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112年度預算案於「審判行政」及「司法業務規劃研考」業務(工作)計畫項下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編列3,339萬9千元、1,861萬9千元,合計5,201萬8千元,較111年度之3,910萬2千元增加1,291萬6千元(增幅33.03%),主要係新增捐助法官協會辦理第65屆國際法官協會年會相關費用;惟司法院未依補(捐)助案件性質,妥訂績效衡量指標及效益評核項目,不利後續管考,說明如下:
(一)司法院應妥慎選定績效衡量指標,作為辦理補(捐)助案件成果考核及效益評估之參據
依據司法院辦理補捐助民間團體作業要點第二、九點:「補(捐)助對象:協助促進司法審判、少年調查保護及司法行政效能之…機構或團體、…,或其他以提升人權效能、法學理論與實務研究,並以健全司法制度為宗旨,對司法興革業務著有貢獻,…之民間團體。」、「督導及考核:…。(四)本院各主管業務廳(處)應適當選定績效衡量指標,作為辦理補(捐)助案件成果考核及效益評估之參據。」為妥善運用司法資源,提升補(捐)助業務效益,司法院應參酌目前推動各項司法改革及訴訟新制之目標,事前妥為規劃補(捐)助計畫需辦理之重點,並適當選定績效衡量指標,作為辦理補(捐)助案件成果考核及效益評估之參據,逐年檢討補助效益,俾確保計畫目標之達成。
(二)112年度「司法業務規劃研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數較111年度增加逾2倍
司法院112年度預算案於下列業務(工作)計畫項下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科目編有捐(補)助預算:
1.審判行政:編列數3,339萬9千元,較111年度之3,329萬2千元增加10萬7千元(增幅0.32%),主要係補(捐)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民間團體之專案服務、諮詢、關懷服務、督導、訓練等經費。
2.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編列數1,861萬9千元,較111年度之581萬元增加1,280萬9千元(增幅220.46%),主要係新增捐助法官協會辦理第65屆國際法官協會年會相關費用1,695萬4千元(表1)等所致。
(三)司法院迄未依補(捐)助計畫個案性質,選定適當績效衡量指標,進行績效評估,補(捐)助成效恐難以彰顯
依司法院112年度單位預算書表內所示,司法院該年度預計辦理15項補(捐助)計畫,內容包括:補(捐)助業務運作、參與國際會議或相互交流、協助法院辦理安置輔導業務機構、專案服務、諮詢、關懷服務、督導、訓練、兩岸法學學術交流相關活動、編印雜誌月刊、辦理第65屆國際法官協會年會、辦理律師職前訓練、辦理座談會、印製期刊、論文,以及辦理與司法人權有關之學術研討會等,補(捐)助性質差異頗大(表2)。
據洽司法院對上開各類型計畫績效衡量方式,均以:「依『司法院辦理補捐助民間團體作業要點』、『司法院辦理補(捐)助民間安置機構作業要點』、『司法院辦理補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辦法』等相關規定,審核各團體機構提出之申請及核銷文件,判斷是否符合提升人權效能、法學理論與實務研究等議題,並以健全司法制度為宗旨,對司法興革業務著有貢獻。」顯示司法院現行有關補(捐)助計畫之評核作業,多僅有原則性規範,並未依個案性質,選定適當績效衡量指標,以作為控管、追踨及考核預算執行績效之參據,作業難稱妥適。
綜上,為妥善運用司法資源並提升業務效能,司法院112年度賡續辦理補(捐)助計畫,鑒於該項經費需求愈益增加,司法院應督促相關單位建立評核機制,並就計畫補(捐)助效益,研訂具體量化之績效衡量指標,以作為執行成效考核及以後年度補(捐)助額度之參據。
表1 司法院112年度辦理法官協會補(捐)助計畫明細表
比較項目
編列明細及
預期效益
經費估算依據
捐助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各項會務
該協會遴派代表出席國際法官協會年會及相關活動,對我國之國際形象及促進中外法官交誼等應有實質助益,爰捐助該協會一般性業務經費。
國際法官協會會費6萬3千元、參加國際法官協會年會相關費用30萬元、辦理學術研討會費用7萬1千元,合計43萬4千元。
捐助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出版雜誌月刊
編印法官協會雜誌經費。
稿費10萬元、印製費2萬2千元、運費2千元,合計12萬4千元。
捐助中華民國法官協會辦理第65屆國際法官協會年會相關費用
為促進國際司法交流,捐助該協會辦理「第65屆國際法官協會年會」相關經費。
一、場地及活動費:1,164萬1千元。
二、場地佈置費:42萬7千元。
三、文宣設計及印刷費:30萬5千元。
四、大會網站系統:130萬5千元。
五、行政事務費:57萬8千元。
六、顧問服務費:269萬8千元。以上合計1,695萬4千元。
資料來源:司法院提供。
表2 司法院112年度辦理審判行政及司法業務規劃研考之補(捐)助計畫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預算編列情形
捐助內容
審判行政
33,399
捐助全國及地區公證人公會
850
捐助全國公證人公會業務運作經費8萬元及建置遺囑管理設備56萬元;補助3個地區公證人公會21萬元,每公會約補助7萬元,合計85萬元。
捐助中華民國公證協會
90
捐助行政管理及組織運作經費4萬5千元,派員出席國際會議或互相交流經費4萬5千元,合計9萬元。
捐助臺灣行政法學會
93
舉辦各項學術研討會之印刷費、文宣費及文具等必要業務費用。
捐助協助法院辦理安置輔導業務機構
1,186
以安置機構為對象,辦理相關議題宣導活動,經該院核准之項目得受補(捐)助額最高為1萬6百元,預估申請機構10所,得受補(捐)助總額為10萬6千元;以受安置少年為對象,以平均每位少年補助3萬元計算,預估36位少年得受補(捐)助總額為108萬元。以上合計118萬6千元。
補(捐)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民間團體經費
31,180
家事事件專案服務費(含社工、社工督導或其他專業人員)2,908萬4千元、運用志工從事諮詢或關懷服務44萬6千元、辦理方案督導、訓練、個案研討及觀摩會84萬元、其他經本院核准之項目81萬元。以上合計3,118萬元。
司法業務規劃研考
18,619
-
捐助兩岸法學學術交流相關活動
45
捐助兩岸法學學術交流相關活動等經費。
捐助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各項會務
434
捐助該協會一般性業務經費(含派員出席、舉辦國際性學術會議或接待同類組織來訪人員等費用)。
捐助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出版雜誌月刊
124
捐助該協會出版法官協會雜誌費用。
捐助中華民國法官協會辦理第65屆國際法官協會年會相關費用
16,954
捐助該協會辦理第65屆國際法官協會年會相關費用(含場地租金、佈置、文宣印製、大會系統網站建置、顧問服務費、行政事務費及相關活動交流等費用)。
捐助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
385
捐助該協會一般性業務經費(含派員出席、舉辦國際性學術會議或接待同類組織來訪人員等費用)。
捐助律師訓練
389
捐助該會辦理律師在職進修及職前訓練經費。
捐助中華民國台灣法曹協會各項會務
106
捐助該會辦理座談會、印製期刊、論文等經費。
捐助中華民國人權協會
43
捐助該會辦理與司法人權有關之學術研討會經費。
捐助中華民國憲法學會
74
捐助該會「憲政時代」印刷經費。
捐助中華法學會會務
65
捐助該會舉辦法學研討會經費。
合計
52,018
-
資料來源:司法院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