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1年度預算案編列「用人費用」3,980萬元。經查:
(一)職安署自110年5月起進行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之籌備工作,於111年4月29日正式營運
配合災保法於111年5月1日施行,勞動部職業安全署(以下簡稱職安署)自110年5月起進行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籌備工作,陸續委託專業團體成立籌備辦公室、盤點財團法人法相關規定、規劃營運策略及進行籌備工作等,並於111年4月29日起正式揭牌營運,籌辦過程彙整如表1。
表1 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成立籌備過程明細表
時程
辦理事項
110年5月至8月
6月份由職安署成立籌備工作小組。
7月份委託專業團體成立籌備辦公室
盤點財團法人法相關規定、規劃營運策略及籌備工作。
110年8月至10月
研擬中心捐助章程草案。
規劃111年工作計畫。
110年11月
遴聘中心董事及監察人。
11月25日召開第1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通過捐助章程等重要事項。
110年12月至111年1月
辦理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申請設立事宜。
勞動部110年12月29日勞職授字第1100206632號函准予設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1月3日111新北院賢登字第1號函准予登記。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1月28日111新北院賢登字第05200號函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111年1月至4月
辦理5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決定營運策略、組織、重要人事案。
辦理人員招聘、辦公廳舍租賃及裝潢、購置辦公設備。
111年4月29日
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正式揭牌營運。
資料來源:職安署提供。
(二)截至111年8月底部分職類人員之實際員額高於預算員額,允宜依實際業務需求配置預算員額,並提供業務所需各項訓練,俾增用人效益
職安署籌備捐助成立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相關事宜,訂定該中心捐助章程、籌組董事會15人及監察人3人;該中心置執行長1人,設副執行長2人協助襄理業務,下設6個業務處推動業務,包括職災預防技術處、機械設備技術處、職業衛生健康服務處、職業傷病服務處、職業災害勞工重建服務處及行政管理處。
該中心111年優先主軸工作為輔導事業單位提升職場安全健康文化,並統籌勞工健康服務、職業傷病診治及職能復健體制,提供企業及職災勞工相關服務;該中心111年度預算員額為55人,111年8月底招聘人數已達54人(詳表1),惟經理、管理師/工程師等部分人員之實際員額高於預算員額;另行政管理處預算員額為8人,實際招募達14人;另據職安署說明,該中心於111年1月3日設立登記,考量須辦理之行政業務繁多,為利各項業務順利推展及符合財團法人法相關規定,爰於預算員額總額度下,依實際業務需求招聘各級人員,增加新聞國會、稽核法務及多媒體行銷等業務人員;允宜依實際業務需求配置預算員額,並提供業務所需各項訓練,以增用人效益。
表2 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員額進用情形明細表 單位:人
職類(稱)
預算員額
111年8月底
實際員額
執行長
1
1
副執行長
2
2
處長
1
1
經理
6
7
管理師/工程師
10
12
副工程師/副管理師
17
8
助理工程師/助理管理師
12
12
事務專員
3
7
事務員
3
4
合計
55
54
資料來源:職安署提供。
綜上,職安署自110年5月起籌備捐助成立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相關事宜,並於111年4月29日正式營運,設置職災預防技術處等6個業務處推動業務,111年度預算員額55名,截至111年8月底止,已招聘54名員額,惟部分職類人員之實際員額高於預算員額,允宜依實際業務需求配置預算員額,並提供業務所需各項訓練,俾增用人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