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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行政院於111年5月核定「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第2次修正計畫,展延期程並增加經費,允宜加速推動並妥為規劃各風險之處理對策,俾利計畫執行順遂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行政院於111年5月核定「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第2次修正計畫,展延期程並增加經費,允宜加速推動並妥為規劃各風險之處理對策,俾利計畫執行順遂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鈞毅

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112年度預算案「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下稱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 編列1億6,060萬元(詳表1),辦理該館整體營運及規劃、修復及再利用、興建文物庫房及臺銀宿舍群修復與再利用等相關項目。經查:

表1 112年度預算案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預算編列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名 稱

預算案數

一、業務成本與費用

61,028

勞務成本

61,028

二、其他資產

99,572

遞延資產

99,572

合  計

160,600

資料來源:文化作業基金112年度預算案。

(一)行政院於111年5月核定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第2次修正計畫,增加經費2億6,621萬6千元,期程展延3年至114年

歷史博物館因其本館建築物興建完成已近60年,面臨設備老舊及空間不足等問題,於104年5月經行政院核定「大南海文化園區-國立歷史博物館初期計畫」,預計期程104至109年度;嗣因獲行政院同意撥用新北市中和區國有土地14筆及建物1棟,以興建文物典藏庫房,行政院於106年8月核定第1次修正計畫,名稱變更為「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辦理期程展延2年,期程延至111年;又因增加辦公室裝修、變更設計、受物料人工費用上漲影響及文資審議期程超過預期等因素,再次辦理修正計畫,並經行政院於111年5月核定第2次修正計畫,總經費增加2億6,621萬6千元至12億7,035萬1千元,計畫期程再展延3年至114年(詳表2)。

表2 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第2次修正經費增減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分項計畫

期程(年)

計畫經費

較上期增減數

增減說明

整體營運及規劃

104-114

89,597

18,425

增加新撥用辦公室裝修費用、展延期程專案助理費用。

歷史博物館修復及再利用

104-113

605,569

175,325

因應變更設計追加費用及物料人工費用上漲。

興建史博文物藏庫房

104-114

496,533

83,653

因應物料人工費用上漲。

臺銀宿舍群修復及再利用

104-112

78,652

-11,187

減少再利用面積。

合計

1,270,351

266,216

資料來源:歷史博物館。

(二)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預算執行進度落後,致延宕重新開館期程,允宜加速推動

據歷史博物館提供資料,該計畫截至110年底止預算合計編列9億1,871萬2千元,累計執行4億5,878萬7千元(不含保留數),執行率49.94%,預算執行落後;依行政院於111年5月核定之第2次修正計畫,其中歷史博物館修復及再利用分項計畫工程期限展延至113年度,致重新開館期程延後,據該館表示前因本館涉及文化資產審議且興建中和文物典藏庫房涉及都市設計審議,該2項審議程序及期程皆具不可預期性,因實際審議期程長,故整體進度及預算執行率落後。截至111年5月底止歷史博物館之本館文資審議已完成,而文物典藏庫房都市設計審議因核備期限已屆,目前尚辦變更結構設計,將於設計完成後重新辦理。為避免重新開館期程再度延後,影響民眾參觀權益,允宜加速推動並嚴格控管作業進度。

(三)為利計畫執行順遂,允宜進行風險管理作業,妥為規劃及執行各風險項目之處理對策

為預防中長程個案計畫執行過程中,原訂期程、目標及經費等受重大影響,並利計畫編審作業,103年9月國發會修正「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規定,各機關提報或修正之中長程個案計畫內容應增列「風險評估」,嗣為彌補中長程個案計畫風險評估量能不足,於107年10月再次修正為風險管理,加強研析風險發生之可能性及影響程度,進而預擬控制機制或風險對策,以降低其風險轉成危機之發生機率及衝擊。

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經兩次修正,計畫書內仍未見風險評估或管理部分,為達成施政目標、提升機關績效,允應就所有可能衍生之風險進行評估管理,以避免執行狀況不佳並影響政府財政之規劃。本計畫修正前既具文化資產審議及都市設計審議等不確定性風險影響期程及經費,該館於計畫擬編時即宜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規定進行風險管理作業,以降低後續施工受不確定性因素影響程度,俾利計畫執行順遂。

綜上,歷史博物館於107年7月起進行閉館整建工程,嗣因涉及文資及都市計畫審議程序等因素致執行進度落後,爰其經核定之第2次修正計畫,將計畫期程延至114年度,重新開館期程隨之遞延,為免執行進度一再落後,允宜加強風險管理並儘速推動作業期程,以避免影響民眾參觀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