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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二0、近年部分中醫研發成果因故中止技術移轉合約,允宜賡續輔導協助國內技轉藥廠,俾促進我國中醫產業發展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賴欣憶

中醫藥研究所112年度預算案於「研究及實驗」項下「藥物研究與實驗」編列2,275萬元辦理中藥藥效及毒理學研究、中藥成份分析與藥物開發研究以及中藥方劑與製劑改良研究等。經查:

(一)110年度技術移轉件數、權利金收入皆係108年度以來最高者

中醫藥研究所配合國家衛生政策,並契合大眾對中醫藥使用需求,以臨床研究帶動中醫學之基礎研究,特別針對癌症、免疫風濕、心腦血管、精神神經、代謝及退化性疾病,甚至具抗藥性致病微生物及新興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進行中醫藥生醫應用研發。至於近年該所取得專利及技術移轉情形,依該所提供資料,107年度至110年度每年取得專利件數介於1件至4件,至於技術移轉部分,110年度技術移轉5件、權利金收入508萬元,皆係108年度以來最高者(詳表1)。

表1 中醫藥研究所106年至111年7月底止研發成果表

單位:件;新臺幣千元

年度

研究計畫件數

獲得專利件數

技術移轉件數

權利金收入(代收代付)

專利維護及申請規費

預算數

決算數

106

26

0

0

-

-

144

107

27

4

0

-

-

228

108

26

1

3

-

710

79

109

28

2

4

-

3,120

468

110

16

1

5

-

5,080

341

111(至7月底)

14

1

13

16,037

231

說 明:權利金收入係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收入60%繳交予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40%分配予研究團隊。

資料來源:中醫藥研究所。

(二)允宜持續辦理技轉並輔導協助國內技轉藥廠,以促進我國中醫產業發展

參據中醫藥研究所提供截至111年7月底止技術商品化情形(詳表2),該所已取得臺灣清冠1號及清冠2號專利,其中清冠1號、2號已分別技轉授權14家及7家廠商。惟該所曾有「治療或預防神經性疾病之藥物」技術,因臨床研究項目延宕致終止合約情事,為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允宜妥適規劃相關研究與技術移轉授權期程之配合及辦理等細節,俾利合作廠商將技術商品化,以促進中醫產業之發展。

表2 截至111年7月底止中醫藥研究所技術商品化情形表

項次

技術名稱

技轉實績

商品化比例

1

錫蘭七指蕨用於治療或預防新陳代謝疾病之用途

授權勝○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勝○評估本技術未符市場預期效應,於110年終止合約。

2

治療或預防神經性疾病之藥物

瑞○○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因擬進行之臨床研究項目延宕,已於109年終止合約。

3

一種中藥組方用於治療冠狀病毒感染疾病

1.順○堂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2.莊○榮製藥廠有限公司

3.勸○堂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4.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天○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6.漢○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勝○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8.北○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10.富○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11.科○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12.仙○股份有限公司

13.港○蘭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14.東○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111年7月止,共計授權14家廠商,並有12家取得外銷專用藥品許可證;12家已獲得衛生福利部緊急授權製造。

4

清冠二號用於防治感染或發炎性疾病之肺纖維化和肺栓塞:新冠肺炎重症臨床及基礎研究

1.富○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2.北○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莊○榮製藥廠有限公司

4.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5.勝○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6.科○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7.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1年7月止,共計授權7家,現正申請外銷專用藥品許可證。

資料來源:中醫藥研究所提供。

綜上,中醫藥研究所近年雖展現研發成果,惟相關研究與技術移轉授權期程之配合及辦理等細節容待強化,以利合作廠商技術商品化,俾促進我國中醫產業發展。

(分機:1925 賴欣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