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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中心及重建中心111年度及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允宜依實際業務需求配置預算員額,並提供業務所需各項訓練,俾增用人效益

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1年度預算案編列「用人費用」3,980萬元。經查:

(一)職安署自110年5月起進行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之籌備工作,於111年4月29日正式營運

配合災保法於111年5月1日施行,勞動部職業安全署(以下簡稱職安署)自110年5月起進行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籌備工作,陸續委託專業團體成立籌備辦公室、盤點財團法人法相關規定、規劃營運策略及進行籌備工作等,並於111年4月29日起正式揭牌營運,籌辦過程彙整如表1。

表1 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成立籌備過程明細表

時程

辦理事項

110年5月至8月

6月份由職安署成立籌備工作小組。

7月份委託專業團體成立籌備辦公室

盤點財團法人法相關規定、規劃營運策略及籌備工作。

110年8月至10月

研擬中心捐助章程草案。

規劃111年工作計畫。

110年11月

遴聘中心董事及監察人。

11月25日召開第1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通過捐助章程等重要事項。

110年12月至111年1月

辦理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申請設立事宜。

勞動部110年12月29日勞職授字第1100206632號函准予設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1月3日111新北院賢登字第1號函准予登記。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1月28日111新北院賢登字第05200號函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111年1月至4月

辦理5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決定營運策略、組織、重要人事案。

辦理人員招聘、辦公廳舍租賃及裝潢、購置辦公設備。

111年4月29日

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正式揭牌營運。

資料來源:職安署提供。

(二)截至111年8月底部分職類人員之實際員額高於預算員額,允宜依實際業務需求配置預算員額,並提供業務所需各項訓練,俾增用人效益

職安署籌備捐助成立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相關事宜,訂定該中心捐助章程、籌組董事會15人及監察人3人;該中心置執行長1人,設副執行長2人協助襄理業務,下設6個業務處推動業務,包括職災預防技術處、機械設備技術處、職業衛生健康服務處、職業傷病服務處、職業災害勞工重建服務處及行政管理處。

該中心111年優先主軸工作為輔導事業單位提升職場安全健康文化,並統籌勞工健康服務、職業傷病診治及職能復健體制,提供企業及職災勞工相關服務;該中心111年度預算員額為55人,111年8月底招聘人數已達54人(詳表1),惟經理、管理師/工程師等部分人員之實際員額高於預算員額;另行政管理處預算員額為8人,實際招募達14人;另據職安署說明,該中心於111年1月3日設立登記,考量須辦理之行政業務繁多,為利各項業務順利推展及符合財團法人法相關規定,爰於預算員額總額度下,依實際業務需求招聘各級人員,增加新聞國會、稽核法務及多媒體行銷等業務人員;允宜依實際業務需求配置預算員額,並提供業務所需各項訓練,以增用人效益。

表2 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員額進用情形明細表 單位:人

職類(稱)

預算員額

111年8月底

實際員額

執行長

1

1

副執行長

2

2

處長

1

1

經理

6

7

管理師/工程師

10

12

副工程師/副管理師

17

8

助理工程師/助理管理師

12

12

事務專員

3

7

事務員

3

4

合計

55

54

資料來源:職安署提供。

綜上,職安署自110年5月起籌備捐助成立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相關事宜,並於111年4月29日正式營運,設置職災預防技術處等6個業務處推動業務,111年度預算員額55名,截至111年8月底止,已招聘54名員額,惟部分職類人員之實際員額高於預算員額,允宜依實際業務需求配置預算員額,並提供業務所需各項訓練,俾增用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