研究,本計畫之執行策略應結合國內現行研究資源及推動經驗辦理。基此,允宜審慎納入上述意見考量,況研究中心屬政策性及無形資產提供為主,並無產生其他營運現金流入,不具自償性,為提升政府整體資源運用效益,衛福部允宜統整相關研究資源,俾發揮綜效。

綜上,衛福部112年度預算案編列9億4,100萬元捐助國衛院辦理「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興建工程計畫」,允宜積極督導國衛院積極推動興建工程,衛福部並宜統整相關高齡化研究資源及計畫,俾發揮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