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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國民健康署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0、部分市縣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率連續3年落後全國平均值,亟待加強推展,以增進兒童健康照護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國民健康署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國民健康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芝穎

國健署112年度預算案於「國民健康業務—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分支計畫項下編列委託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兒童預防保健2億4,060萬元,預計補助兒童預防保健服務約88.8萬人次,及早發現個案早期轉介以提供妥善診治與介入措施,提升兒童身心健康。經查:

(一)106至110年度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執行情形

現行兒童預防保健服務係透過兒科或家醫科醫師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提供7歲以下7次免費兒童健康檢查(1歲半以下提供4次,1歲半至2歲、2至3歲、及3至7歲各提供1次服務),建立連續性健康管理服務,以及早發現異常個案並提供治療。健康檢查項目主要包括: 身體檢查(身高、體重、頭圍、視力、聽力、口腔等)、發展診察(粗動作、精細動作、語言表達)等。106至110年度預算實際執行數為2.6億元至2.96億元不等,實際服務人次為95.8萬人次至110.3萬人次之間,且似受少子化影響呈逐年遞減,110年度預算執行數及服務人次均為近5年新低。

(二)部分市縣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率連續3年落後全國平均值,亟待加強推展,以增進兒童健康照護

106至110年度兒童預防保健服務7次平均利用率為77.7%至80.9%之間,已有緩步提升跡象,但仍有約2成兒童未能利用健檢服務檢視其發展情形(詳表1),且108至110年度連續3年利用率落後全國平均值計有臺北市、桃園市、臺南市、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臺東縣、基隆市、金門縣及連江縣10個市縣(詳表2),顯示部分市縣及全國平均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率均有待提升,以增進兒童健康照護。

表1 106至110年兒童預防保健利用率統計表 單位:%

項目

106年

107年

108年

109年

110年

兒童預防保健利用率

77.7

78.4

80.3

79.4

80.9

說 明:7歲以下兒童實際接受兒童預防保健服務人次÷該年7歲以下兒童應受檢人數。

資料來源:國健署提供。

表2 108至110年度兒童預防保健檢查利用率低於全國平均率之市縣表

單位:%

項目及年度

市縣

兒童預防保健7次平均利用率

108年

109年

110年

全國平均

80.3

79.4

80.9

臺北市

79.1

76.6

77.9

桃園市

65.6

77.5

77.2

臺中市

81.8

78.4

80.4

臺南市

79.7

77.0

80.6

苗栗縣

83.4

78.0

78.6

彰化縣

80.1

79.9

77.4

雲林縣

75.7

75.0

77.4

嘉義縣

72.1

76.2

73.3

屏東縣

78.7

75.0

79.8

臺東縣

78.9

71.8

73.5

花蓮縣

83.6

77.6

77.5

基隆市

70.1

62.3

62.6

新竹市

79.8

74.8

87.0

嘉義市

82.5

79.3

85.3

金門縣

74.4

74.5

78.9

連江縣

68.0

54.8

70.8

說 明:據國健署表示,表內利用率資料係以兒童預防保健健保署費用核付檔串連戶政檔(分子)與內政部年中人口統計資料(分母)計算,爰可能因製表時間不同,戶政人口異動,致市縣別利用率變動。

資料來源:國健署提供。

綜上,健康兒童係我國未來倚重之生產力,近年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平均利用率約8成,仍有提升空間,另部分市縣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率連續3年低於全國平均,亟待加強推展,以強化兒童健康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