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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一一、鐵路行車安全改善6年計畫展延為10年,且於110年間發生2次公共安全事故(件),允宜加強時程控管並落實安全防護 日期:111年11月 報告名稱: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雲霞

臺鐵局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專案計畫-繼續計畫」編列「鐵路行車安全改善6年計畫(104年至111年)」26億7,300萬元,計畫總經費275億2,240萬元,資金來源全數由交通部增資辦理。經查:

(一)2度修正計畫展延期程,致計畫年期由6年延長為10年,允宜加強時程管控

該計畫截至111年度累計預算數210億1,331萬2千元,迄111年9月底累計分配數201億2,291萬2千元,累計執行數為192億2,319萬8千元,累計分配預算執行率為95.53%,預定進度95.60%,實際進度95.72%。該計畫年期原訂為6年,期程由104年至109年,於106年12月6日經行政院核定第1次修正計畫,期程展延至111年底,嗣後又於111年9月28日經行政院核定第2次修正計畫展延至113年底,名稱修正為「鐵路行車安全改善計畫」。據該局表示,該計畫於推動過程中經歷環境變遷、需求改變、政策民意、招標不易、臨軌工程204件全面停工及國際疫情等因素影響,經滾動式檢討評估後,調整原計畫分年經費預算,並依實際需求調整計畫內容及施工期程,爰報請修正計畫。惟該計畫由原定6年延長為10年,距原定完工期程109年12月延後4年,鑑於該計畫攸關臺鐵行車安全,允宜就計畫期程延宕原因檢討控制時程,以提升鐵路行車安全。

(二)曾發生2次公共安全事故(件),亟待強化安全防護

該計畫執行迄111年7月發生2次公共安全事故(件),分別為110年4月2日之太魯閣號出軌事故,及110年12月1日因鋼軌樁不慎斷裂,掉落並擦碰行駛中太魯閣號駕駛室事件,且前者因該局未盡安全責任,又欠缺工地風險危害意識,有違軌道沿線施工路段應加強施工安全相關措施之原則,無法達到鐵路行車安全之確保,肇致49人死亡及數百餘人受傷事故,經監察院於111年9月13日提案糾正(詳表1);後者雖無人員傷亡,若發生意外仍恐嚴重危及軌道運行列車。鑑於造成上開事故之工程施作地點均臨近軌道,亟待設置妥善安全防護措施及程序,並落實執行,俾強化公共安全。

綜上,臺鐵局自104年度起編列預算辦理鐵路行車安全改善6年計畫,惟原6年計畫預計執行期間將展延為10年,該局允宜就推動過程中之延宕因素詳加檢討,並加強控管時程;另該計畫於110年間發生2次公共安全事故(件),鑑於該計畫多屬臨近軌道工程,為避免意外發生,允宜落實執行安全防護措施,俾強化公共安全。

表1 「鐵路行車安全改善6年計畫」110年間2次公共安全事故(件)表

清水隧道重大鐵道事故

鋼軌樁不慎斷裂,掉落並擦碰太魯閣號事件

事故摘要:

110年4月2日約0928時,臺鐵局一列由樹林站開往臺東站第408次車太魯閣自強號(事故列車),由8節車廂組成,搭載498名人員,包含司機員2名、車長1名、清潔人員1名及乘客494名,沿東正線行經和仁站到崇德站間,列車出和仁隧道南口於里程K51+450.1處,撞及一輛先前由軌道上方施工便道,經邊坡滑落而停止於軌道上之大貨車,造成該列車8節車廂全部出軌,第8車廂(車頭)至第3車廂停止於隧道內。該列車第8車廂左側撞及隧道口毀損,第7車廂與第6車廂脫接,第6、5及4車廂擠壓變形。本事故造成司機員2名及乘客47名共計49人死亡,清潔人員1名及乘客212名,共有213人受傷。

監察院糾正案文摘要(被糾正機關:交通部暨所屬臺鐵局、鐵道局):

臺鐵局辦理工程安全衛生設計未盡周延,工地管理懈怠鬆散,於110年4月清明節連續假期停止施工期間未落實工地門禁管制查核,肇生臺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撞擊墜落於軌道上之工程吊卡大貨車釀災,造成49人死亡,3百餘人受傷之不幸悲劇,為我國70餘年來最嚴重之交通意外事故。交通部負責全國鐵路行車安全之策劃與監督管理,鐵道局負責監理,於處理行政院「臺鐵總體檢報告」144項改善事項過程,與「安全」議題有關之列管事項在未有效落實之前,卻都陸續同意解除列管。此次重大行車事故傷痛,又再次嚴重打擊民眾對於鐵路行車安全的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事件摘要:

該計畫「宜蘭線福隆~石城K32+234~K32+900地錨邊坡改善工程」,110年12月1日因鋼軌樁不慎斷裂,掉落入侵軌道淨空影響行車安全。

臺鐵局說明:

因施工廠商施作邊坡鋼軌樁打設工項時,瞭望員於太魯閣號接近時鳴笛示警,惟因瞭望視距不足,致夾住鋼軌之打樁機因應時間不足,鋼軌受慣性作用於半空搖晃,產生額外應力作用而斷裂,觸及工區下方所架設之防護施工架,擦碰刻通過工區之207次太魯閣號駕駛室,造成擋風玻璃破裂。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重大運輸事故調查報告「中國民國110年4月2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第408次車清水隧道重大鐵道事故」(111年5月)、監察院111年9月13日糾正案,及臺鐵局提供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