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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六、提供法定優待票之負擔為數頗鉅,允宜與相關主管機關妥為研謀因應之策,俾健全財務及永續經營 日期:111年11月 報告名稱: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業務經營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雲霞

臺鐵局112年度預算案「營業收入-勞務收入-客運收入退回與折讓」編列「法定折讓」11億1,097萬2千元,較111年度預算10億8,678萬1千元增加2,419萬1千元(增幅2.23%);較110年度決算數7億238萬2千元增加4億859萬元(增幅58.17%),為老人、身心障礙人士及陪伴者優待票,以及未滿一定年齡之兒童免費之票價負擔。經查:

(一)臺鐵局依相關規定提供特定民眾優待票

臺鐵局依據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規定,給予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兒童全票半價或免費之優惠(詳表1),其優惠票價與全票之差額依發展大眾運輸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協調相關機關編列預算補貼之,未獲補貼前,得由主管機關納入各票種費率計算之考量。

表1 臺鐵局提供法定優待票之法律規定

法律名稱

條次

條文內容

老人福利法

第2條

本法所稱老人,指年滿65歲以上之人

第25條第1項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58條第1項

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憑身心障礙證明,應予半價優待。

第58條第2項

身心障礙者經需求評估結果,認需人陪伴者,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享有前項之優待措施。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33條第3項

國內大眾交通運輸、文教設施、風景區與康樂場所等公營、公辦民營及民營事業,應以年齡為標準,提供兒童優惠措施,並應提供未滿一定年齡之兒童免費優惠。

資料來源:依臺鐵局提供資料整理。

(二)法定優待票負擔頗鉅,恐加重營運負擔,允宜與相關主管機關研謀妥適因應之策

參據近年度法定折讓(法定優待票差額)之預、決算情形(詳表2),108至112年度每年預算均超逾10億元,107及108年度決算甚且超支,109及110年度決算雖未超逾預算,惟金額仍介於7億元至8億餘元,為數頗鉅;據該局說明,交通部前於108年間已函詢衛生福利部,據復為考量政府資源有限,並兼顧社會福利、政府財務之衡平發展,建議採交叉補貼方式為宜;惟目前國營鐵路運價率之計算公式尚難納入法定優待票之調整機制,爰臺鐵局自行吸收之法定優待票差額仍無法以交叉補貼方式處理。基此,近年該局每年短收7億餘元至11億餘元不等金額。鑑於該局110年度決算、111及112年度預算案虧損分別達119.43億元、26.08億元及47.75億元,恐加重營運負擔,允宜與相關主管機關研謀妥適因應之策,以健全財務。

綜上,臺鐵局112年度預算案「客運收入退回與折讓」項下編列「法定折讓」11億1,097萬2千元,係老人、兒童、身心障礙人士及陪伴者優待票負擔,由該局全額吸收之法定優待票差額,恐加重該局營運負擔,允宜與相關主管機關研謀妥適因應之策,俾健全財務與永續經營。

表2 近年法定優待票差額與政府補助之預、決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法定優待票價差額

預算數

994,913

1,001,322

1,086,679

1,086,679

1,086,781

1,110,972

決算數

1,043,723

1,101,972

867,930

702,382

467,720

-

政府補助情形

預算數

0

0

0

0

0

0

決算數

0

0

0

0

-

-

說 明:111年度決算數為7月底止執行數。

資料來源:臺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