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項下編列補助輔導一族一部落辦理組織再造及文化自主發展工作,作為政策評估及規劃參據所需經費924萬元。經查:
(一)近年辦理輔導部落組織再造及文化自主發展計畫之執行情形未如預期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條之1第1項、第4條肯認原住民族自治,並應有部落自主機制之建立,爰以補助方式鼓勵部落或相關團體自主性籌辦得以提升自主意識、培植自主能力或厚積自主能量之相關會議或說明會。惟檢視近年辦理輔導部落組織再造及文化自主發展計畫之預算編列與執行概況(詳表1),108年度至110年度預算數介於200萬元至1,600萬元間,各年均核定1件計畫,決算數介於30萬3千元至105萬元間,爰108年度至110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僅1.89%、4.39%及52.5%,又111年度截至7月底尚無核定案件。
表1 近年辦理輔導部落組織再造及文化自主發展計畫之預算編列與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預算數A
16,000
16,000
2,000
10,000
決算數B
303
702
1,050
0
執行率B/A
1.89
4.39
52.5
0
核定件數
1
1
1
0
相關成果
辦理7場次座談會、2場次部落及產業參訪,如「海岸山脈兩側阿美族傳統文化生活復育區計畫」、「原住民族重大政策方案」及「部落產業發展」分區座談等。
針對海岸山脈兩側阿美族沿線部落進行整體規劃,藉由生活圈之活化進而達成產業活化,並朝向地區永續經營發展,邁向民族自治之願景,共辦理6場次座談會。
「原住民族獵槍論壇」於110年3月完成。 透過論壇,使族人基於對於槍支之理解及運用經驗,討論適合生活之狩獵工具及其管理制度,維繫部落生活時,得以安心無虞,並增進社會對於原住民族狩獵之理解及尊重。
尚無核定案。
說 明:上表111年度統計至7月底。
資料來源:原民會提供。
(二)迄111年7月底部落會議成立數約占部落數之7成,尚待提升部落自主意識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條之1第2項規定:「部落之核定、組織、部落會議之組成、決議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及原民會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訂定「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旨在復振部落自主治理,並落實原住民族集體同意權。檢視近年部落會議成立情形(詳表2),自108年度之444個增為111年7月底之533個,增加89個(增幅20.05%),占比自108年度之59.52%增為111年7月底之72.52%,增加13個百分點,準此,迄111年7月底部落會議成立數約占部落數之7成,尚待提升部落自主意識,以培育並厚植部落自主能力。
表2 近年部落會議成立概況表 單位:個;%
項目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7月底
成立部落會議數A
444
482
482
533
部落數B
746
745
745
735
成立部落會議占比A/B
59.52
64.70
64.70
72.52
資料來源:原民會提供。
綜上,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編列補助輔導一族一部落辦理組織再造及文化自主發展工作計畫,惟近年計畫執行率偏低,又迄111年7月底部落會議成立數占部落數之比率約為7成,允宜積極培育並厚植部落自主能力,俾達促進原住民族部落健全自主發展之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