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以下簡稱影視局)112年度預算案「廣播電視事業輔導」編列5億1,884萬9千元,計畫內容包括電視劇本創作人才之培育、劇本開發、製拍媒合及宣導;電視內容整合行銷、國際交流、海外通路之拓展;電視產業人才之培育及輔導;獎勵優質廣播電視內容及宣導。經查:
(一)該計畫主要係強化人才養成並開發原生題材及多元戲劇類型
影視局112年度預算案編列「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5億1,649萬8千元,計畫期程為109至113年度,主要係開發在地內容,挖掘編劇人才、開發原生題材及多元戲劇類型;強化人才養成、蓄積產業動能;提升內容產製質量、創發多元經濟效益、加速產業生態系數位轉型並協助跨業(國)資源整合;形塑臺灣作品品牌並拓展國際市場等。
(二)111年度預算執行情形未如預期,允宜質量並重強化辦理
111年度「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可支用預算數為5億2,732萬3千元,迄111年8月底止累計執行數為1億6,119萬4千元,占同期間累計分配數2億9,404萬6千元之54.82%(詳表1),執行率有待提升。詢據影視局表示,主要係因111年度電視、綜藝、兒童、新媒體跨平臺創意影音節目製作補助案與電視劇本開發補助案之獲補助案件數及金額未如預期,且部分獲補助案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響辦理展延等,該局現已加開兒童節目製作補助案及新媒體跨平臺創意影音節目製作補助案之第二梯次徵件。鑑於111年度「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執行情形尚有精進空間,影視局現正持續徵件評選,允宜在質量並重之前提下,強化辦理,以充實電視產製能量及人才,提升我國電視內容能見度與影響力。
表1 111年度「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可支用預算數
迄111年8月底
以前年度
本年度
合計
累計分配數
累計實現數
執行率
111
95,825
431,498
527,323
294,046
161,194
54.82
說 明:執行率=累計實現數/累計分配數
資料來源:影視局提供。
綜上,影視局112年度預算案賡續編列「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5億1,649萬8千元,鑑於該計畫迄111年8月底止執行率為54.82%,未如預期,允宜在質量並重之前提下,強化辦理,以充實電視產製能量及人才,提升我國電視內容能見度與影響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