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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九、112年度起新增中醫藥振興計畫等2項計畫,允宜強化跨部會合作及整合相關研究計畫,以提升綜效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賴欣憶

一九、112年度起新增中醫藥振興計畫等2項計畫,允宜強化跨部會合作及整合相關研究計畫,以提升綜效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下稱中醫藥研究所)112年度預算案於「科技業務」項下新增編列「中藥材光譜分析技術開發研究」360萬元、另於「研究及實驗」項下新增編列「中醫藥振興計畫」3,630萬1千元。經查:

(一)新增「中藥材光譜分析技術開發研究」計畫概述

「中藥材光譜分析技術開發研究」計畫利用光譜分析技術為中藥材提供快速便利之檢驗鑑別方法,執行太赫兹與紅外光光譜分析技術的開發與資料庫建立,並應用於中藥材之分析鑑定,對中藥用藥品質安全及中藥現代化發展具重要意義。112年度共有2項預期目標,包括完成開發至少1種中藥材之太赫茲光譜分析技術,以及完成至少1種中藥材紅外光與太赫茲光譜分析鑑定及光譜資料庫建立。

(二)中醫藥振興計畫執行期間為111年至115年,中醫藥研究所自112年度起新增辦理該計畫

行政院於111年5月27日核定「中醫藥振興計畫」,該計畫總經費13億4,998萬元,執行期間111年度至115年度,辦理機關除中醫藥研究所外,尚包括衛福部(中醫藥司)、科技部、經濟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執行該計畫,中醫藥研究所112年度預算案編列3,630萬1千元,係針對急慢性疾病進行中醫臨床治療研究,促進中醫藥實證研究,以及建置傳統中醫藥文獻知識庫,推廣中藥文化及技藝傳承。112年度訂有2項預期目標,包括規劃建置「中醫藥臨床試驗聯盟」,執行中藥製劑之臨床前評估;及分階段開發建置資料庫平台資訊系統。

(三)行政院核復中醫藥振興計畫宜強化跨部會合作、中醫優質發展計畫屆期後如續行推動,宜整併納入本計畫辦理

行政院於核定上開計畫時,另指示需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計畫涉及中藥藥用植物發展、產業加值拓銷;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等事項,需強化跨部會合作,以達政策目標。

「中醫優質發展計畫」113年屆期後,如需續行推動,請檢討執行策略經費,整併納入本計畫辦理,並提修正計畫報核。

針對行政院上述意見,允宜落實於規劃與執行,俾發揮計畫之整體綜效。

綜上,中醫藥研究所112年度新增辦理「中藥材光譜分析技術開發研究」及「中醫藥振興計畫」,允宜強化跨部會合作、加強相關計畫資源整合,俾提升計畫整體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