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鎮開發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擬舉借長期債務36億元,以支應淡海、高雄及林口新市鎮開發計畫所需資金,112年底預計長期債務餘額85億元。經查:
(一)該基金107至112年度間僅109年度賸餘,其餘年度均為短絀
該基金107及108年度各補助住都中心8億元及108年度業務收入大幅減少,因而各短絀7億2,657萬5千元及17億1,187萬6千元,雖109年度轉為賸餘1億2,869萬7千元,其後110年度又轉為短絀1億645萬3千元,預計111年度及112年度仍將持續短絀7億9,341萬及7億9,955萬6千元(詳表1)。
表1 107至112年度新市鎮開發基金收支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業務收入
2,049,474
304,748
214,854
-
-
166,901
業務外收入
68,066
54,563
72.156
24,365
10,929
11,753
收入合計
2,177,540
359,311
287,010
24,365
10,929
178,654
業務成本與費用
2,837,553
2,062,224
157,559
130,327
803,839
977,710
業務外費用
6,562
8,963
754
491
500
500
支出合計
2,844,115
2,071,187
158,313
130,818
804,339
978,210
本期餘絀
-726,575
-1,711,876
128,697
-106,453
-793,410
-799,556
說 明:107至110年度為決算數,111及112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營建建設基金111年度及112年度預算書。
(二)112年底預計長期債務高達85億元,惟待售土地處分期程未定,容待審慎規劃
該基金主要任務為開發新市鎮,透過投入成本開發、出售獲利及再投入成本開發之循環運用方式,持續推動業務,111及112年度因土地開發及業務費用等經費需求,擬向金融機舉債49億元及36億元,截至111年9月底雖尚未辦理借款,惟112年底預計長期債務餘額達85億元,並於113年至125年還款。據營建署表示,淡海新市鎮及高雄新市鎮尚有待售土地51公頃(預估銷售底價209億元),可作為還款財源,刻正辦理處分作業,惟處分時程、款項具不確定性,容待審慎周妥財務規劃。
綜上,新市鎮開發基金近年度多為短絀,因土地開發及業務費用等經費需求,112年底預計長期債務餘額龐鉅達85億元,並擬於113年至125年還款,惟作為還款財源之待售土地處分期程未定,允宜審慎進行財務規劃,籌謀適時穩定之還款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