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局112年度預算案於「氣象科技研究發展-地震測報」工作計畫下,賡續編列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第3年經費。本計畫前經行政院於109年8月3日核定,總經費26億6,600萬元,期程110至113年度,截至111年度已編列4億6,499萬9千元,112年度續編列3,450萬元,未來年度經費需求21億6,650萬1千元,係辦理建置南部海域海纜觀測系統、維持既有海纜觀測系統設備及陸上站穩定維運,其經費需求詳如表1,而本計畫112年度預算編列項目均係維持既有海纜觀測系統設備及陸上站相關基本維運費用。經查:
表1 「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經費需求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項目
經費需求
1.建置南部海域海纜觀測系統
2,537,000
2.維持既有海纜觀測系統設備及陸上站穩定維運
129,000
合計
2,666,000
資料來源:整理自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核定本);本中心製表。
(一)近年陸續建置東部及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纜觀(監)測系統
為改善東部海域地震定位及即時監測海嘯,氣象局自96年度起陸續辦理「臺灣東部海域電纜式海底地震儀及海洋物理觀測系統建置計畫」(96-100年)與「地震及海嘯防災海纜觀測系統擴建計畫」(104-106年),由宜蘭頭城陸上站往東南外海方向完成共計115公里之海纜系統;該局嗣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賡續編列預算辦理「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海陸地震聯合觀測網計畫」(106-109年),擴建620公里之海纜系統及建置6處海底觀測站(詳表2),至此東部海域之地震海嘯監測已大致完備。
氣象局復考量臺灣西南部有遭受馬尼拉海溝地震與海嘯威脅之可能性,爰辦理本計畫,原訂自110年至113年鋪設由屏東枋山至菲律賓呂宋島長度800公里之海纜,並設置6處觀測站,預期於建置完成後,對馬尼拉海溝之破壞性震波S波到達前,提供10至20秒之預警時間,並對遠地地震造成海嘯之測報預警應變時間由10分鐘增加為30至60分鐘(詳表2)。
表2 氣象局近年辦理地震與海嘯海纜觀(監)測系統情形表
期別
計畫名稱
預算
形式
建置
經費
(新臺幣億元)
海纜
長度
(公里)
相關配備
提供效能
1
臺灣東部海域電纜式海底地震儀及海洋物理觀測系統建置計畫
(96-100年)
公務預算
4.23
45
地震海嘯與海洋觀測儀器數量各1套
地震觀測網地震偵測比率由52%提升為81%,35%地震記錄品質有效提升,11%地震係由海纜最先偵測到,其中50%地震事件之偵測速度較其他偵測站快1.5秒以上,有助於爭取預警時間。
2
地震及海嘯防災海纜觀測系統擴建計畫
(104-106年)
公務預算
5.30
70
重建海底1處與新建2處觀測站,井下地震觀測站6座
氣象局之強震即時警報系統,約可在島內或近岸地震發生後10至15秒演算出震央資訊,預期可對距震央50公里以外地區提供數秒至數十秒之預警時間。
3
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海陸地震聯合觀測網計畫
(106-109年)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
12.44
620
6處海底觀測站
強化臺灣東部與南部海域地震活動監測,提升對地震與海嘯之預警能力,爭取10至20秒之地震預警時間、20至30分鐘之海嘯應變時間,並提升東部與南部海域地震定位準確度40%、規模準確度30%等。
4
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
(110-113年)
公務預算
25.37
約800
6處海底觀測站
即時監測馬尼拉海溝之地震與海嘯,預期強震即時警報系統對於台灣西南部地區,於破壞性震波S波到達前,提供10至20秒預警時間;海嘯測報預警效能,預期可由10分鐘增加為30至60分鐘。
說 明:本表建置經費欄僅包含建置系統相關經費,不含相關維運經費。
資料來源:整理自氣象局111年9月13日提供資料及相關計畫書;本中心製表。
(二)截至111年8月底,本計畫經多次流、廢標,刻辦理計畫修正作業,尚待積極完成
依據氣象局提供資料顯示(詳表3),本計畫110年度預算執行率僅4.52%,係因南部海域海纜觀測系統建置採購案因無廠商投標或投標廠商未達3家,而流標4次,致影響預算執行而需辦理保留;惟截至111年8月底止,本計畫可支用預算執行率仍僅3.55%,詢據說明,該局已於111年初辦理第5次開標,惟因廠商投標金額超出預算致廢標,經檢討流、廢標原因,主要係COVID-19疫情等造成建置材料、儀器、人力與工程施作費用飆漲,而影響廠商投標意願,爰辦理計畫修正作業,須俟行政院核定後,方能賡續辦理採購作業所致。為避免再次發生流、廢標情事,允宜妥慎規劃修正計畫,並儘速完成相關作業程序,俾利賡續推動執行。
表3 110至111年度「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總經費
110年度
111年度
截至8月底
預算數
A
執行數
B
保留數
C
預算
執行率
D=B/A
預算數
E
可支用預算數
F=C+E
可支用預算分配數
G
執行數
H
可支用分配預算執行率
I=H/G
可支用預算執行率
J=H/F
2,666,000
230,600
10,428
220,172
4.52%
234,399
454,571
16,290
16,149
99.13%
3.55%
說 明:本表預算執行率=執行數/預算數;可支用分配預算執行率=執行數/可支用預算分配數;可支用預算執行率=執行數/可支用預算數。
資料來源:整理自氣象局110年度單位決算書及111年9月13日提供資料;本中心製表。
(三)審計部指出既有東部海纜觀測系統維修耗時,允宜研謀改善
審計部於110年度審核報告指出,東部海纜觀測系統設備故障,觀測信號無法回傳臺北地震中心,耗時近1個月始完成修復。依據氣象局提供資料,主要係因海纜觀測系統資料傳輸過程需經過眾多設備,系統繁雜等,致修復異常狀況所需時間不定。考量海纜觀測系統故障期間恐影響地震與海嘯之預警時效,允宜積極研謀改善措施。
綜上,氣象局112年度預算案賡續編列辦理「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第3年經費3,450萬元,本計畫因南部海域海纜觀測系統建置採購案歷經5次流、廢標,致執行進度落後,需辦理計畫修正作業,允待積極完成;另審計部指出,既有東部海纜觀測系統維修耗時,容宜研謀改善,俾免影響海纜觀測系統之預警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