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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四、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後,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偏低,允宜適予檢討覈實編列112年度預算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監察院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四、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後,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偏低,允宜適予檢討覈實編列112年度預算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傅勤文

112年度監察院於「國家人權業務」業務計畫項下編列辦理國家人權委員會各項法定職權事務經費1億3,138萬8千元,與111年度預算編列數相同,惟110年度該業務計畫預算執行率84.03%,部分業務經費之執行未盡理想,不利原計畫目標之達成,說明如下:

(一)為促進及保障人權,監察院109年8月1日設國家人權委員會,並自110年度起編列辦理該委員會各項法定職權事務經費

為落實憲法對人民權利之維護,奠定促進及保障人權之基礎條件,確保社會公平正義之實現,並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建立普世人權之價值及規範,監察院擬規劃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基此,監察院於108年6月11日該院第5屆第62次會議討論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監察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法案,並於同年月19日送請本院審議,108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三讀通過,總統於109年1月8日制定公布「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並經監察院定自109年5月1日施行,嗣國家人權委員會已於109年8月1日起正式掛牌運作。

監察院為因應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立之新設業務計畫,自110年度起於各年度預算案歲出編列「國家人權業務」經費,110年度編列1億1,842萬2千元,111及112年度均編列1億3,138萬8千元,110年度預算執行數為9,951萬元,執行率84.03% (詳表1),監察院允宜針對部分執行率偏低之項目,確實檢討經費編列必要性及合理性。

表1 110至112年度國家人權業務相關經費編列及執行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用途別)

110年

111年

112年

預算執行率

預算數

實際數

預算數

業務費

82.26%

118,635

25,845

121,398

1.人權業務規劃、評估與研究

44,173

11,071

45,317

2.訪視、調查與合作

41,488

6,059

34,381

3.教育、推廣與交流

32,974

8,715

41,700

設備及投資

100%

10,253

4,420

8,490

1.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0%

8,458

4,230

6,710

2.雜項設備費

100%

1,795

190

1,780

獎補助費

0

2,500

0

1,500

預算數合計(A)

118,422

131,388

-

131,388

決算數合計(B)

99,510

-

30,265

-

預算執行率(B/A)

84.03%

-

23.03%

-

保留數

22,860

說 明:111年度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之執行數,112年為預算數。

資料來源:監察院提供。

(二)受疫情影響,國家人權委員會110年度部分項目之預算執行率偏低,且111年度預算截至8月底之累計執行率亦僅2成餘,允宜確實檢討覈實編列112年度預算

據監察院表示,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1年餘,相關制度、規章亟待建立,為求周延,須廣泛徵詢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之意見,擬訂各項計畫,相當耗費時日。如對國家人權政策及法令提出建議、推動酷刑防制機制、對侵害人權案件進行調查(如林水泉案、小琉球案)、系統性國家詢查(如兒少安置機構及校園性侵專案、移工如何在異鄉撫育子女專案)等,另受新冠疫情突然爆發之影響,包括邊境管制及室內人數限制等相關措施,人權專業論壇及國際研討會,改以線上視訊會議辦理;其他如CRC獨立評估意見之焦點團體座談會、出國計畫、訪視訪談調查履勘及專家學者審查會等,須停辦或延後辦理或減少辦理場次,爰致110年度預算執行落後,保留數2,286萬元占執行數22.97%。另查111年預算執行情形,111年度預算編列1億3,138萬8千元,截至8月底執行數僅3,026萬5千元,占全年預算數執行率23.03%(詳表1),據監察院表示,以該委員會截至8月底之預算分配數來計算,執行率為61.95%,較110年度同期之執行率25.72%,成長甚多,惟整體預算執行率截至8月底止僅逾2成,實屬偏低,112年度預算允宜依實需覈實編列。

綜上,國家人權委員會110年度預算執行率雖有84.03%,惟保留金額占執行數達2成以上,111年度截至8月底之預算執行率亦僅2成餘,國家人權委員會112年度歲出預算允宜參酌該委員會成立2年以來之執行能量,檢討覈實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