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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含補助地方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二、中程預算收支推估有助瞭解未來財政收支發展趨勢,允宜賡續研謀強化中程預算收支推估之資訊揭露,並宜落實中長期平衡預算調整規劃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主計總處(含補助地方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主計總處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陳靜芳

112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業務計畫編列426萬7千元,較111年度增加51萬元(增幅13.57%),工作內容包括參酌總資源供需估測趨勢,推估未來4年中程預算收支規模,核定分行各主管機關中程歲出概算額度、研提增進公務及財務效能之建議,供行政院訂定施政方針參考等。經查:

(一)我國自92年度起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未再編具中程預算收支推估相關表件

依據預算法第33條規定:「前條所定之施政計畫及概算,得視需要,為長期之規劃擬編;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中程計畫預算制度係以長期之觀點,對政府各項計畫及經費需求,在所定目標下,作多年度之規劃編列。我國中央政府自50、60年代即參考美國等預算制度引進中長程計畫預算之概念,試編「中央政府預算收支4年概算總表」列為總預算之參考表,因試辦效果不彰而停止編具。嗣於84年度我國續辦理中央政府收支中程推估,並揭露於總預算案,舉如9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曾以附錄揭露「中央政府預算收支趨勢推估」(詳表1),90年2月1日行政院發布「中央政府中程計畫預算編製辦法」,惟主計總處嗣考量未來收支狀況不易精確掌握等,爰自92年度起,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即不再編具「中程預算收支趨勢推估表」。

(二)中程預算收支推估有助瞭解未來財政收支發展趨勢,允宜審慎評估將其再附入總預算案之可行性,俾提高施政透明度

目前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本院審議之書表中,並未提供中程預算收支推估相關資料,僅主要於歲出「機關別預算表」說明欄中列示跨年期個案計畫之各年度經費需求,另編具「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支出明細表」等,揭露與未來年度經費需求相關之資訊。惟跨年期個案計畫係散見於各機關說明,且僅為整體財政支出之一部分,爰仍無法知悉未來整體財政之收支趨勢,允宜審慎評估將其再附入總預算案之可行性,俾提高施政透明度。

(三)主計總處近期業依規定重予規劃並修正中央政府財政收支推估情形表,惟仍宜賡續加強管控,以利財政健全

中程預算收支推估之準確度為影響中程計畫預算成敗之關鍵原因,因推估時間長達2至5年,容易受外在政治、經濟、社會及物價等因素影響,不易掌握。復按財政紀律法前於108年4月10日公布施行,依據該法第13條規定:「各級政府應具體提出中長期平衡預算之目標年度及相關之歲入、歲出結構調整規劃,並公布於網站。變更時應具體說明變更原因及對於目標之影響。」主計總處爰據以擬具「中央政府辦理設定平衡預算目標實施方案」,並於網站公布中央政府財政收支推估情形表,惟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均創新高,其中歲出增加幅度達20.79%,遠高於歲入成長幅度12.77%,致歲入歲出差短大幅擴增。又觀諸111及112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入歲出差短編列數分別為4,387億元與3,754億元,遠高於原推估數,其是否能有效達成原推估之歲入、歲出結構調整規劃,實不無疑義。

經主計總處酌量中程預算收支推估有助規劃及平衡中長期財政收支,爰該總處於111年10月12日重予規劃並修正中央政府財政收支推估情形表,雖業依財政紀律法第13條規定意旨進行修正,惟嗣仍宜賡續依規定落實中長期平衡預算調整規劃。

綜上,主計總處參考先進國家預算制度,自84年度起續辦理中央政府收支中程推估,並揭露於總預算案,惟該總處因考量未來收支狀況不易精確掌握等,爰自92年度總預算案即不再編具。鑑於中程預算收支推估有助瞭解未來財政收支發展趨勢,允宜審慎評估將其再附入總預算案之可行性,並賡續落實中長期平衡預算調整規劃,俾提高施政透明度。

表1 9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央政府預算收支趨勢推估」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

91年度編列數

未來推估結果

92年度

93年度

94年度

92-94年度平均增(減)比率

一、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入

13,845

14,179

14,899

15,658

4.2

二、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

16,431

16,112

16,617

16,873

0.9

占GNP

15.8

14.6

14.2

13.6

-

三、總預算及特別預算餘絀

-2,586

-1,933

-1,718

-1,215

-22.2

占GNP

-2.5

-1.8

-1.5

-1.0

-

四、累計債務餘額

29,336

30,921

32,537

33,752

4.8

占當年度GNP

28.2

28.0

27.8

27.1

-

占前3年度GNP

30.3

30.8

31.1

30.5

-

資料來源:9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附錄,本中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