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營建建設基金及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截至111年10月20日止0918地震後通報之危險建築物經評估張貼紅色及黃色危險標誌各113件及119件,允宜儘速協助辦理修繕、補強、拆除或重建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營建建設基金及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營建基金綜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高振源

依營建署提供資料,111年9月18日發生震央位於台東縣池上鄉之地震(以下簡稱0918地震),部分建築物經通報為危險建築物,經評估張貼紅色及黃色危險標誌各113件及119件。經查:

(一)截至111年10月20日止0918地震後通報之危險建築物經評估張貼紅色及黃色危險標誌各113件及119件

為建立災後受損私有建築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之管制機制,內政部依災害防救法第27條第1項及第4項規定,訂定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依該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建築物經緊急評估結果有危險之虞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建築物主要出入口及損害區域適當位置,張貼危險標誌,並以書面通知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應於一定期限內辦理建築物修繕、補強或拆除;…。」針對災後受損私有建築物,依其危險情況張貼紅色或黃色危險標誌,並經修繕、補強或拆除等程序,排除危險事由後始得使用並解除標誌。

0918地震後經通報危險建築物840件,截至111年10月20日止經營建署與花蓮、台東縣政府協調建築師及技師判定20件無須評估,另820件經評估後張貼紅色危險標誌113件(已拆除2件)、黃色危險標誌119件(詳表1),仍待依上開處理機制處理。

表1 截至111年10月20日止0918地震危險建築物統計 單位:件數

項目

通報危險建築物

無須評估件數

已評估

紅色

危險標誌

黃色

危險標誌

不須張貼

危險標誌

待分析

件數

花蓮縣

671

0

671

79

104

484

4

臺東縣

169

20

149

34

15

100

0

總計

840

20

820

113

119

584

4

資料來源:營建署。

(二)仍待持續協助修繕、補強、拆除或重建

為私有建築物之耐震安全,行政院於104年度起陸續實施各項計畫,以進行建築物耐震安檢、危老重建及相關配套措施,目前實施中計畫為111年2月間經行政院核定之「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計畫(112-114年度)」,以建築物耐震安檢措施、加速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及相關配套措施等3個面向辦理各項補助,經費來源為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中央都市更新基金(以下簡稱中央都更基金)及住宅基金,其中中央都更基金及住宅基金111及112年度共編列經費8,500萬3千元及9,546萬2千元(詳表2)。據營建署說明,0918地震後通報為危險建築之耐震修繕、補強及拆除,及後續重建等措施所需經費,主要以前揭補助款支應,另受災民眾可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之租金補貼,並可於房屋重建、重購或修繕時,申請住宅基金或中央都更基金現行之各項補助。

表2 「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計畫」111及112年度經費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1年度計畫數

111年度預算案數

112年度計畫數

112年度預算案數

經費來源

(ㄧ)建築物耐震安檢措施

1.修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0

0

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

2.政府主動辦理大樓快篩措施

4,950

4,950

3.補助辦理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

49,500

49,500

4.補助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詳細評估

20,570

20,570

5.補助老舊危險建築物辦理階段性補強措施

135,300

135,300

(二)加速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

1.補助重建計畫擬訂費用及行政作業費用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中央都更基金

2.補助籌組重建輔導團

20,000

20,000

20,000

15,000

中央都更基金

3.提供重建工程融資貸款信用保證

0

0

240,000

0

中央都更基金

4.補助重建工程貸款利息補貼

12,038

1,003

12,038

462

住宅基金

(三)相關配套措施

1.委託專業團隊執行階段性補強工法技術諮詢、教育宣導暨補強審查機制

24,000

24,000

20,000

20,000

住宅基金

2.維護管理既有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資訊管理系統

4,000

4,000

4,000

4,000

住宅基金

3.宣導措施

6,000

6,000

6,000

6,000

住宅基金

4.輔導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

20,000

0

20,000

20,000

住宅基金

合計(不含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

116,038

85,003

352,038

95,462

資料來源:營建署及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計畫(111-114年)。

綜上,截至111年10月20日止0918地震後通報之危險建築物經評估張貼紅色及黃色危險標誌各113件(已拆除2件)及119件,允宜儘速協助受災民眾善有現有資源及各項措施辦理修繕、補強、拆除或重建,以維護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