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112年度預算案「國民健康業務—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計畫編列39億5,100萬元,係辦理「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友善生養的健康措施」,該措施經行政院110年8月核定,由公務預算負擔159億8,600萬元,執行期間為107至113年度,107至111年度已編列73億5,273萬8千元,本年度續編第6年經費,較111年度減少5億7,973萬1千元(詳表1)。經查:
表1 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友善生養的健康措施經費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工作項目
107
年度
108
年度
109
年度
110
年度
111
年度(1)
112
年度(2)
112較111年度增減
(2)-(1)
合計
8.31
7.48
6.72
5.71
45.31
39.51
-5.8
體外受精(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
-
-
-
-
29.93
27.26
-2.67
孕婦產前檢查
5.79
5.21
4.69
3.98
13.91
9.84
-4.07
兒童預防保健
2.52
2.27
2.03
1.73
1.47
2.41
0.94
資料來源:國健署提供,本中心整理。
(一)自110年7月1日起擴大實施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並增加產檢次數及項目,112年度預算案編列37.1億元,較111年度減少6.74億元
政府為提高生育率及改善少子化情形,於110年度推動「助圓夢、安心生、國家跟你一起養」三面向政策,包含擴大辦理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提高產檢次數並增加篩檢項目,以及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其中前兩項措施屬「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友善生養健康措施」辦理項目,相關方案如下:
體外受精(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自110年7月1日起擴大體外受精人工生殖補助對象至受術妻44歲(含)以下且至少一方具我國國籍之不孕夫妻,其中受術妻年齡39歲(含)以下者,每胎最多補助6次;受術妻年齡40歲(含)以上且44歲(含)以下,每胎最多補助3次。至補助額度部分,首次申請最高10萬,再次申請最高6萬;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每次上限15萬元。112年度預算案編列27.26億元,較111年度減少2.67億元,預計可提供約4.2萬人次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補助費用,滿足不孕夫妻生育期待及減輕經濟負擔。
孕婦產前檢查:自110年7月1日起具健保身分之孕婦,補助產檢次數由10次調增為14次,超音波檢查由1次調增為3次,並於妊娠第24至28週新增妊娠糖尿病篩檢及貧血檢驗。112年度預算案編列9.84億元,較111年度減少4.07億元,預計補助孕婦產前檢查服務約212.4萬人次,及早發現異常個案,以提供妥善診治與介入措施,確保孕婦與胎兒的健康。
(二)擴大體外受精人工生殖補助政策推行後,確認懷孕案件占總件數約8成,允宜滾動檢討相關措施,以提升助孕成效
據國健署統計,110年7月1日至111年8月底止申請通過資格審查體外受精人工生殖補助案件為4萬6,893件,已完成療程並通過補助費用審查為3萬1,013件、核定補助22.6億元,其中已確認懷孕2萬6,157件、核定補助19.73億元(詳表2),分別占總件數之84.34%、核定補助總金額之87.29%,其餘案件因進行取卵過程中體況不佳、胚胎發育異常或無法受精等中(終)止施術,無法進行胚胎植入療程。又因施術後尚需約40週孕期,爰截至111年8月底止適用上開擴大補助政策產下之3,999名嬰兒,均於111年出生,如以單月最高出生866人推估全年增生數約1萬392人,占110年度出生數15萬7,019人之6.6%,110年度我國0-14歲幼年人口占比倘加計上開增生人數,預計可提升至12.4%(增幅0.04%)。
表2 110年7月1日至111年8月底止人工生殖補助執行情形表
單位:件;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0年7-12月
111年1-8月
合計
件數
核定補助金額
件數
核定補助金額
件數
核定補助金額
(1)
(2)
(3)
(4)
(5)=(1)+ (3)
(6)=(2)+
(4)
已完成療程並通過補助費用審查
懷孕確認
8,119
637,470
18,038
1,335,615
26,157
1,973,085
因故中止施術
1,751
111,934
3,105
175,240
4,856
287,174
小計
9,870
749,404
21,143
1,510,855
31,013
2,260,259
資料來源:國健署提供。
另國健署111年9月公布之109年度人工生殖施行結果分析報告指出,懷孕率高低明顯和受術妻年齡有關,尤其年齡超過40歲之受術妻其成功率偏低。以年齡分析,小於35歲其植入新鮮胚胎及冷凍胚胎懷孕率分別為50.1%及59.5%,但超過40歲之懷孕率僅剩下18.9%及29.9%,允宜持續關注受補助夫妻體外受精人工生殖療程推展,據以滾動檢討相關措施,研謀提升相關方案之助孕成效。
(三)110年度孕婦產前檢查利用率降至92.1%,允宜加強定期產前服務衛教宣導,降低生育風險
產前檢查為孕期保健的重要措施之一,係為保護孕婦、胎兒健康及預防孕期與臨產時可能發生之問題,俾及時發現與提供妥善之防範或治療。政府為周全孕期照護,自110年7月1日起將10次產前檢查增加至14次、超音波檢查由1次增至3次,並新增妊娠糖尿病篩檢及貧血檢驗,上開友善生養健康措施實施前,106至109年度孕婦產前檢查利用率皆維持在95%至96%之間,惟110年度下降至92.1%,與109年度相較減少4個百分點(詳表3),更為近5年利用率新低,鑑於我國婦女遲育趨勢明顯,高齡產婦人數占整體產婦之比率逐年增加,允宜賡續加強定期產前檢查服務與相關衛教宣導,以降低生育風險。
表3 106至110年度孕婦產前檢查利用率統計表 單位:%
年度
項目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孕婦產前檢查利用率
95.8
95.7
95.7
96.1
92.1
說 明:孕婦產前檢查利用率=(該年度活產產婦實際進行產檢次數(歸胎)/該年度活產產婦應進行產檢次數(歸胎)*100%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健署提供資料。
綜上,為改善少子化情形,國健署自110年 7 月 1 日起實施擴大辦理體外受精(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提高產檢次數並增加篩檢項目之政策措施,推動迄今1年餘,體外受精人工生殖補助且確認懷孕案件占總件數約8成,允宜持續關注受補助夫妻體外受精人工生殖療程推展、孕產婦及胎兒健康情況等長期量化統計資料,據以滾動檢討相關措施,又110年度孕婦產前檢查利用率較109年度反趨下降,允宜賡續加強定期產前檢查服務衛教宣導,以降低生育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