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112年度預算案於「觀光業務」工作計畫項下編列7億9,841萬2千元,係辦理各項觀光業務推動所需經費,包括:觀光國際事務、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旅行業經營及從業人員訓練、旅宿業管理與輔導、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以及補助觀光基金辦理「體驗觀光-地方旅遊環境營造計畫」等事項。經查:
(一)為因應疫情,該局推動多項措施以協助業者改善困境
據觀光局觀光統計資料,109至110年度國外來台旅客及出國旅客均較108年度同期大幅減少,該局為因應疫情對觀光產業之衝擊,自109年度起推動多項措施,包括對旅行業之員工薪資補貼、營運資金補貼,及因團體取消產生之遊覽車等扣款之補貼(詳表1),主要目的係協助業者度過疫情造成之營運困境。
表1 109-110年度觀光局辦理旅行業者紓困措施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補助(貼)項目(期間)
補助(貼)時間
補助(貼)金額
1.員工薪資補貼(109.4~109.6、109.7~109.9、109.10~109.12、110.1~110.3、110.4、110.5~110.7及110.9)
1~3個月
3,998,324
2.導遊領隊及領團人員生計費用補貼(109.4~109.6、109.7~
109.9、110.5~110.7及110.9)
1~3個月
1,051,843
3.營運資金補貼(109.4~109.6)
3個月
1,025,358
4.來臺觀光團體取消致產生遊覽車、導遊、住宿及餐廳之扣款(109.1.21~109.7.31)
6個月11天
140,192
5.團費、提前出境之機票及簽轉費用(109.2.13~109.2.29)
17天
2,063
6.解約行政作業費(109.2.21~109.9.30、110.5.15~110.6.28)
7個月8天
1.5個月
858,940
合計
7,076,722
說 明:1.本表合計數與細項加總略有出入,係4捨5入之故,以下各表同。
2.表內措施之預算來源如下:1.觀光發展基金:補助(貼)旅行業來臺觀光團體取消致產生遊覽車、導遊、住宿及餐廳之扣款;團費、提前出境之機票及簽轉費用;部分解約行政作業費等項目。2.其餘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資料來源: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非營業部分第乙-181頁。
(二)109至111年8月止旅行社停業家數較107及108年度大幅增加
據觀光局提供資料,109及110年度停業之旅行社家數分別為43家及67家,111年截至8月底48家,均較107至108年度之22家及32家增加,顯示旅行業受疫情衝擊甚巨,觀光局雖採行前開多項措施以協助業者,惟截至目前為止旅行業者營運仍屬艱困。
(三)允宜檢討各項觀光紓困措施,俾利旅遊產業復甦
據UNWTO調查評估,全球旅遊業回復至2019年疫情前水準,至少要2024年以後,顯示此次疫情對觀光產業之影響屬長期性;惟據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指出,自疫情發生以來,觀光局規劃辦理之觀光產業紓困措施,多為短期(1至3個月)措施,如營運資金、薪資及生計費用之補貼等,業者難以預見政府對於觀光產業之支持政策,確實掌握可獲政府補助資源規模,據以作為維運評估基礎,不利產業於疫情期間之營運決策。基此,該局允宜審酌業者受疫情影響程度及期間,持續檢討修正各項紓困振興措施,俾協助觀光產業復甦。
綜上,觀光局為因應疫情對觀光產業營運造成衝擊,陸續推動執行多項紓困措施,惟旅行業受疫情衝擊仍巨,且短期措施對於長期疫情之成效有限,該局允宜審酌業者受疫情影響情形,持續檢討俾充分發揮經費資源之最大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