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交通作業基金之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七、辦理機捷延伸線計畫,已無餘裕經費可代墊地方政府應撥付款項,允宜研謀因應對策,並督促地方政府確實負擔其財務責任撥付款項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交通作業基金之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雲霞

鐵道局112年度「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項下編列「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以下簡稱機捷延伸線計畫)3億9,250萬元,包括:規劃設計及監造費用2,422萬6千元、土建及機電工程等3億6,677萬4千元及工程管理費150萬元。經查:

(一)計畫經費分由中央及桃園市政府負擔

機捷延伸線計畫107年7月經行政院核定第1次修正計畫,期程自99至118年度,總經費138億元,其中由中央負擔經費70.255億元,餘由桃園市政府負擔(含既成道路費用8.33億元),並依行政院核定原則由中央先行編列預算支應,再由桃園市政府逐年以區段徵收開發效益及自償性財源挹注,爰中央再行編列土地取得費用20.95億元及自償性經費21.908億元,總計編列113.113億元。另該計畫配合臺鐵桃園段地下化增加經費11.12億元,由桃園市政府負擔。

(二)允宜督促地方政府確實依計畫撥付配合款

據審計部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之審核意見略以,截至109年底止,機捷延伸線計畫桃園市政府累計撥付配合款0.45億元已全數支用,鐵道局辦理該計畫可支用經費已幾乎用罄,已無餘裕經費可代墊地方政府應撥付款項,經建請交通部研謀因應對策,以督促地方政府確實負擔其財務責任撥付款項,俾確保計畫執行順遂。經洽鐵道局提供該計畫截至111年7月桃園市政府經費撥付情形(含配合臺鐵地下化增加經費),桃園市政府已撥付鐵道局機捷延伸線計畫之自償性經費2.58億元及配合臺鐵桃園段地下化增加經費4.28億元,共撥付6.86億元,惟截至111年度累計應撥付數12.59億元,仍有5.73億元尚未撥付(詳表1),允宜參據審計部審核意見研謀因應對策,以督促地方政府確實負擔其財務責任撥付款項,俾確保計畫執行順遂。

表1 機捷延伸線計畫桃園市政府經費撥付情形(含配合臺鐵地下化增加經費)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項目

106及以前

107

108

109

110

111

合計

自償性經費

應撥數

-

-

1.44

0.83

0.86

1.75

4.88

實撥數

-

-

-

0.45

0.13

2.00

2.58

差異數

-

-

-1.44

-0.38

-0.73

0.25

-2.30

配合臺鐵桃園段地下化增加經費

應撥數

1.10

0.50

1.67

0.95

1.11

2.38

7.71

實撥數

1.10

0.70

0.98

0.50

-

1.00

4.28

差異數

-

0.20

-0.69

-0.45

-1.11

-1.38

-3.43

合計

應撥數

1.10

0.50

3.11

1.78

1.97

4.13

12.59

實撥數

1.10

0.70

0.98

0.95

0.13

3.00

6.86

差異數

-

0.20

-2.13

-0.83

-1.84

-1.13

-5.73

說 明:111年度實撥數係截至111年7月底之撥付情形;差異數=實撥數-應撥數。

資料來源:鐵道局;本報告整理。

綜上,機捷延伸線計畫之地方配合款部分,迄111年7月底地方政府尚未撥付款項達5.73億元,允宜督促地方政府確實撥付應負擔款項,以利計畫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