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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六、港埠業務費調漲自112年1月起實施,允宜覈實調增預算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營業收支方面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怡娟

港務公司112年度預算案「勞務收入」編列97億5,669萬8千元,其中「港灣收入」編列18億8,434萬元,「棧埠收入」編列78億7,235萬8千元。經查:

(一)港埠業務費原則調漲10%,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

港埠費率涵蓋船舶停靠以及貨物裝卸倉儲等各項港灣與棧埠作業收費項目,據港務公司新聞稿及說明,港埠費率迄今已近25年未再進行整體性檢討,期間消費者物價漲幅達25%,基本薪資漲幅達51%,民營港埠服務業者期盼能調漲以合理反映實際作業成本;該公司參考相關物價漲幅,並考量對航商、業者衝擊,研提「港埠業務費合理化調整方案」,經交通部於111年10月3日同意,新費率方案以調漲10%為原則,並因應船舶大型化調整相關港灣收費級距(詳表1)。

表1 港務公司國際商港港埠業務費調整項目、重點及對112年度預算案之影響概況

主要調整

項目

調整重點

112年度

營業收入

預計影響數

碇泊費

既有級距費率調漲10%。原6萬總噸以上級距,調整為6至12萬、12至18萬及18萬總噸以上級距。

港灣收入

6,300萬元

曳船費

既有級距費率調漲10-35%。整併未滿1,400匹馬力級距,原5000匹馬力以上級距,調整為5,000至6,000、6,000至7,000、7,000匹馬力以上級距。

棧租費、碼頭通過費

整體調漲10%。

棧埠收入

4,300萬元

帶解纜費

既有級距費率調漲10%。原1.5萬總噸以上級距,調整為1.5至3萬、3至6萬、6至12萬及12萬以上級距;浮筒作業纜工費加成50%。

不影響

(由民營業者經營)

裝卸費

調漲10%。

資料來源:港務公司;本中心整理。

(二)港埠業務費調漲對112年度預算案之影響

港務公司編製112年度預算案時,考量交通部核定期程未定,以預估港埠業務費調漲自112年4月起實施,共9個月估算112年營業收入影響數約8,000萬元,案經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調增港灣收入2,000萬元。港埠業務費調整案業經核定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港務公司按月份比例估列對112年度營業收入影響數約1億600萬元,分別為港灣收入6,300萬元及棧埠收入4,300萬元(詳表1),較112年度預算案編列之2,000萬元共增加8,600萬元。

綜上,交通部於111年10月3日同意國際商港港埠業務費新費率方案以調漲10%為原則,並因應船舶大型化調整相關港灣收費級距,將自112年1月起實施。新費率方案預估將增加營業收入1億600萬元,較原編列之2,000萬元再增加8,600萬元,允宜覈實調增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