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112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業務(工作)計畫項下之「辦理電腦資訊作業」分支計畫編列6億2,567萬9千元,較111年度之5億9,103萬9千元增加3,464萬元(增幅5.86%),主要係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電腦及週邊設備汰購經費。司法院資通訊計畫所需經費龐鉅,且需長期推展,允宜妥為中長期推動之整體規劃,並於預算書表內妥適揭露,說明如下:
(一)依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之決議,司法院已於107年7月間提出未來五年數位政策計畫,俾為司法業務之數位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106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決議:「建議司法院及法務部以『重建司法系統和人民的關係』為目標,制定一個五年數位與開放政策計畫,並編列相關預算與人力資源。每五年需檢討一次。…。」基此,司法院前於107年7月31日提出未來五年之數位政策計畫,並配合年度計畫逐步推動,期望藉由此計畫,做為司法院未來資訊發展之藍圖。爰司法院應依據其所訂定之五年數位政策計畫,就年度內業務發展需要,訂定施政目標與重點,據以規劃各項具體可行之施政計畫後,擬編年度歲入、歲出概算,送行政院納編總預算。另為評估資通訊計畫之整體成本效益,合理分配有限資源,司法院所訂施政計畫如屬新增或涉及施政計畫變更部分超過一年度者,應附具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以表達計畫之全貌,並利預算之監督及審議。
(二)依本院決議,司法院應將資通訊計畫主要工作項目變更或總經費增加情形,於預算書妥適揭露說明,俾利預算審議
本院審議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司法院單位預算歲出部分,通過決議第(一)項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1,000萬元。前開決議原提案案由(詳分組審查案號31),主要係針對該院「辦理電腦資訊作業」多項計畫總經費均較110年度大幅增加,卻未能於預算書中說明清楚,不利整體評估司法院預算案編列內容與經費增加之合理性及必要性;惟由表1所示,比較110年度、111年度及112年度之計畫內容,部分計畫主要工作項目變更或總經費與原估列數已有相當差距,卻未能於預算書妥適揭露說明,不利預算監督與審議。
(三)部分資通訊計畫屬總經費5,000萬元以上之跨年期計畫,宜於預算書表內妥適揭露相關資訊,俾利審議
依據112年度概算應編書表格式及注意事項第三、(二)點規定:「…。23.各機關跨年期計畫概況表◎填表說明:(1)凡屬計畫期程跨越1個會計年度以上,總經費5,000萬元(含)以上,經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或監察院核定有案之計畫,均應填列本表。…。(3)表列…,『112年度概算數』填列當年度編列數,『113及以後年度預估需求數』則填列113及以後年度預估待編經費需求數。…。(5)表列113及以後年度預估需求數,未來仍須視計畫實際執行情形、施政優先緩急及可用資源概況等逐年檢討編列預算。」該「跨年期計畫概況表」並列為年度「單位預算應編書表格式及注意事項」中,所規定應檢附之附屬表之一。
司法院各項業務資訊化程度甚高,且經費需求亦龐鉅,其中部分資通訊計畫屬總經費5,000萬元以上之跨年期計畫,雖已參照預算法第39條繼續經費之規定於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揭露計畫名稱、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等相關資訊,惟迄仍未能於單位預算書表編製「跨年期計畫概況表」表達計畫修正情形、113及以後年度預估需求數等,作業難稱允妥,且與本院上開決議之意旨不符。
綜上,鑑於司法院112年度規劃之資通訊計畫所辦理項目中,有多項係屬跨(多)年期計畫,且所需經費龐鉅,除應於預算書表內揭露計畫修正變更之相關資訊外,亦宜於單位預算書編製「跨年期計畫概況表」,俾表達各該計畫中長期推動之整體規劃,並利預算監督與審議。
表1 司法院110至112年度「辦理電腦資訊作業」項下差異較大之計畫項目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承辦單位
資訊處、統計處、刑事廳、秘書處
資訊處、統計處、秘書處
資訊處、統計處、秘書處
預算數
506,059
591,039
625,679
差異較大計畫明細
11.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第三代審判系統開發及推廣建置計畫總經費294,616千元,分7年辦理,105至109年度已編列211,621千元,本年度續編第6年經費72,636千元,尚待編列10,359千元。
12.審判資料探勘應用環境建構計畫總經費14,750千元,分5年辦理,107至109年度已編列10,750千元,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800千元,尚待編列3,200千元。
13.司法統計資訊作業系統再造計畫總經費21,660千元,分3年辦理,108至109年度已編列13,569千元,本年度編列最後1年經費8,091千元。
18.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文書處理軟體企業大量授權採購計畫總經費40,000千元,分5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8,000千元,尚待編列32,000千元。
20.中文語音辨識應用推廣實施計畫總經費250,000千元,分5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20,000千元,尚待編列230,000千元。
21.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機房極早期火災預警偵測系統汰換計畫總經費19,630千元,分2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10,010千元,尚待編列9,620千元。
10.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第三代審判系統開發及推廣建置計畫總經費304,473千元,分7年辦理,105至110年度已編列284,257千元,本年度編列最後1年經費20,216千元。
11.審判資料探勘應用環境建構計畫總經費15,850千元,分5年辦理,107至110年度已編列11,550千元,本年度編列最後1年經費4,300千元。
12.司法統計資訊作業系統再造計畫總經費26,947千元,分4年辦理,108至110年度已編列21,660千元,本年度編列最後1年經費5,287千元。
13.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第四期加強資訊安全計畫總經費152,585千元,分5年辦理,108 至110年度已編列93,025千元,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37,280千元,尚待編列22,280千元。
15.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文書處理軟體企業大量授權採購計畫總經費44,532千元,分5年辦理,110年度已編列8,000千元,本年度續編列第2年經費9,133千元,尚待編列27, 399千元。
17.中文語音辨識應用推廣實施計畫總經費284 ,280千元,分7年辦理,110年度已編列20,000千元,本年度續編列第2年經費59,780千元,尚待編列204,500千元。
18.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機房極早期火災預警偵測系統汰換計畫總經費33,890千元,分2年辦理,110年度已編列10,010千元,本年度編列最後1年經費23,880千元。
10.審判資料探勘應用環境建構計畫總經費23,850千元,分6年辦理,107至111年度已編 列15,850千元,本年度編列最後1年經費8,000千元。
11.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第四期加強資訊安全計畫總經費159,705千元,分5年辦理,108至111年度已編列130,305千元,本年度編列最後1年經費29,400千元。
12.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文書處理軟體企業大量授權採購計畫總經費44,532千元,分5年 辦理,110至111年度已編列17,133千元,本年度續編列第3年經費9,133千元,尚待編列18,266千元。
14.中文語音辨識應用推廣實施計畫總經費284,280千元,分7年辦理,110至111年度已編列79,780千元,本年度續編列第3年經費42,500千元,尚待編列162,000千元。
說 明:本表計畫編號為各該年度預算書「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之編號。
資料來源:參見司法院110、111及112年度預算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