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112年度預算案於「營建工程」項下編列「衛生福利部防疫中心興建工程計畫」,總經費原為40億6,800萬元,嗣後於111年8月8日獲行政院同意修正計畫總經費為67億3,545萬9千元(增加26億6,745萬9千元),執行期間維持110至116年度,112年度編列第3年經費3億2,230萬元。經查:
(一)防疫中心興建工程計畫於111年8月獲行政院同意修正,總經費增加為67億餘元
行政院前於96年8月20日核定於新竹新建防疫中心,惟新竹縣政府反對,行政院99年12月30日核復於另覓地點後再修正計畫續辦;嗣評估於衛福部昆陽衛生園區興建「防疫中心暨TFDA辦公大樓」,經行政院於102年7月11日核定,惟原案之食藥署TFDA辦公大樓因取得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而撤出,該署已獨立規劃興建「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計畫」。昆陽衛生園區基地採分期分區興建,由疾管署負責於B區規劃興建「防疫中心」。
按行政院前於109年4月核定之「衛生福利部防疫中心興建工程計畫」,計畫總經費40億6,800萬元,規劃新建行政大樓及實驗大樓2棟建築物,進駐機關為疾管署。嗣後該署因疫情導致營建成本上漲及「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改版而影響實驗大樓造價,該署擬修正計畫總經費為67億3,545萬9千元,增加26億6,745萬9千元,並於111年8月8日獲行政院同意修正。依修正後計畫書,修正重點包括總經費增加26億餘元(詳表1)及計畫內容調整(總樓地板面積由6萬1,050平方公尺下修為6萬960平方公尺、樓層數、統包工程進度等)。
表1 衛生福利部防疫中心興建工程計畫修正前、後總經費對照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項目說明
原核定經費
修正後經費
壹
規劃階段作業費用
11,617
2,500
1.原先規及環評服務費
5,600
-
2.變更先規及環評契約追加
3,217
-
3.歷史建築測繪費
2,800
2,500
貳
設計階段作業費
7,800
8,500
1.BIM作業費
6,000
6,000
2.鑽探、測量費等後續充費用
1,800
2,500
參
用地取得、搬遷及租金費
567,437
567,437
肆
營建工程經費
3,451,543
6,107,274
1.直接工程成本
3,045,029
4,974,840
2.間接工程成本
251,218
358,699
3.工程預備費
124,846
497,484
4.物價調整費
30,450
276,251
伍
藝術品設置費
30,450
49,748
合計
4,068,847
(詳表說明)
6,735,459
說 明:依行政院109 年4 月10 日院臺衛字第1090008746 號核定函略以,總經費以國家發展委員會召開研商本案相關事宜會議所提40.68 億元為上限。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防疫中心興建工程修正計畫書,111年8月。
(二)歷史建築「南港衛生大樓」修復再利用計畫於110年11月獲台北市政府通過,允宜積極辦理防疫中心興建工程之細部設計等
疾管署112年度預算案「衛生福利部防疫中心興建工程計畫」編列3億2,230萬元,預計辦理6大項目,包括取得建造執照;5大管線申請及核定;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候選智慧建築證書;細部設計核定;主體工程招標及決標;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臨時實驗室統包工程竣工。該興建工程計畫係委託工程專責機關「內政部營建署」代辦。
由於本案B區興建基地上既有建築物「南港衛生大樓」於104年間經公告屬文化資產之歷史建築,為能與文化資產「歷史建築」融合,規劃朝向以新舊建築融合方式呈現,打造功能與歷史文化價值兼備之國際級實驗大樓。詢據疾管署說明,110年11月29日台北市政府第142次文資審議大會已通過「歷史建築南港衛生大樓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爰該署刻正進行後續防疫中心興建工程之細部設計等作業。
本案係為因應國際間新興傳染病、考量未來10年以上之防疫需要及整合行政資源等而興建,允宜積極辦理,並進行後續規劃設計及整體工程,俾利工程如期如質完成。
綜上,疾管署辦理之衛福部防疫中心興建工程,因計畫修正後總經費增加26.67億元,金額龐鉅,且該興建基地上既有歷史建物「南港衛生大樓」之修復再利用計畫已獲台北市政府通過,允宜積極辦理後續作業,俾如期如質於116年度竣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