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海華基金會)112年度預算案總收入與總支出同額編列為1,361萬9千元(無短絀或賸餘),較111年度之1,304萬3千元增加57萬6千元,增幅4.42%。該基金會近年來收入對募款所得之依賴程度漸增,財務穩定性之風險隨之提升。說明如下:
(一)該基金會依規定限以基金之孳息及成立後所得捐贈支應辦理各項業務及行政費用
海華基金會係依據79年4月全球僑務會議決議,並經行政院會議通過由僑委會捐助4億元於80年成立之教育財團法人,並由該會依僑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管理監督。依海華文教基金會捐助及組織章程該基金會推動包括舉辦及協助有關研究海外華僑問題之會議及活動、與國外有關學校或學術機構合作,設立華裔學者海外華僑研究講座及輔助中華民國海外投資廠商在當地創辦子弟學校等多項海內外文教相關業務。
復依海華基金會112年度預算案所列,該基金會112年度工作計畫係據該基金會組織章程設立宗旨及相關規定,並經董事會決議後編製,計畫重點在協助及辦理僑界青年聯繫與培訓活動、推動國際交流聯繫服務與活動,並結合僑界資源協助政府推展僑務工作,強化該基金會服務平臺之角色,工作計畫包括以下2項,如加計推動業務所需之管理費,年度經費需求預估為1,361萬9千元:
1. 推展僑界青年及國際交流:辦理僑界青年國際交流及相關活動,建立溝通管道,強化與臺灣之連結。
2. 僑務研討與服務:辦理跨文化、僑教服務、華語文教學推廣等講座與活動,並獎勵僑界青年或僑生學習華語文及運用能力。
據該基金會年度捐助及組織章程第14條規定略以,基金會辦理各項業務及行政費用,限於支用基金之孳息及成立後所得捐贈。
(二)該基金會近年來營運資金仰賴補助及募款所得之程度逐年增加
依海華基金會年度預算之編列,其收入部分概可分為勞務收入、受贈收入、財務收入及其他業務收入等4項,其中勞務收入係受政府補助該基金會辦理活動計畫之款項;受贈收入為該基金會募款之收入;財務收入為基金會資金存款所得之孳息;其他業務收入又細分為承辦活動收入、場地收入及其他收入等3項,為其辦理與該基金會宗旨相符之業務活動或案件之收入。
據該基金會營運結果,105年度至110年度之總收入介於724萬4千元至1,170萬9千元之間,其中由該基金會募款所得者,介於24萬8千元至391萬3千元之間,因募款成果未如預期,由105年度之121萬2千元逐年減少至107年度之24萬8千元,僑委會爰自該年度起編列公務預算補助該基金會辦理活動所需經費,至110年度止補助金額介於33萬元至76萬8千元之間。嗣該基金會為充裕其營運所需資金,積極爭取各界資源挹注,募款所得自107年度之24萬8千元大幅增加至108年度之280萬7千元,後並逐年增加至110年度之391萬3千元。爰此,該基金會補助及受贈收入總額於108年度起由330萬7千元逐年增加至110年度之431萬3千元,占總收入比率由107年度之7.98%逐年增加至110年度之48.30%,幾近5成(詳表1),雖募款結果頗具成效,然收入逐漸高度仰賴募款所得,恐提高影響財務穩定性之風險。洽據僑委會知悉該基金會111年度原預計募款所得為646萬3千元,然至8月底止僅募得60萬元,另112年度預算案雖編列受贈收入630萬4千元,然據該基金會112年度預算案總說明、貳、工作計畫提及,面對新冠肺炎疫情持續、金融利率波動及通貨膨脹等情勢,增加籌募資金困難,112年度是否得以如期募得所估列款項仍具相當不確定性。
表1 海華基金會105年度至112年度補助及受贈收入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總收入
補助及受贈收入合計
補助及受贈收入占總收入比率
勞務收入
受贈收入
105
7,486
0
1,212
1,212
16.19
106
8,732
0
724
724
8.29
107
7,244
330
248
578
7.98
108
11,709
500
2,807
3,307
28.24
109
9,364
768
2,972
3,740
39.94
110
8,929
400
3,913
4,313
48.30
111
13,043
400
6,463
6,863
52.62
112
13,619
400
6,304
6,704
49.23
說 明:105年度至110年度為決算數,111年度及112年度為預算案。
資料來源:海華基金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海華基金會負有配合政府推動僑教政策之任務,近年來該基金會主要收入來源有逐漸仰賴募款所得之趨勢,然因募款結果面臨經濟情勢、應募人意願等多項不確定因素,爰允督促該基金會妥為控管相關風險,並規劃籌措財源之替代方案,俾確保其財務穩定性,始能達其政策目標並永續經營。
(分機:1939陳燕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