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局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專案計畫-繼續計畫」編列「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21億2,691萬6千元,計畫總經費997億3,000萬元,計畫期間係自104年度至113年度,經查:
(一)計畫執行情形
該計畫資金來源係分別由交通部投資922億1,208萬2千元及臺鐵局自行負擔75億1,791萬8千元,計畫內容包括:購置城際客車600輛、區間客車520輛、支線客車60輛及機車127輛等。該計畫截至111年度累計預算數426億4,856萬5千元,迄111年9月底累計分配數390億7,277萬6千元,累計執行數為389億5,031萬2千元,累計分配預算執行率為99.69%,實際進度76.60%,較預定進度76.70%略為落後,係因疫情影響,致交車期程延遲,據該局表示已督促承包商加速交車進度及後續請款計價作業。
(二)區間客車於109及110年測試階段因人員疏失發生意外
據111年1月17日監察院111交調第0002號調查報告指出:「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EMU900型電聯車採購,109年10月第一批車輛交貨後,卻在試車階段發生多次意外」,EMU900型電聯車係屬「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內之區間客車採購案,惟第一批交車車輛分別於109年11月及110年2月之測試階段,發生集電弓碳刷損傷致無法行駛情事,及不同車型連結測試時未確認中軸致發生碰撞之列車受損等2次意外事件。據臺鐵局說明,分別係承包商於試運轉前未確實整備確認,及該局與承包商未共同確認連結器位置所致(詳表1)。
臺鐵局採購EMU900列車係以發展都會區捷運化,縮短列車班距及行車時間,滿足西部通勤旅客運輸需求,以改善公共運輸接駁為目標,惟於該等列車測試期間即發生集電弓碳刷破裂、列車連結碰撞等涉有行車安全疑慮之情事,相關責任歸屬皆為人為疏失所致,允應檢討改善。
綜上,臺鐵局自104年度起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惟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區間客車於109及110年測試階段發生該局與承包商之人為疏失所致之意外,允宜加強安全控管,以確保列車正式上線運轉時之行車安全。
表1 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購置EMU900列車測試期間意外情形表
意外情形
臺鐵局說明
1.集電弓碳刷破裂事故:109年11月3日於南澳站附近,EMU901欲前往七堵機務段辦理後續試運轉測試途中,該局檢查人員於南澳站停車進行中途檢查時,發現該列車3支集電弓碳刷損傷,經當場判斷無法繼續行駛,故調派電力機車改以拖行方式,將列車拖回七堵機務段檢修,經該局事後檢查,發現受損集電弓之頂升壓力約為2.8bar(壓力單位,下同),已超過標準值(2.3bar),致集電弓頂升壓力過高,於行駛中撞擊電車線相關設備,造成集電弓變形及破損,經研判本件係因集電弓頂升壓力過大,樂鐵公司於試運轉前,未確實設定集電弓頂升壓力,所造成之損失費用由樂鐵公司負擔並負責修復。
承包商於試運轉前未確實整備確認所致。
2.列車連結測試事故:110年2月2日於新竹機務段基地內,EMU902進行與不同車型(EMU800)之連結,以符合臺鐵局路線緊急救援需求。是日於進行測試時,由於連結器解聯過程不順暢,為了驗證是否能順利解聯,於再次進行聯掛測試,然因兩車連結器中軸偏離,EMU902未落鎖聯掛,造成兩列車鼻端部分相互擠壓,致使EMU902駕駛室前端頭燈玻璃及鼻端處部分受損,經研判EMU900型連結器有自動回復中心之功能,而在彎道聯掛時,因兩車連結器中心不在同一軸線上,故造成連結器錯開擠壓,因連結器未落鎖進而發生車輛碰撞,造成鼻端外罩及下頭燈玻璃輕微破損,因不同車型之連結測試係由臺鐵局與樂鐵公司共同進行連結測試,本次測試因雙方人員未共同確認連結器是否位於中心線上,爰屬雙方共同責任
該局與承包商未共同確認連結器位置所致
資料來源:整理自111年1月17日監察院111交調第0002號調查報告及臺鐵局提供之資料。
