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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二、後疫情時期防治經費845億餘元,金額頗鉅,允宜就審計部所提審核意見檢討改善,並秉撙節原則視疫情進展滾動調整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疾病管制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賴欣憶

疾管署112年度預算案於「防疫業務」項下「後疫情時期防治經費」編列845億元,較111年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防治」計畫法定預算數187億3,853萬元,增加657億6,147萬元,概為增列採購抗病毒藥物及隔離治療等經費。經查:

(一)後疫情時期防治經費845億元雖高於111年度公務預算187億餘元,惟111年度公務及紓困特別預算防疫經費達942億餘元

有關疾管署112年度預算案編列「後疫情時期防治經費」845億元之支出項目共分5類(詳表1),其中金額較高之2類係辦理防疫物資與藥品之徵用、採購及倉儲等(276億3,012萬元),以及辦理疫苗臨床試驗、採購、檢驗等(256億2,089萬6千元),二者合計532億5,101萬6千元,占845億元之63.02%。依衛福部資料,該部112年度防疫經費僅編列於上開「後疫情時期防治經費」計畫。

另據衛福部說明,為辦理COVID-19防治業務,該部111年度防疫經費預算數合計942億8,936萬4千元,其中1至6月經費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暨追加預算支應,預算數(流用後)755億5,083萬4千元;至於7至12月經費則由疾管署公務預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計畫支應,法定預算數187億3,853萬元。

表1 112年度疾病管制署編列「後疫情時期防治經費」簡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後疫情時期防治經費」計畫辦理工作項目

金額

強化邊境檢疫、施行病患隔離治療、集中檢疫場所維運等

16,756,188

提升疫情監測及檢驗量能、加強多元管道衛教宣導等

8,307,300

辦理防疫物資與藥品之徵用、採購及倉儲等

27,630,120

辦理疫苗臨床試驗、採購、檢驗等

25,620,896

發給居家隔離補償及負壓隔離病房醫護人員津貼等

6,185,496

合計

84,500,000

資料來源: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單位預算。

(二)疾管署112年度防疫經費略高於110年度相關經費執行數

觀察衛福部近年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後疫情時期防治工作之相關預算及執行情形,其中109年度及110年度分年執行數分別為249億5,848萬1千元及816億4,757萬2千元(詳表2),皆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支應,112年度防疫經費則編列於疾管署公務預算「後疫情時期防治經費」845億元,略高於110年度防疫經費執行數816億餘元。

表2 109-112年度衛福部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後續防治費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來源、編列單位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公務預算(疾管署)

預算數

-

-

18,738,530

84,500,000

執行數

-

-

16,675,792

-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暨追加預算

預算數

36,535,628

78,047,392

75,550,834

執行數

24,958,481

81,647,572

48,477,466

合計

預算數

36,535,628

78,047,392

94,289,364

84,500,000

執行數

24,958,481

81,647,572

65,153,258

-

說 明:1.111年度公務預算及特別預算之執行數係截至111年7月底累計執行數(含實現數及預付數)。

2.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暨追加預算期間為109年1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其分年預算數係以累計分配數(流用後)填列。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

(三)迄111年7月底衛福部採購疫苗等防疫物資預算執行率雖逾7成,惟宜就審計部所提相關審核意見,並視疫情發展滾動檢討

有關衛福部對於防疫物資如COVID-19疫苗、治療藥物(瑞德西韋、口服藥物、清冠1號)、快篩試劑及口罩等之整備情形,截至111年7月底止累計預算數合計1,115億2,001萬元,累計執行數866億7,953萬5千元,累計預算執行率達77.73%(詳表3),其中以購買COVID-19疫苗之預算金額最高(累計預算數394億210萬3千元),其次為快篩試劑,累計預算數327億7,887萬1千元,累計訂購3.69億劑。

另詢據疾管署說明,依近期COVID-19治療藥物平均使用量預估,截至111年8月22日止瑞德西韋之庫存量預估尚可使用156天,至於口服藥物Paxlovid(Pfizer)及Molnupiravir(MSD)之庫存量預估可使用98天及215天,將滾動調整。

表3衛福部負責COVID-19疫苗、口服藥物、快篩試劑等防疫物資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類別

截至111年7月底

累計預算數

(詳表說明1)

累計執行數

累計訂購數

實際到貨數

COVID-19疫苗

39,402,103

38,129,816

6,841萬劑

6,245.4萬劑

(詳表說明2)

瑞德西韋

3,225,016

3,225,016

274,750(劑)

274,750(劑)

口服藥物

22,255,661

20,104,497

1,027,440(人份)

926,640(人份)

清冠1號

9,600

9,600

-

-

快篩試劑

32,778,871

11,361,847

3.69億劑

3.65億劑

醫用口罩

13,112,403

13,112,403

38.97億片

38.97億片

N95口罩

736,356

736,356

2,520萬片

2,520萬片

總計

111,520,010

86,679,535

-

-

說 明:1.含公務預算、基金預算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暨追加預算。

2.COVID-19疫苗實際到貨數已含捐贈之2,426.5萬劑。

3.因累計訂購數並未支付貨款全額,爰未來實際執行數將高於表列累計執行數。快篩試劑及醫用口罩之累計執行數為收支互抵後淨額。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

雖據衛福部表示防疫物資之整備係採滾動調整因應,惟審計部於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曾就COVID-19疫苗採購作業等提出審核意見,其中與疾管署有關部分摘述如下:

1.政府自國內外採購COVID-19疫苗,惟疫苗採購作業未臻周妥,例如部分疫苗採購履約交貨,未核實估算逾期違約金、部分庫存疫苗可施打效期短暫,面臨過期銷毀風險。

2.疫苗及藥品之緊急使用授權法規及配套措施尚待強化、COVID-19疫苗接種作業未盡周妥,如疫苗接種計畫未及早納入疫苗預約平台規劃等。

3.口服抗病毒藥物未適用藥害救濟制度、家用快篩試劑之供給無法及時因應民眾及公務機關需求。

按疾管署111年10月16日新聞稿,截至111年10月15日止我國累計確診人數達718萬3,912人,雖COVID-19疫苗、治療藥物等將持續到貨,惟就前揭審計部所提部分庫存疫苗面臨過期銷毀風險及其他待改善事項,允宜積極檢討改善。此外,我國自111年10月13日起開放入境檢疫「0+7」,顯示未來對COVID-19之管制朝逐步放寬方向規劃,相較於以往較高強度管制所需之龐鉅經費,管制措施放寬後所需防疫經費似有檢討及調整空間,允宜審酌考量,視實際需要滾動檢討調整,俾利政府資源有效運用。

綜上,疾管署112年編列後疫情時期防治經費845億元,辦理COVID-19相關防疫工作,惟參據審計部所提相關審核意見,目前仍有多項執行細節尚待改善,允宜積極研謀善策妥處,並秉撙節原則視疫情進展滾動調整,以利政府資源有效配置及為國人健康安全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