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112年度分別於「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及「僑商經濟業務」業務計畫項下新增「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分支計畫經費3,048萬5千元及640萬元,共3,688萬5千元。僑委會為培養年輕僑領,運用海外青年之特長,以厚實臺灣友我能量,於112年度新增辦理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該計畫部分辦理工作與該會既有業務頗具同質性,未能予以明確劃分,且未能評估經費配置之妥適性。說明如下:
(一)該新增計畫部分工作項目與該會既有業務或相關計畫具同質性之處未能明確區分
為凝聚各年齡層僑青對我國之認同及向心,善用僑青雙語優勢推廣至國際社會、青商優勢鏈結臺灣共創互惠雙贏,進而厚植友臺新生力量,並培力僑界未來領袖,僑委會擬訂「112至115年度社會發展中長程個案計畫-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報行政院,並奉該院於111年6月27日核定同意,期程自112年度至115年度,並於111年度先行試辦,計畫總經費2億3,026萬6千元。據上開經奉行政院核定之計畫書內容,該計畫包括擴展並強化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活動、強化在學青年與臺灣之連結及協輔青年組織發展,強化與臺灣鏈結等3個計畫項目。
該計畫奠基於僑委會既有之僑青政策架構,同時加強不同年齡層之專案,對於青少年階段及已進入社會之僑民青年分別進行培育,以促進僑社永續經營,並厚植海外友臺新生代力量,然計畫之內容與該會原既有之業務尚未能明確區隔及畫分。以該計畫針對已進入社會之僑民青年所為之培育計畫為例,在「協輔青年組織發展,強化與臺灣鏈結」計畫項目內,透過協輔青年組織之成立與發展、青商培力計畫等6項執行策略,協輔組織發展鼓勵僑社傳承,並協助青商發展以鏈結臺灣(詳表1),其中在協助僑團舉辦專題講座或各項活動,並給予經費補助等支援、邀請青商回國參訪具合作需求及意願之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半導體、5G及電動車等產業,同時進行商機媒合洽談及企業見學,並舉辦海內外青年企業家交流會,增進海外青商與臺灣企業鏈結合作等執行方法,與該會僑民處及僑商處推動之業務包括遴選各地優秀僑青返國考察、舉辦全球青年僑務會議、輔助歸僑團體舉辦活動、加強海外僑臺商返國參訪交流、拜會政府相關部會及績優企業,進而引介增進對臺灣投資、協輔僑臺商組織舉辦專題講座與商機交流、協輔舉辦優秀僑臺商選拔及相關經貿活動等既有業務間,頗具同質性,未能明確區隔。
表1 僑委會「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計畫項目及執行策略表
計畫項目
執行策略
擴展並強化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活動
擴展FASCA版圖。
協輔FASCA分會辦理跨域(界)活動。
辦理北美新生培訓增能活動。
增進諮詢導師知能。
強化在學青年與臺灣之連結
1.舉辦Senior FASCA培訓大會。
2.選拔國際青年親善大使。
3.媒合僑團及國際青年善大使共同行銷臺灣。
協輔青年組織發展,強化與臺灣鏈結
1.協輔青年組織之成立與發展。
2.青商培力計畫。
3.青商潛力之星選拔及輔導。
4.青商潛力頒獎典禮及高峰論壇。
5.青商潛力回臺參訪與企業見學。
6.辦理全球青年高峰會。
資料來源:「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計畫書,本中心整理。
(二)部分工作項目係延續該會原「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惟未說明原計畫執行後辦理成效及如何滾動調整待改善之處,致未能評估新增計畫經費配置之妥適性
據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內容載述,該會僑青政策包括讓僑青熟悉臺灣、認同臺灣、支持臺灣,進而達到僑團傳承等4大目標,並分為交流、培訓、組織、連結臺灣、國際交流競賽、壯大僑青及僑務榮譽職等7大面向,於此架構下,部分工作以該會「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執行。為推動僑務升級及轉型,僑委會前擬訂「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報行政院,並奉該院於107年6月5日函復同意,計畫期程自108年度至111年度,總經費3億5,784萬2千元,該計畫包括聚僑固臺、僑教變革、投資臺灣及僑青培訓等4項子計畫,分別辦理僑社經營聯繫、僑教體質強化、促進僑商回臺投資及培育新生代僑青等業務。茲因該計畫將於111年度屆期,爰112年度新增之「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中,將針對上開計畫部分工作項目賡續推動。
其中,僑委會鑑於「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原辦理之僑青培訓計畫,在北美地區所培育之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成功支援各項僑社活動,成效良好,爰擬於「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中擴大辦理,然計畫中未說明以往實際達成之成效為何,亦未進行滾動式檢討,針對以往執行缺失說明如何於新增計畫中改善,致未能評估112年度新增計畫經費配置之妥適性及有效性。以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培訓為例,僑委會自100年度起即於北美地區辦理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培訓,每年經費需求約500萬元,本計畫依規劃辦理相關培訓活動,包括擴展FASCA版圖等,估計共需1億5,415萬元(詳表2),平均每年約需經費3,083萬元,每年經費較以往擴增達6倍,惟未明確列出本計畫規劃培育之FASCA人數目標,及依不同僑區實際狀況分析其達成目標之可行性,尚無法有效評估經費之合理性。
表2 僑委會「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中培育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經費配置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項目
執行策略
工作內容
分年經費需求
111年
112年
113年
114年
115年
合計
擴展並強化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活動
1-1擴展FASCA版圖
新生培訓活動、後續在地培訓及僑社活動等
3,000
4,500
8,500
16,500
16,500
49,000
1-2協FASCA分會辦理跨域(界)活動
各分會舉辦跨域(界)活動
-
6,000
7,750
9,600
11,550
34,900
1-3辦理北美新生培訓增能活動
舉辦北美地區新生招募及培訓活動
-
5,000
5,200
5,400
5,600
21,200
1-4增進諮詢導師專業知能
舉辦諮詢導師返臺進修活動、視訊專題演講及交流座談
1,150
1,350
1,400
1,450
1,500
6,850
強化在學青年與臺灣之連結
2-1舉辦Senior FASCA培訓大會
Senior FASCA培訓
2,400
2,600
2,800
3,000
3,200
14,000
2-2選拔國際青年親善大使
辦理親善大使選拔
1,000
1,900
2,500
3,400
3,400
12,200
2-3媒合僑團及親善大使共同行銷臺灣
補助僑團
1,000
2,000
3,000
5,000
5,000
16,000
合計
8,550
17,410
31,150
44,350
46,750
154,150
資料來源:僑委會「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計畫書,本中心整理。
綜上,僑委會為促進僑社永續經營,並厚植海外友臺新生代力量,擬訂「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奉行政院核定,並預計自111年度起以該會既有預算先予試辦。然該計畫所擬計畫項目部分與該會既有業務或計畫未能區分,允可檢討整合推動;另延續舊有計畫賡續擴大辦理之計畫項目,亦允詳予說明舊有計畫執行成效,並進行滾動檢討分析,說明擴大辦理之可行性,俾利經費配置合理性及有效性之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