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國土永續發展相關計畫」項下編列補(協)助政府機關(構)費1億9,858萬元,較111年度預算數1億187萬元,增加9,671萬元(增幅94.93%),所辦理業務包括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經費4,500萬元。經查:
(一)近年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預算執行情形
由營建署提供之近年度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之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觀之(詳表1),預算執行率由108年度之68.95%上升至110年度之170.95%,據該署說明,110年度超支之原因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順延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期程及補助經費所致;111年度預算數1億187萬元,迄至8月底止預算分配數8,046萬6千元,實際數8,584萬8千元。
表1 108至112年度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之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預算分配數
決算數
執行率
108
47,500
-
32,749
68.95%
109
54,156
-
47,092
86.96%
110
48,000
-
82,057
170.95%
111
101,870
80,466
85,848
106.69%
112
198,580
-
-
-
說 明:1.106年度至110年度決算為審定決算數;111年度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執行數;112年度預算案數。
2.111年度執行率為分配預算執行率。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提供,本中心整理。
(二)截至111年8月底止尚有部分地方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進度落後
依「全國國土計畫」及內政部108年2月21日修正之「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為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應載明內容之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為國土空間發展之重要策略,直轄市、縣(市)透過鄉村地區課題盤點,研擬空間發展策略及土地利用綱要計畫,營建署自110年起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截至111年8月底共核定5,900萬元,撥付金額3,255萬2千元,占已核定補助款之比率55.17%。而上開作業實際辦理進度計有臺中市等10個市(縣)之辦理情形皆較預定進度落後10至30個百分點(詳表2),仍待積極辦理。
表2 110至111年8月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經費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市縣別
案名
核定補助款
已撥付
111年9至12月預計撥付
地方政府辦理進度
預計
實際
桃園市
新屋區及觀音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3,000
3,000
-
100%
100%
臺中市
新社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3,000
1,500
1,500
50%
30%
臺南市
學甲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3,000
1,500
1,500
50%
40%
高雄市
六龜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3,000
3,000
-
90%
90%
新竹縣
新豐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3,000
1,500
1,500
50%
20%
苗栗縣
西湖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3,000
1,500
1,459
50%
30%
雲林縣
麥寮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3,000
1,424
1,424
50%
40%
嘉義縣
阿里山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8,600
4,275
4,275
30%
20%
竹崎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番路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屏東縣
三地門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6,600
3,575
2,925
60%
50%
霧臺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臺東縣
池上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6,600
3,300
3,300
50%
30%
卑南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花蓮縣
光復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3,000
1,500
1,500
50%
40%
宜蘭縣
員山鄉及三星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6,000
2,941
2,941
35%
40%
澎湖縣
馬公市及湖西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7,200
3,537
3,537
50%
45%
總計
說明159,000
32,552
25,861
-
-
說 明:1.內政部以110年2月17日台內營字第1100801067號函核定補助,桃園市新屋區等19案,經費計為5,900萬元。
2.資料截至111年8月底止統計。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0年度補(協)助政府機關(構)經費超支,允宜注意預算管控,以利國土計畫相關經費之運用。另截至111年底8月底止部分受補助之地方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進度落後,主管機關內政部允宜督促地方政府積極辦理,以利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之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